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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招生简章5篇(2023年)

时间:2023-07-27 12:30:07 来源:网友投稿

招生简章山东省实验中学建校于1948年10月,是首批省级重点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学子,而他们也以自己的聪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简章5篇,供大家参考。

招生简章5篇

招生简章篇1

山东省实验中学建校于1948年10月,是首批省级重点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学子,而他们也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卓越贡献为母校和泉城增光添彩,山东省实验中学也以骄人的办学成绩获得了“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绿色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中小学生创造力培养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等数十项国字号荣誉称号。教育部领导多次高度评价学校的育人举措和办学成果,很多做法和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成为齐鲁素质教育的领跑者并跻身全国知名高中。

新生就读校区如何安排?

每个批次录取完毕以后,被录取为山东省实验中学的学生需要登录山东省实验中学官方网站(http://sd,点击“新生校区意向选择端口”进行校区意向的选择。

指标生批次校区填报时间为8月11-12日,统招生批次校区填报时间为8月18日。

中心校区实行走读制,东校区实行寄宿制,需要提醒您的是,由于每个校区的学位数有限,所以学校无法完全按照学生个人的就读意向进行校区安排,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进行校区调配。分配原则是:根据每个校区的实际容纳量,主要参考学生校区意向,兼顾家校距离等因素。

济南西城实验中学与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全部寄宿,只有一个校区,无需进行选择。

山东省实验中学招收的不同类别的艺术特长生在不同校区就读,美术生单独编班,东校区就读;声乐、舞蹈、器乐、田径、乒乒球和健美操特长生在中心校就读。专业合格艺体特长生将来不论是通过指标生还是通过统招生类别录取进来,特长生身份不变。

作为新生及家长如何选择就读校区?

第一,就读校区选择不会影响新生录取。学生是先被录取,然后再分校区,不存在按校区志愿分别录取的问题。

第二,中心校区与东校区两个校区的师资力量实行统一调配。

第三,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寄宿制有学习时间充裕、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合作精神等优势,但选择寄宿时要充分考虑学生本人是否情愿、能否适应寄宿制集体生活、能否自主高效地安排好学习、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寄宿等因素,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选择。

★注意事项:

选择山东省实验中学寄宿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指标生递交材料时间为8月11-12日,统招生递交材料时间为8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山东省实验中学中心校区(经七路73号)。

要求:

1、证明材料需和校区意向网报系统中所填现居住详细地址要吻合。

2、证明材料包括: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索引页复印件。

报送材料时要求,将初中学校、准考证号及姓名写在证明材料首页顶端。

逾期不报送上述材料者,学校将自主进行校区安排。

3、如果没有房产证,家长可以提交自己认为可以证明住址的材料,但是这些材料不作为主要考虑依据。

学生怎样填报志愿?

采取网络化采集信息方式。学生可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中考填报志愿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请严格根据初中学校安排进行填报:

第一批次8月4-5日,符合指标生身份的学生进行指标生志愿填报,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8月13-14日,统招生志愿填报。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均可同时报考。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8月20日,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志愿征集。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平行志愿。

招生录取工作进程?

按照济南市中招办统一安排,招生录取工作将分三个批次进行。

1、先录取指标生

8月11日,在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实验中学(集团)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省实验、西城实验或大学城实验高中)及指标生录取条件,定校定额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

2、再录取统招生

8月18日,按照学业水平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招生,山东省实验【】中学、西城实验中学与大学城实验高中分别进行录取。

平行志愿对于报考我校学生的优势在哪里?

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什么是“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同一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学校志愿,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主要区别在于投档方式的不同,传统志愿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

1、投档前,将所有考生按投档分数(原始分与政策照顾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投档时,先对分数最高的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再从高分考生到低分考生依次进行检索。

3、对每位考生志愿的检索,按考生所报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检索考生报考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当学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就被投到该学校。如果不符合第一个志愿学校投档条件,则检索该考生第二个志愿学校,依次进行。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该生后面所报的其他志愿学校。

填报平行志愿的注意事项

1、填满平行志愿,增加录取几率。如果考生少填一个平行志愿,就可能减少一次被投档机会。但在选择学校志愿时,也要慎重,减少随意性。

2、合理搭配平行志愿。考生要准确定位、合理分配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之间保持一定梯度,按“冲、稳、保”的原则选择一、二、三志愿学校,以提高志愿命中率。

在校期间学生的作息时间如何规定?晚自习如何进行管理?

学校分为走读制和寄宿制管理。

走读制校区: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走读制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生作息时间的要求,学校规定早晨7:20前到校开始早读,7:30预备,7:40-12:00上午五节课,午间学校实行静校管理,学校会安排学部、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进行午休检查,下午1:30学生入校,1:50预备,2:00-5:40下午四节课。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各年级实行延时晚自习和周六延时服务。

寄宿制校区: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生作息时间的要求,学生早上6:20起床,21:45下晚自习, 22:20宿舍熄灯,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每天都有干部、教师全天候值班,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有序。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周末延时服务要求,原则上学生每两周回家休息一次,留校周末开展延时服务。

学校在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山东省实验中学秉承“全面打好基础,发展爱好特长,培养创新精神,提升人才素质”的办学思想,充分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倡导“能飞则飞,能跑则跑”,不断探索人才多元培养模式。学校加强与著名高校的对接,开设大学先修课程,举办博导进校、科学家论坛等活动。注重对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政策的研究,重视特长生培养,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学科教练,加大对各类学科竞赛的指导力度。开设特色课程项目班,目前有“中科大创新班”“山大创新班”“国际课程实验班”“航空实验班”,为学有专攻的学生提供发展的平台。同时注重加大各个领域学生发展的特色指导,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叶圣陶杯作文大赛、英语创新大赛、科技创新、发明专利、国际科学设计大赛、体育、艺术等各级各类比赛为有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机会,每年有千余名学生在各类各级比赛中获奖,拓展了学生成长、成才的空间。

学校在新高考改革方面的举措?

学校一切从发现学生的兴趣、尊重学生的选择、培养学生的特长出发,按照“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对接高考综合改革,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建设原则打造符合新课程理念下的学校课程体系。通过提升课程品质确保学生德育品质、学习品质、发展品质、成才品质的全面提升。注重加强新高考研究,形成具有特色的分层教学与选科走班教学模式,开齐20种选科组合,充分满足学生的选择权。通过开设生涯规划课程、广泛开展职业体验活动、邀请大学教授进校园,帮助广大家长和学生顺利对接新高考。不断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全面实施“精准教学”。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和多元人才培养机制的实施,使我校学生备受高校青睐,学校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70余所高校授予“优秀生源基地”。山东省实验中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主动发展的无限空间”的教育理念培养出来的学生所具有的综合素质,高度契合高校对于学生专业精神、综合素养、开拓创新的选拔要求。实验中学毕业生多年来在高校的优异表现,将会为未来学弟学妹赢得更多高校的青睐。为此,学校于被评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近几年,我校步入清华、北大等全国名校的学生越来越多。重点高校自主招生人数连年增加,高考连创佳绩。随着学校国际课程体系的开设,就读国外名校的学生人数也逐年增加。高考我校成绩优异、再创辉煌,强基计划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初审依然遥居全省首位。

招生简章篇2

2020年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是有着四十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特色建设示范校;是一所培养学生就业前景广、工作环境好、薪酬工资高的学校。我校重点打造全省领先,特色鲜明的服装、艺术设计、信息技术、幼儿教育四大专业群,可为同学们全面发展、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迄今我校已为国家培养了近2万名优秀人才,在省内外享有盛名美誉,被称为未来设计师的摇篮。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服装设计类:培养具有服装设计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以及服装生产工艺的运用和技术管理能力,服装展示与礼仪等专业技术人才。

2、艺术设计类:培养具有室内外装饰、商品包装、广告、视觉新媒体、工艺品设计等实用美术设计与制作能力的专业人才和工程预算管理人才。

3、信息技术类:培养具有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从事商贸工作,计算机系统维修,软件与信息服务的专门技术人才。

三、升学通道

根据《2019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最近三年我校学生孙琦淼慧、张影影、盛明文、吕婉莹、徐旨祺、温艳等多位同学先后通过参加全国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后经考试本科院校面试就读本科。另外,三年中专毕业后也可通过参加普通高校分类招生考试或对口高考,考入全日制本科或专科院校继续学习。2019年我校40名学生参加分类考试,全部通过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达线率100%,其中4名同学考入本科院校。

四、就业保障

学校教学正规,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双师型”教师占比60%。学校以技能大赛为抓手,改变教学方式,注重能力培养,为学生职业生涯和人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特色专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与安徽大富智能科技有限司合作开办“大富智能科技”冠名班,校企携手共同培养冠名班学生。冠名班最大限度地保证毕业生能迅速适应企业岗位的需要,形成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学生入学时即确定为该企业的预备员工,毕业时由该企业安置,享受企业正式职工同等待遇。三年毕业后,学生还可选择参加对口高考升入高等院校(本科、高职)继续深造。

近几年我校学生在国家、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成绩斐然,居全市同类学校之首,在全省同类学校领先,竞赛成绩已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由于学校专业适应市场、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毕业生能适应当代社会发展。所以我校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和创业竞争力,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

五、报名须知

1、招生对象

(1)五年制大专:a、参加安徽省当年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五年制高职建档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b、参加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艺术、体育专业单招考试的考生。(招考条件:原则上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应历届均可,年龄不限。单招考试时间:2020年7月24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加试素描、色彩)

(2)普通中专: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2、报名办法:

(1)艺体单招考生需要先到我校招生办报名,再参加7月24日单招考试。已参加中考的考生可在原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我们学校或者来我校报名都可以。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毕业证、同一底版证件照片四张(报五年制大专须中考准考证和分数通知单)。

3、收费标准:

(1)免收学费,免收住宿费。

(2)书费:300元(代收代支、多退少补)。

六、助学奖学金政策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一律免除学费、住宿费;赠送军训服装。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相关证明前两年可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获校内奖学金,最高奖学金1000元。

4、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更多的助学政策。

七、学校网址: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网

八、学校地址: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蚌职教园区(市内乘135路公交车到职教园区西门站下)

九、招生热线:0552-3163680、3163830

十、联系教师:顾老师-13909656023、汪老师-18055291853、贾老师-18055291819

招生简章篇3

2020年山东青岛为明自主招生计划

“国学特色精英班”是青岛为明学校为加快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多元化、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集团化办学资源优势,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内著名高考命题研究专家陈庆军教学团队合作开办的自主招生班型,通过“强基计划”的学科深度教学培训,有效拓宽普通高中学生升入著名大学的渠道,加速卓越人才的培养!

青岛为明学校的梦想画卷已为你展开,殷殷之意相遇金秋,灼灼韶华为你停留!青岛为明高中与你一起度过四季!

招生对象■

青岛西海岸新区2017级在籍初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青岛为明学校2020年自主招生“国学特色精英班” 计划招生为40名。

招生专业要求:文化课基础在全区排2000名之内、综合素质优秀、立志通过“强基计划”升入名牌大学的学生。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奖学金激励学生不断追求进步。

奖学金标准2020年标准(新高一)

全免费上学期期末统考或本学期一模考试全区320之前

免学费全区2000名之前

学费优惠一半全区3000名之前

■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二)“国学特色精英班”地理和生物组合的学业水平考试均不低于C等级;

(三)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四)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级;

符合上述条件,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总成绩突出的学生。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32-86767788、86767766、13188977837

招生简章篇4

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是确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是确保科学性。根据各学科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强科学精准防控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3、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4、各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进行线下现场评分。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5、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各学院(研究院)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系相关领导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各院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要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填写《厦门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报招生办备案。

6、各学院(研究院)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7、各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三、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参加过复试但所在院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实施细则

各学院(研究院)须召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单位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统筹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研究院)须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我校各学院(研究院)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各院系专业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院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差额复试比例。

各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或方向)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各自的网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复试咨询服务

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使其知悉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院友资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确有需要学校协调事宜,请提前向学校申请。

(三)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研究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政审表提交纸质版)给各院系接受审查(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如考生受疫情影响暂无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各单位。):

1、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向报考学院提交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复试时,再次对考生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各学科专业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建立充足的复试试题库。可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研究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应当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远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可予免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如学院复试环节安排笔试,笔试测试内容可以(含同等学力加试和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实践(实验)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关学科专业确定远程考核形式。

具体要求: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30%-50%;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网上和现场均需录音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采用相同的面试系统。

各学院(研究院)还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增加其它的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五)复试要求

1、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2、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请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予以操作。面试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3、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提前在各学院(研究院)的网页上向社会公布。

4、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复试小组和考生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5、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6、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录音影像资料在各学院(研究院)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各院保存复印件)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调剂

1、 各学院(研究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在调剂部分应当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2、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6)除参加管理联考的专业学位之外,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由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各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调剂考生只需达到调入的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分数线且符合相关调剂政策即可,无需达到原报考专业学位分数线。

(7)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相关院(系、所)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9)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10)院系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调剂程序

(1)各院(研究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各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5月20日左右开放)。

(3)各院将调剂复试名单报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参加复试。

(5)各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4、调剂生选拔规则

各学院(研究院)必须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出调剂生选拔规则,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五、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或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各学院(研究院)可以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各学院(研究院)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6、录取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各学院(研究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复议

1、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 0592-2186219 。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监察处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7、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8、入学后三个月内,各院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4月3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人员名单(含复试工作秘书、技术保障人员)以及召开培训会和模拟演练的时间、方式、地点等信息通过规定的格式报招生办备案,并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确定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备案后在网站上公布。

5月1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招生办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组织复试模拟演练,对面试教师和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6月5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开展并基本完成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招生简章篇5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的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前置学历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

该专业为我校与江苏理工学院联合招生,录取后学生统一在江苏理工学院(江苏常州)培养。

5、已经获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全校单独考试招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的70%。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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