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9篇
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9篇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日期: 2011年5月26日 出处: 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 编辑: admin 阅读:401次 为了加强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期:
2011 年 5 月 26 日
出处:
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
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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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中心小学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根据建瓯市教育系统 2008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 结合实际,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
责任范围
1、 小学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 对分管科室以及挂点学校的村校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 责任内容
小学党政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 中纪委及各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班子目标管理, 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2、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完善管理机制, 监督机制, 认真搞好政务公开, 校务公开,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 要带头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 支部每年至少要安排二次以上专题学习党中央、 国务院、 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文件及党风廉政法规, 自觉进行党性、 党风、 党纪和廉政教育。
4、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等党风廉政法规。
5、 履行监督职责, 对管辖范围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 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确保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手中权力。
6、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等规定,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选拔任用优秀人才担任有关职务, 防止和纠正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
7、 认真履行领导责任, 不得授意、 指使、 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及统计法规、 弄虚作假。
8、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杜绝利用基建、 采购、 评先、 评优、晋级等以权谋私现象。
三、 责任考核和追究
1、 支部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内容, 年终要对照责任制的要求, 对党政领导班子、 完小校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 应与民主评议、 民主测评领导班子相结合, 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作为对领导班子的业绩评定。
3、 实施责任追究, 要实事求是, 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 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或者按党内廉政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承担的事项, 追究集体责任并追究正职责任; 由领导班子正职或其他成员决定或者按照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正职或其他成员承担的事项, 追究个人责任; 对按照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负责、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 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 追究其重要领导责任。
4、 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工作中发生的重大失误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 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规定》 追究责任, 并上报市教育工委。
篇二: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用版本)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
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
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
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篇三: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依据《xx 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xx办发〔xx〕x 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工委领导班子责任(5 25 项)
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市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以工委文件进行责任分解。
3.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遇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涉及上级检查、批评、约谈、追责和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事项,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4.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以及下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及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任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与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本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9.持续整治“庸懒浮散乱”“吃拿卡要”等“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问题,细化对不作为不担当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效果。
10.加强直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12.加强对委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党员干部遵守“六大纪律”情况经常性检查,针对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13. 对委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函询、谈话、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1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
16.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7. 深化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认真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活动,加强对教职工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
18.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机制。
19.领导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职责,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市纪委和纪工委的执纪监督。
20.组织领导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措施,支持纪工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
21.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工作,积极配合省委在 xx 的巡视以及市委的巡查工作,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制定《教育工委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巡查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23.每年 12 月 15 日前和 6 月 15 日前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4.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加强考核和评价结果运用。
25.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工委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1 11 项)
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委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不少于 2 次主持召开工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要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全面掌握委局机关、班子成员以及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廉洁从政、从教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4.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每年至少 2 次听取班子成员和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要求向市委、市纪委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
6.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7.对下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考核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情况,要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系统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9.加强对领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 2 次。
10.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1.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上级纪委、工委全会或者工委会报告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工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1 11 项)
1.落实教育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工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主要任务亲自部署、具体主抓。
3.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工委、纪工委报告。
5.加强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6.切实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所分管业务工作中群
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7.主动接受教育纪工委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生问题的分管科室进行纪律审查,要求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工委副书记协助工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11.每年 12 月 15 日前,围绕个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廉述责报告,全面准确地向市纪委和教育工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工委工作部门责任 工委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等部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既要按照工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立足自身职能,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相关责任。
1. 工委办公室责任(4 4 项)
(1)负责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工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工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起草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3)贯彻落实工委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4)组织安排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
2. 组织科责任(9 9 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
(2)监督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5)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员培训教育计划,作为党员重要培训内容,会同纪工委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6)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7)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工委和纪工委报告情况。
(8)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开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9)配合纪检监察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3. 宣传科责任(5 5 项)
(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工委宣传工作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措施、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告,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4)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科室及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责任(9 9 项)
1.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结合本科室业务工作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和检查,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廉政制度法规,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4.监督检查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从政情况,组织廉政考核,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结合本科室业务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委局各项工作...
篇四: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学校党委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高新区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研究确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分管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与党委成员,党委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4、每学期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年终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向高新区工委、纪委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拔任用标准、程序,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杜绝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7、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高新区有关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8、完善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请示报告等制度。认
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0、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学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1、廉洁自律。党委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做到警钟长鸣,自警、自省、自励,提升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能力,教育管理好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和家属,做勤、廉表率。
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党委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全年为全校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与学学校党委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带头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指导每年底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广大师生监督,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党委副书记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委书记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党委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全年为全校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与学学校党委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带头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指导每年底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广大师生监督,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党委委员责任清单 一、认真参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
设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分管部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每年至少一次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谈心,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全年为所在支部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与学校党委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带头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四、大力支持学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积极参加每年底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广大师生监督,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篇五: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件 2:2020—2021 年度西柳中心校第一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责台账)
序
号 工作项目 完成情况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一、对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 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搞好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作出安排部署;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形成记录。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上半年完成 召开支委会部署、春节、端午、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2021 年中秋节、春节前廉政建设未完成 2 推进简政放权,实行党组织职权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分类排查廉政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
上半年完成 及时校务公开、党务、政务公开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3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上半年完成 开展节前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教育行风治理整顿。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诫勉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一、对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 做好“阳光+”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中小学校服管理中存在问题、分班排座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学业能力水平测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教辅材料和类似电子信息产品推广中的腐败问题、基建项目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上半年完成 校服征订公开、学校没有征订教辅材料,严禁教师个人乱订刊、推广电子产品。通过家长微信群宣传治理教育三乱行为。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新一年阳光分班 9月初完成。
5 规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费管理工作,完善制度规范,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人、专户管理。明确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上半年完成 课后服务飞收取执行教育局文件标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和他用,接收家长委员会监督并公示。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6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上半年完成 以庆祝建党100 周年为契机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7 党组织每年两次,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及时就重要问题请示报告。
上半年完成 向中心校党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二、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 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上半年完成 每月一次召开支委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 每季度一次党课,宣讲党史、开展廉政教育。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9 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
上半年完成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及时向上级报告婚丧喜庆,禁止党员干部办升学宴。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制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10 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约谈班子成员时应有工作记录。
上半年完成 支部书记同支委成员开展谈话一次。
2021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篇六: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师范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监 责任清单 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责任清单。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需要明确职责,理清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分为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包括: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制度,建立完善学校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规范运行的体系,营造风情气正的学校政治生态。
二、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一)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人才培养培训方案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教师、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条规定和自治州九条规定。认真做好州教育党工委制定的教
师规范“十不准”的要求。
5、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师生制度。
6、加强对广大教师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学校党员干部为生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领导和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与学校纪检监察联系,每年不少于 2 次听取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1、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法做好学校师生、学校家长的信访、申诉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条件。
12、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全年至少四次召集会议,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 6 次。
(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教师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并
进行民主测评。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教师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五)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7、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和州教育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8、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教师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依法治教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
19、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20、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 抓好工作落实。
22、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分管校级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党支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和落实情况。
(七)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3、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 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4、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 一
大”集体决策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5、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
26、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校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全年不少于 4 次召集会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自治区、自治州纪委、州教育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定期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各处科室负责人、学校各党支部书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治教、从教意识和法纪观念。
3、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 6 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5、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及时听取重要信访、申诉案件办理、处理情况,认真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至少亲自讲一节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各处科室、各党支部提出要求。
(三)加强监督指导
8、每季度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廉洁治教、从教状况。
9、每季度对班子所有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 1 次廉政谈话,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支委、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四)积极支持学校纪纪检监察室工作
11、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加强对学校信访、申诉、举报工作的领导。
1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办理。
13、每年至少 2 次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4、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培训培养。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自治区十条和自治州九条规定,以及州教育党工委有关廉洁治教、从教的有关规定。
16、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述廉报告上至少开展一次对照检查,接受评议。
17、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1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学校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
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 4 次听取分管科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科处室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4、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 同落实。
(二)加强督促指导
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积极参加对分管科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支持查办案件
7、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8、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四)发挥表率作用
9、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条和自治州九条规定,州教育党工委关于教师十不准等廉洁从教相关规定。
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工监督。
12、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篇七: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学校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学校党支部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科学理论引领全体党员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职工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 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某市、江南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学校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同时监督本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八)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九)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支部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支部班子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十三)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四)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净化政治生态。
(十五)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七)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八)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十九)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执纪履责
(二十)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一)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
(二十二)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四)学校党支部书记应当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六)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篇八: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全体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向前发展。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清单。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
县残联党支部对县残联党风廉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残疾人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
2. 落实责任目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党支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它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落地生根。
3. 加强党内监督。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总结,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 严格落实报告制。年中、年底分别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二)坚持选好用好干部
1. 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2.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3.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
(三)强化权力制约
1.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程序,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 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托养机构、康复机构、燃油补贴、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
1.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组织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 加大治庸治懒、治软治散力度。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伤害群众感情的不良风气;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想象,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3. 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做好干部联户帮扶、残疾人精准扶贫等工作,组织开展对惠残政策与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强廉政宣传。利用专题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基地等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加大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反腐倡廉内容的宣传教育。
2. 开展廉政教育。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在清明节、“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等活动,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教育内容。
3. 经常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六)支持纪检工作
1. 积极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 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涉及项目建设、人事调整、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把关。
2.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3.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党支部书记、理事长责任清单
(一)负责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半年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残疾人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1.全年至少主持召开 4 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工作与党建工作,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党建工作。
3.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持制定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责任书,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责任清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4.年中、年底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1.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程序,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
1.全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 2 次以上,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狠抓作风问题整改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抓早抓小。
4.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
5.依托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廉政党课”、“道德讲堂”等廉政文化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对惠残政策与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托养机构、康复机构、燃油补贴、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做好残疾人精准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发生。
( 五)带头廉洁自律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的刚性约束。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3.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积极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七)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x xx 同志工作任务
对分管的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修订完善残联机关各项管理内控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2.负责信访工作,落实重要信访件的查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指导工作,结合本会实际强化廉政文化建设。
4.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开展“最多跑一
次”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加强指导和完善配套制度,行政审批提速提效。
5.负责残疾人维权、文体活动、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好残疾人各类节日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6.加强分管领域工作人员监管,全年对分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不少于 1 次,注意发现和解决分管领域范围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重大问题及时向理事会汇报。
7.负责对各镇残联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培训不少于 1 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8.负责组织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9.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10.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x xx 同志工作任务
对分管的项目工作、机关党支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深化效能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
3.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4.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降低公务支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5.加强分管业务的风险防控,梳理汇总分管业务项目、资金的风险点,重点负责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托养补贴、康复中心建设等工作,加强对残疾人创业就业、助学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方面监管,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
6.负责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等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残疾人康复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残疾人康复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7.负责做好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资金发放及时,拨付到位,让群众知道有哪些补贴,补贴多少,配合各镇开展核查。
8.查办残联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配合县纪委抓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9.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管理和制止用公款或接受企业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工作。
10.加强分管领域工作人员监管,全年对分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不少于 1 次。注意发现和解决分管领域范围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重大问题及时向理事长汇报。
11.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三)x xx 同志工作任务
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宗商品(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政府采购。
2.负责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托养补贴、康复中心建设款项等拨付工作,重点做好对残疾人创业就业、助学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等方面审核工作。
3.负责残疾人证办理审核管理工作,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办理。
4.做好扶贫绩效系统填报工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5.负责做好公务车运行管理,严格施行公务车派车制度。
篇九: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篇 第一篇: 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管党治党更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严明政治纪律,严守 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各支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和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XX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敢于碰硬、严肃问责,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严肃处理。
3.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各支部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对工作措施不力、任务没有完成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支部和处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周周见”活动。邀请市纪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继续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组织学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等先进典型,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践行 二、践行“ 四种形态”,规范执纪行为 ,规范执纪行为
5.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制定出台《XX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日常性工作,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正确运用各类谈话方式,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动辄则咎,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函询约谈,加强科学研判,提高谈话函询质量,避免“一谈了之、一函搁置”的现象。
6.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动摇。紧盯学校附院建设、尾工甩项、实验实训设备招采、校内招投标、食堂管理等重大工程、重点领域,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7.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细里做,紧盯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抓住关键节点,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行为。
8.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对于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9.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协助校党委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要求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政治责任不放松、整改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确保整改不留死角。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中提到的监督不
严、执纪问责力度小等问题进行有力整改,着力改变监督执纪问责履职不力,效果不好的现状。对交办给学校纪委的案件,按期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并依据纪法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问责。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对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隐形变异的严肃问责。
四、强化标杆意识,注重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10.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铁打”的监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系列法律法规、开展系统性培训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篇 第二篇: 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近日,学校党委围绕“五抓五看”要求,结合高校实际,分层次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其中,学校党委工作清单 18 条、学校党委书记工作清单 15 条、班子成员工作清单 15 条,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同时,学校还设计了学校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
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的纪实目录和重点纪实清单,加快推进全程纪实工作“顶层化、清单化、日常化、程序化、痕迹化”。
第三篇 第三篇: 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
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
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 1 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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