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完整版】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1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1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我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今年4月份起,我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代号为“蓝健行动”的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蓝健行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灵芝、鱼油、蜂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违法经营推销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力求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深入社区、村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蓝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列入“红名单”的典型单位,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二、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蓝健行动”的通知》( 桂食药监保化〔20xx〕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对本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的合法性、法律法规的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广告宣传和互联网销售等情况。我镇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健品食品销售专区内保健食品与食品混合销售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及时发现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存在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的有效手段,将年度检查中规范经营的单位列入辖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
通过排查和整治,在基本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现状的基础上,为巩固和加快建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2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从5月份开始,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3、加强沟通协调。区食安办将专项行动方案转发至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我局开展工作。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衔接,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正视问题,加强自律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四、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六、再接再厉,科学监管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5、加强监管,加大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加大突击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加强梳理,形成长效管理制度。针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等不靠,探索适合我区的监管办法。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阅读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1)
——保健食品购销合同3篇
保健食品购销合同1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
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购货经办人:___年___月___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经办人:___年___月___日
保健食品购销合同2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
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购货经办人:___年___月___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经办人:___年___月___日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2)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3篇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1
我局自20xx年元月接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目标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克服了人员少、底子弱、装备差、压力大,工作量大、面广、事多等重重困难,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将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监管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为能迅速转换工作角色,适应工作需要,快速掌握新法律、新规范、新的监管模式,尽快投入工作。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使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约。同时组织开展了对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贯彻和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全所监督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
2、建立相关监管工作制度。为使各项工作尽快走向正规,依照职责,建立和完善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工作规则、办案流程、举报处理规定、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许可审批流程等10项工作制度。
3、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档案。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确保监管网络分布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我局于5月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将监管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档案全面梳理和分类汇总。目前,全县累计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4家,其中:县城145家,乡镇27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2家。
4、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有序开展,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我们依照市局对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的相关规定,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再将进行了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发放了《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书》286份。
5、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大力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24家,批发企业12家,检查保健食品品种66个,下达意见书126份。抽取保健食品样品15个批次,已送重庆市药检所检验。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65人次,执法车68台次。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今年8月开始,我们辖区内2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台帐;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宣传、店内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48家,检查化妆品种数265种;对检查中发现的化妆品违法经营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行政处罚1件,罚款600元;立案调查1件,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二、目前存在问题
1、监督执法人力资源紧缺,与监管服务对象及监管任务远不相适应,以致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难以做到全面系统的监管。
2、经费短缺及监督执法装备匮乏,与现有的监管要求不相适应,监管效率低下。
3、业务水*有待提高,以适应当前监管方式的转变;
4、因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以致有些工作无法开展,如: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三、下一步打算
1、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现有监管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2、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3、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监督员的业务水*。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5、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认同和关注。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2
市局保化处: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xx年大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109号)的要求,我县近期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总结如下:
1、我县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本次检查共出动16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店15家,化妆品经营店10家,美容美发场所20家,洗浴场所5家。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产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标签未标识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示了批准文号,无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化妆品未索取厂家卫生许可证的行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今后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消费者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3
20xx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等重重困难,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设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广告;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做到了职能职责的*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逢衔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了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快速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后的保化监管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
(二)开展日常监管。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我局于3月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25家,出动车辆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三)开展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今年分别开展了节日期间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全年保健食品立案2起,货值0.1318万元,罚款金额0.2636万元。
三、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职能,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经营对象、经营品种基本档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公开曝光,建立召回制度。
通过监督检查,一方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推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帮助其进一步规范经营;保证了保化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四、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县情况特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不稳定、易转产,给我们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
(二)执法人员少,对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的开展。
(三)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致使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不能有效的打击。
(四)保化产品市场退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虚假夸大功效、宣传有诊疗功能等,部分产品无批号或标注虚假的标识,使用伪造或盗用的批准文号。
五、工作建议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加之,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于更有效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能很快的提升。
(三)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发现并向社会通报,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及问责制度。
六、20xx年工作重点
以“建立体系,抓好源头,规范市场,提高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市场专项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的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
(二)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单位进行“格式化”监管。
(三)配合市局“剿患行动”,集中组织专项整治。着力整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或无备案号)、购进渠道混乱、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一规定两办法”(即:《*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管理办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张贴监管公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净化保化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加强监管,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3)
——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总结3篇
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在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圆满结束、食品药品各项监管工作全面展开,成效显著,并向*机关移送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两起,20XX年全县食品药品质量可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保障,受到县委县*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现将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顺利完成机构改革
根据县委县*统一部署,4月17日召开了全县机构改革大会,县食品药品*增加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与食品流通监管职能,下设局机关职能科室12个,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所12个。为了加快同志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尽快投入到工作中去,局党组安排全局同志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军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学习。通过军训,增加了了解,增进了友谊;通过业务方面的学习,提供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机会;通过观看建局十周年、示范县创建专题片,对食药监管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提升了整个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在这次改革过程中,我们全体干部职工顾大局、识大体,表现出极高的政治素质。
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委部署开展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原则,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学习,进行专题教育,撰写“微体会”、开展大走访,大讨论,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阶段活动,使全局的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受到一次洗礼,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在全局开展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调查、“吃空饷”“拿双薪”的摸底调查,保证了干部队伍廉洁从政。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
为落实“地方*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我县于6月6日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县人民*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分配给我局的各项工作。
(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开展迅速。6月25日召开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会议共有59家生产企业参会,与60家企业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此次工作会,增强了食品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这次会议也是全市首个召开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会的县局,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摸底调查工作,为全县6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了小作坊基本信息档案,并对其进行了备案,并要求小作坊负责人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了酒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企业32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以桶装水、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19起,办结率100%。组织开展桶装水专项监督检查,为期1个半月,共出动法人员70多人次,检查获证企业1家,取缔3家无证生产桶装纯净水窝点,联合流通科检查销售无证纯净水的商铺17家,登记封存违法生产的设备4套,无证纯净水901桶,对规范桶装引用水生产起到了良好效果。完成食品生产企业国抽42批次、省抽30批次。
(二)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全面开展。一是严把食品市场准入。面对职能转化后业务办理流程的变化,拟定了**县《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相关制度及办理流程,并将上述材料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以便于经营业户下载打印。先后共登记指导新增办证、许可延期人数1100余户次,实际核发731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培训,培训涉及全县12个乡镇,共培训15场次,参训人员达15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摸底建档,各乡镇监管所在设施设备及人员还不够不到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主动开展工作,迅速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登记信息、了解情况,并向业户发放了明白纸,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科学地开展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县共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720家,其中持证经营的1395家,无证经营325户。三是严格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流通科、各食药所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做好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工作,做好学校周边“两店一贩”规范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安山东”品牌示范单位(店)创建活动,并在全市率先开展商场超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今年9月份,全市学校周边“两店一贩”专项整治会议(东片区)在我县召开,对学校周边规范情况做了现场观摩,受到市局领导和其他县局的一致认可。12月4日,我县16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作为“食安山东”品牌示范单位(店)创建申报单位上报省局。
(三)突出重点,确保餐饮安全。
一是积极开展“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工作。今年,我县广场大街刘江段被评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省级示范街;犁城人家刘江店、兴隆实验小学食堂和东方金源大酒店三家单位被评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省级示范单位,长河永和快餐、王小二草鸡店、大和青岛海鲜馆、鲁牛商务酒店、蜀乡家常菜馆、一中食堂、友联川菜馆、麦德龙汉堡店8家单位被评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省级清洁厨房。二是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火锅店专项整治、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专项检查、早点、小吃摊、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早餐米粥监督检查、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集中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小饭店专项整治、学生就餐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寻找笑脸就餐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千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千余份,提出监督意见2100余条,立案180件,结案110件,处罚没款30余万元。三是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会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十余项,保障就餐7600余人,保证了我县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四是共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4次,共发放宣传单2500份,印制宣传横幅40余幅;共举办学校食堂、企业食堂、新开办餐饮单位等各类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22期,培训从业人员2343余人。10月23日,召开了60家餐饮单位参加的示范创建和清洁厨房推进会。五是本着“方便开办,服务群众”的原则,在不降低许可标准的前提下,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提升服务质量。20XX年,共发放许可证266家,其中新发证220家(大型餐馆7、中型餐馆37,小型餐馆97、小吃店50、快餐店12、饮品店1、食堂16),变更14户,延续32户。对持证的.符合量化分级的870家及时量化分级,其中,A级48家,B级540家,C级282家。
(四)创新监管模式,提升保化监管水*。今年以来,我局保化工作以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违规行为为工作重点,指导并督促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制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要求经营者必须依法从证照齐全的供应商进货,并索取相关资质和购物清单,提升经营管理水*。扎实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要原辅料登记管理工作、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受权人制度工作等。继续加强对传销模式经营保健食品的打击力度,从严查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药用成分,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巩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成果。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特殊用途化妆品整治活动,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使用专项检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282家,各类不合格化妆品302件,简易程序立案81家,一般程序立案50家。在9月份进行的全市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使用专项检查督导及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导过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五)科学监管,确保药械质量
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全面提高药械科学监管水*。
一是开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示范活动。为着力解决药械安全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示范活动。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药品管理水*,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二是加大抽验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中药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血液制品、狂犬疫苗、低温储存条件药品监督检查。对实行基本药物的卫生院和负责基本药物配送的县医药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建立了全品种档案,并对基本药物实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共做快检300批(次),监督抽验检品100批(次),经市所检验不合格24批次,从而有效地在源头上控制了假劣药品。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安全。今年以来,对全县400家涉药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先后开展了幼儿园医务室药品专项检查、药店规范整治、中药专项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基本药物等专项检查工作,共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案件858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19起,简易程序案件739起,没收假劣药品32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16批次,先后查处河北安国张某无证经营中药饮片案、济阳王某销售不合格义齿案、临盘任某使用假药筋骨宁胶囊案。向*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
四是在乡镇卫生院开展以配备自备电源为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药房药库管理升级活动,受到市局好评。
五是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638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2例。
六是依法开展药品行政审批。市局自5月份起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事项交办县局后,我局严格审批条件、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多方位为企业提供服务,先后办理变更14家,新开办审批许可15家,换发许可证1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开展GSP认证7家。
七是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检查组对我局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10月14日,在我县召开了全市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会议,推广了我局在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和药品市场监管中的做法。
八是帮助督促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版GSP认证。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为帮助公司通过GSP认证,向后组织县级认证员督导3次,市级认证员2次,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条逐项监督企业落实到位。1月21日,顺利通过了省认证中心的认证。
(六)综合协调、应急管理、投诉举报督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今年以来,县食安办以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工程建设、建设食安山东品牌为重点,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6月份,主动与卫生、工商、商务、农业、教育、盐务、*、电视台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以“尚德守法品牌引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工作,并于6月10日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现场咨询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到以“四品一械”为内容的来电、来函、来信及县府转办、上级交办投诉举报103件。其中,生产企业领域66件(涉案转办一件),流通领域20件,餐饮14件,药品领域2件,保化1件,电话咨询37件。都按照职责分工、办案程序,在法定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形式都给予了回复、回访和处理。
(七)机关管理有条不紊。今年以来,机关办公环境卫生状况大为好转,22部公车运转规范有序,后勤保障节俭、到位,全局全年共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79篇。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优质化、高效化管理,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的*稳运行。总结20XX的工作,我们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凭借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在新形势下,努力克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1、我县食品行业基础依然薄弱,企业多、小、散、低的现状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2、个别诊所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食品保健食品的非法添加的行为依然存在;
4、有的同志责任心差,还存在监管盲点、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5、有的同志私心重,不敢得罪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不遵守,应当坚持的原则不坚持,不能公*公正地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理案件;
6、有的同志业务素质差、监管能力低,在日常监管中浮在面上,深不下去,挖不出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需求形成了强大的反差,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要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务必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行政、必须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必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四品一械”形成严打重处高压态势,切实保证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4)
——保健食品店自查报告3篇
保健食品店自查报告1
XX保健食品厂,地处兴宁市经济开发区南寨仔段,东临205国道,交通十分方便。本厂于20xx年建成,占地1600*方米,建筑面积1200*方米。主要从事药食同源、食品新资源物品的固体饮料和代用茶生产和销售,于 公司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兴宁市质量监督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药食同源植物、食品新资源物品、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糊精要符合GB /T20880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7的要求,等等。
春节过后,按照兴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负责人郑海东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XX市zz保健食品厂,厂址是兴宁市人民大道(205国道)寨仔段,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体饮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441406013144,代用茶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441414020228。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代用茶和固体饮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药食同源和食品新资源物品、麦芽糊精、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分析天*、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代用茶执行的是QS/441414020228、固体饮料执行的是QS/441406013144。所有标准的状态都是现行有效。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5)
——2022保健食品销售合同范本 (菁华1篇)
2022保健食品销售合同范本1
甲方: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关于退换货规定:退换货原则: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未使用 已使用 未使用 已使用 一周内 100% 一个月内 80% 一星期内 90% 两个月内 70% 十五天内 85% 三个月内 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天 年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大写):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关于退换货规定:退换货原则: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未拆封 已使用 未使用 已使用 一周内 100% 一个月内 80% 一星期内 90% 两个月内 70% 十五天内 85% 三个月内 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0xx保健食品销售合同范本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3篇(扩展6)
——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菁华1篇)
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案1
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___年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___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___年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这个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认真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宣传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整规与扶持并行,从严把好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准入关,强化监督抽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禁用药物、非法宣传)行为,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预警体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食用保健食品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要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推进保健食品知识普及、安全使用的正面引导,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保健食品的辅助功效和安全使用。
(三)要进一步深入调研,摸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种类(涉药企业、专营企业、连锁超市、食杂店兼营等)的分布情况和经营品种、数量、范围等底数,加快建立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预警体系。
(四)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
(五)要推进保健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进一步实施,紧紧依靠全国食品药监系统的“12331”举报热线*台,拓宽保健食品安全举报途径,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
1、制定方案。结合监管实际,制定《___年市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内容,强化纠风责任,促进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部署。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分阶段地组织实施。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边查边改,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监管问题,要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31日)
1、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认真梳理,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深入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环境,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可疑品种的保健食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完成市食品药品*下达的年度120批次(共280个品种)的抽检任务。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的监测,协调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下大力整治经营者、保健食品包装说明书夸大产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的不法行为。
3、借助民生服务监督台力量,推动保健食品监管纠风工作开展。借助全国药监系统“12331”举报*台,并依靠我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和信息员,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对发现的有关保健食品或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大监管力度,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迎接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__11月9日)
对前阶段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好迎接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监管纠风工作督查评议组的各项检查准备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由于国家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加上保健食品经营市场也不太规范,对监管部门的工作造成较大的压力,对此,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认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岗定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度保健食品安全纠风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加强监管,创新工作思路
要加强日常监管与阶段专项整治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举报暗访相结合,依托聘请的行业监督员、各种举报热线*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督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学习和研究,注重思想观念、工作思路的创新,不断探索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新路子。
(三)要加强协调,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要主动与工商、*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监测的情况,积极沟通协调,互通监管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密切保健食品监管各环节的执法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和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问题。
(四)要健全机制,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与区*协作配合*台,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各项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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