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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制度1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9-17 15:05:05 来源:网友投稿

岗位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岗位竞聘管理细则一、目的:为贯彻执行**物业公司物业人资字[20xx]0**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建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岗位管理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岗位管理制度13篇

岗位管理制度篇1

物业公司岗位竞聘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物业公司物业人资字[20xx]0**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晋升渠道,结合nj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或物业管理中心(处)(包括顾问项目)全部岗位竞聘活动。

三、职责: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岗位竞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岗位竞聘的。计划、组织、落实与监督、整理档案及统计工作。

2、拟定通过岗位竞聘方式,招聘空缺岗位或新增岗位员工的公司职能部门或物业管理中心(处)配合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组织、落实岗位竞聘工作。

3、考评小组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4、岗位竞聘活动资料准备、统计等辅助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文员及人事员负责。

四、说明:

所有岗位竞聘活动均应严格遵照物业人资字[20xx]**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本管理细则是对上述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补充。

五、策划:

1、岗位竞聘工作计划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按月度分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情况,制订月度岗位竞聘工作安排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某个用人需求制订单项岗位竞聘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在确定竞聘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发布竞聘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竞聘岗位、要求、报名方式、笔试、答辩日期、背景资料简介等。

(3)成立竞聘考评小组:

经理级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经营班子、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

主任主管级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经营班子(至少1人以上)、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相关专业岗位员工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

领班级岗位及关键技术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任级以上、用人单位直接主管、负责人、相关专业员工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

六、竞聘要求:

1、岗位竞聘采取个人自荐和职能部门、管理中心(处)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即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或物业项目和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名。这样一方面可以体现员工主动向上,有不断接受挑战的勇气和信心,同时由所在公司推荐可以保证不影响竞聘参加者所在部门正常工作。

2、参加岗位竞聘员工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但不受原所在公司、工作部门和岗位限制。

3、参加竞聘员工在现工作岗位表现良好。

4、参加岗位竞聘员工需要满足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遵照gr-0102号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职责及任职要求》执行。

5、知识技能:竞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6、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等。

7、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

七、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经理级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空缺及新增岗位要求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并说明报名时间、方法、竞聘日程安排及其它相关要求。

(2)成立岗位竞聘考评小组由全体经营班子、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考核分权重经营班子占60%,其他考核小组成员占40%。

(3)竞聘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并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同意,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其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竞聘条件者方可参加竞聘,不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竞聘人员说明原因。

(5)竞聘考评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笔试、答辩、资格资料评审。

笔试:

a)由综合管理部或社会权威部门出题;

b)对试卷进行密封管理,笔试当场拆封;

c)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各派1名人员进行监考;

d)由2名权威人员共同阅卷评分。

答辩:

a)答辩题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出题;

b)每位竞聘者答辩问题要一致;

c)考评小组需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得分。

(6)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分排出名次。

(7)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根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填写相关表格上报**物业公司审批。

(8)经总部审批后方可进行试用,试用期满进行转正测评,合格者正式聘用。

2、主任、主管级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空缺及新增岗位要求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并说明报名时间、方法、竞聘日程安排及其它相关要求。

(2)成立岗位竞聘考评小组由经营班子(至少1人)、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考评分权重经营班子占50%,其他考核小组成员占50%。

(3)竞聘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并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同意,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其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竞聘条件者方可参加竞聘,不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竞聘人员说明原因。

(5)竞聘考评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笔试、答辩、资格资料评审。

笔试:

a)由综合管理部或社会权威部门出题;

b)对试卷进行密封管理,笔试当场拆封;

c)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各派1名人员进行监考;

d)由2名权威人员共同阅卷评分。

答辩:

a)答辩题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出题;

b)每位竞聘者答辩问题要一致;

c)考评小组需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得分。

(6)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分排出名次。

(7)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履行聘任手续,根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确定上岗试用人员,并上报**物业公司备案。

(8)试用期满进行转正测评,合格者正式聘用。

3、领班级岗位及关键技术岗位竞聘程序及规则:

(1)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空缺及新增岗位要求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并说明报名时间、方法、竞聘日程安排及其它相关要求。

(2)领班级岗位竞聘考评小组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任级以上、用人单位直接主管、负责人、相关专业员工代表组成(不少于7人),考评分项目负责人40%,其他考核小组成员占60%。

(3)竞聘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批表》,并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同意,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其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竞聘条件者方可参加竞聘,不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竞聘人员说明原因。

(5)竞聘考评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笔试、答辩、资格资料评审。

笔试:

a)由综合管理部或用人单位出题;

b)对试卷进行密封管理,笔试当场拆封;

c)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各派1名人员进行监考;

d)由2名考评小组成员共同阅卷评分。

答辩:

a)答辩题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出题;

b)每位竞聘者答辩问题要一致;

c)考评小组需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得分。

(6)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分排出名次。

(7)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履行聘用手续,进行试用。

(8),试用期满进行转正测评,合格者正式聘用。

八、相关文件、表格:

1、文件: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

(2)**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

(3)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职责及任职要求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工作手册

2、表格: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竞聘审批表

(2)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答辩评审表

岗位管理制度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 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 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 、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并及时进行纠正, 提出处理意见, 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 、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 、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 、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 、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 、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 、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 、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 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 、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 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 、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 、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 病) 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 病) 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 、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 、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 、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 、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 、消防单位119 或救护单位120 。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 、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 、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 、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 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七、附则

第一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岗位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员工工作准则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

2、员工须严格服从公司和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对所担负的工作不拖延不积压,高效

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的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4、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

5、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不得利用公司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私利。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更多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0、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1、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2、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条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工装干净整洁、不着奇装异服。

2、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任何时候见到客人要主动打招呼问好。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调,积极高效的完成领导所分派的工作;在工作中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可在适当旳时候向上级领导反映,不得直接影响工作。

4、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上级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得到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5、爱护、节约公共物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及时归回原位;在库房领/借物品需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填写领/借货单,并由组长、技术总监签字后方可按规定到库房领/借物品。

6、接待来访、业务洽谈的客户应在会客区内进行,并注意行为规范及礼貌用语,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客人无理;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及异议不清楚时,不得随意回答或无视,须及时示意同事或请示上级领导,务必为客人及时圆满的解决问题。

7、保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员工不得在(维修车间内、库房、客用休息室及办公区域等)工作区域内吸烟、进食、聊天、喧哗、嘻闹等;员工只能在员工休息室内休息或吸烟。

8、树立与加强公司信息保护,未经许可不得随便翻看公司的文件、资料等。

9、在公司的任何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工作守则及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员工考勤与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标准(另有1小时用餐时间)。

2、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8:00时;(午餐/晚餐时间为半小时,由技术总监安排轮流换饭),车间及前台每日根据实际营业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值班。

3、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轮休统一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4、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车间技术总监填写加班表。

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期间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按1分钟2元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扣发3天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者,扣发15天基本工资。

3、旷工半天者,扣罚当天基本工资和当月奖金;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罚3天基本工资和本月奖金;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罚10天的基本工资和当月奖金;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罚当月基本工资、当月奖金、以及年度奖金,并给予开出处分。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含一天)由车间组长签字批准后报技术总监,3天以内(含3天)由车间技术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由车间技术总监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财务管理制度

一、报销制度:

1、任何物品申购(包括现金采购),需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填写申购单,经相关负责人(技术总监、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申请购买,所有购买物品必须统一入库后,按照库房规定流程领取。

2、严格执行报销签单制。报销票据应先填写费用支出单,并附相关发票(特殊情况可附收据)、清单等,经相关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3、因时间紧或夜间加班等特殊情况,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员工可以报销相应的出租车票、餐费及其它合理费用。

二、帐务管理:

1、财务人员应合理建立、保管各类财务账薄,正确处理收支状况,及时将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等传达给总经理。

2、财务人员每月负责及时报税、建账、存取款、核算发放工资、对外结算等,协调好税务、社保、工商、银行等关系,每月按时向总经理上报公司当月的收支、银行存款、税务等明细。

岗位管理制度篇4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岗位管理制度篇5

一、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装,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仪表仪容端庄;团结友爱、顾全大局;严于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做到有事请假。

三、明确工作责任范围,熟悉工具种类、用途及各种清洁水的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四、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各类物品用具,做到勤巡查、勤保洁,随时检查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遇有损坏情况,须及时报修并妥善采取应对措施。下班时应关好门窗。

五、随时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无污尘、过道地面无杂物,及时清除污物、污垢、污渍,尽量做到清洁卫生无死角。

六、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做好区域内防火、防盗工作,了解防火、救生等基本知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管理制度篇6

1、管理范围

包括员工工作服的制作、领用、更换及着装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设立“服装管理员”具体负责员工工作服装的管理工作。

2、服装制作

2.1服装分类

员工工作服分四类:即“职员服装”(指办公室人员和管理人员)、“工员服装”(司机、配送员、物流员工、厨师、清洁工、保安人员)“销售人员服装”(销售人员)“活动服装”(指工会活动时的运动服、旅游服、促销广告衫等)。

2.2制作计划

“职员服装”、“工员服装” “销售人员服装”由人事行政部拟定计划;“活动服装”由活动主办部门拟定计划;所有服装制作计划需报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后,交服装管理员安排厂家制作。

2.3款式设计

2.3.1人事行政部职责

服装管理员负责与服装制作厂家联络,了解面料、款式、价格等信息,根据我方要求选择2-3家符合要求的厂家服装设计师提供2-3套设计样稿。服装管理员将设计样稿交人事行政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对服装样稿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再将征求意见汇总后与厂家再次沟通,要求厂家根据我方意见再次出具设计样稿以满足我方要求。

2.4加制申请

服装管理员负责随时掌握工作服库存情况,对工员服装和生产服装要合理控制库存。新员工所需的职员服装,待新员工转正后,由服装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物品制作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加制申请尽可能为多套服装集中提出,公司统一采购时间为夏装4月1日,冬装9月1日。

2.5合同签订

人事行政部经理与服装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包括确定的面料、款式、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违约责任等。具体要求见《合同管理制度》。

2.6制作跟踪

服装管理员负责对服装的款式、面料的质量、做工的精细等进行监督跟踪;

2.7服装验收

工作服制作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验收。符合要求,服装管理员填写一式两联“采购物品检验单”并签名,人事行政部经理在检验单上签名后,第一联存根联(白联)由服装管理员留存,做服装台账登记凭证,第二联财务联(红联),与服装结算发票一起交财务部做记账凭证。

3、服装保管

3.1建立台账

服装管理员将员工服装分“职员服装”、“工员服装”、“销售人员服装”、“活动服装”四类,根据分类建立“员工工作服装库存台账”,根据“采购物品检验单”记服装库存增加,根据“服装领用登记本”记服装库存减少。

3.2库存保管

服装管理员将尚未发放的服装统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装的房间和箱柜保持干净,要求没有异物及灰尘,以防污染服装。服装管理员定期进行消毒灭菌,同时放置樟脑丸,注意防虫、防鼠、防潮。服装发放后由领用人自行保管,领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未经人事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改动工作服大小。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行清洗或修补。清洗服装时,避免用碱性较大的洗衣粉。合成纤维类面料遇水温过高时,会出现收缩、发粘和表面皱巴等,不得用高于30℃的水温洗涤。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干,对于衬衣衬裤可以平整叠起来存放,对于外衣外裤要用大小合适的衣架裤架将其挂起。悬挂时要把服装摆正,防止变形,衣架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可乱堆乱放。

3.3服装报损

3.3.1自管服装

对于员工自行保管的超过使用期限且严重磨损以至无法使用的工作服装,由领用人申请报废,服装管理员检验无误后填写“财产减损单”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后,服装管理员将需报废的服装收回,发放新服装并在“服装领用登记本”上注明,领用人签名。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对于未超过使用期限因员工保管不善导致工作服无法使用或使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后,由服装管理员强制收回报损,发放新服装并在“服装领用登记本”上注明,领用人签名,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将“财产减损单”财务联交财务部按服装原价从领用员工工资中扣除。

3.3.2库存服装

服装管理员每半年清理一次库存服装,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服装提出处理意见,报人事行政部部长审核、行政副总审批后进行处理。对于确需报废的服装,服装管理员填写“财产减损单”报人事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做报废处理。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

4、服装领用

4.1领用手续

新进员工将“试用员工派遣单”交服装管理员办理当季服装的领用手续(试用职员不领用工作装);转正员工凭“转正派遣单”到服装管理员办理所有工装的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审核符合要求后,办理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4.2工员转职员

上岗前2天,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将“工员服装”交服装管理员,办理工员服装注销手续后,再办理“职员服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检查交回的工员服装是否数量相符、完好无损,检查符合要求后在“服装领用登记本”备注栏内办理注销手续,否则,领用人必须折价赔偿后方可办理。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职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4.3职员转工员

原职员装不需退回。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到综合部办理工员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工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5、着装要求

按公司规定的统一着装时间、要求着工作装上班;大型活动或其他要求统一着装时应着工作装。要求所着工作服整洁有形,充分体现公司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换装时间夏装5月1日之后,冬装10月1日之后。如因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调整。

5.1公司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5.2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洁整齐干净,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5.3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着)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5工作时间男员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5.6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制服若有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须重新申请工作服上报人事行政部,费用

则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6、费用核算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6.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者,离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6.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离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

6.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7、监督考核

7.1服装管理员对员工的着装和服装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长对服装管理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填写“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7.2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7.3工作时间不着工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乐捐50元/次。

7.4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7.5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乐捐款全部作为公司工会费用。

7.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

8.相关记录

8.1物品

制作申请单

8.2试用员工派遣单

8.3服装领用登记本

8.4转正派遣单

8.5人员异动通知单

8.6离职手续办理单

8.7财产报废申请单

8.8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岗位管理制度篇7

一、员工培训

公司始终相信员工自身能力的提高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教育,以期达到实现员工个人价值与提高企业效益的双赢。

每周六上午全体员工观看影像资料,并讨论学习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送往清华学习

二、员工职业装

为了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团队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公司特聘请国内知名服装公司设计并为每一位员工量身打造夏季和冬季两套职业装。

夏装:西裤+衬衫(男性);西装套裙+衬衫(女性)

冬装:西服+衬衫

三、集体活动

为了促进企业与员工,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双向沟通,增强企业向心力与凝聚力,公司会定期组织集体活动。

半年总结及聚餐

年终总结及晚会

春节过后的茶话会

春游

厂家组织的旅游

各部门的定期聚餐

四、休息休假

每周六下午和周日休息

法定节假日基本按照国家规定休假

五、年终礼遇

食品、年底的红包和慰问信

六、开车补助

公司对员工通勤使用并能为公司应急使用的个人车辆,提供每年__~10000元的补助。

岗位管理制度篇8

县人社局:

我叫xx,20xx年毕业于xxxx,xx专业,户口所在地为xxxx。

本人毕业后一直在找工作,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在xx附近的xx中心做了一段临时工,于今年一月份再一次失去工作的机会。一直以来,我热衷于公益事业,思想积极向上,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学习力强,在大学期间有过下乡支教和社区工作经验。

我的父亲于xx年企业改制下岗至今,无固定职业,以打工谋生;母亲于xx年企业改制下岗至今,也无固定职业,无任何收入。父母下岗后,迫于生活的压力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不得不四处打工来维持家庭的生活,靠微薄的收入和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养家糊口。因此,本人特申请公益岗位以补贴家用。望批准为盼。我愿意服从安排望领导考虑调剂一个公益性岗位。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岗位管理制度篇9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兼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五、地测科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地测副科长(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防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防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晚产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防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防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企管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岗位管理制度篇10

一、班团、班队计划总结管理

各班级在每学期期初与期末,分别制定好班团,班队计划与总结,对没有制订的,按学校教导处规定的制度执行。

二、团队活动管理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团队处举办的各种活动,对无故无理未参加的班级扣该班级的操行分2分,对未按时完成的扣当周操行分1分。

2、对进行评比的活动,除学校奖励外对各班级要进行操行分奖励。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三、升旗仪式管理制度

1、每个班级必须按时参加,未参加的扣该班级的操行分2分。

2、各班班主任必须到场无故不到扣该班级的操行分1分。

3、纪律要好,对吵闹的班级扣班级纪律分1分。

4、认真唱国歌,对不唱或乱唱的班级扣班级操行分1分。

四、团队组织管理

1、各班级在开学两周内,要健全班团,班队组织对没有设置的扣操行分1分。

2、各班级要认真协助团队处选报红领巾监督岗,鼓号队,广播站的人员,配合团队处开展工作。

岗位管理制度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职责;

(四)适当的组织架构;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当有效管理本机构案件风险,行长(或总经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专人负责,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一名合规总监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合规总监)负责本机构合规及案防工作。合规总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岗位变动要按照监管管辖事前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合规总监向行长报告工作,同时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合规总监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全面掌握本机构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并定期报告;

(三)建立与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线清晰、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将本机构案防工作组织实施作为其重要职责。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其案防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三)收集汇总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机构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

(四)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确保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

(六)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第三章制度及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具体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办法。业务制度和办法应当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后评价体系,对各项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

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统一授信、分级授权制度以及前、中、后台职责明确、岗位分离、制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适时、准确生成,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监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处置、问责以及整改、后评价等专门制度。

第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规范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行为,防止因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诱发员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检举、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奖励制度,强化员工参与案防工作的激励引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行为管理

第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员工培训教育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体系,制定合规及案防培训计划和重点业务培训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为案防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将员工行为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工作至少应当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职业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案防管理范畴;

(二)加大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频繁请假等异常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加大对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整体案防工作情况、案防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促进内控管理自我完善。

第二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整体移位、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合理设定突击检查频率、覆盖范围、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的突击检查。

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第六章考核与问责

第二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案防评价制度,对各级机构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至少应当包括案防工作组织及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内审监督、案发情况、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有效的违规及案件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认定与追究,严肃处理违规失职人员,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控制,业务条线管理、合规管理、内审稽核等负有检查职责的部门对具体发案业务已做过专项检查或审计,应发现未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案防工作监管

第二十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按监管管辖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案防工作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全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相关机构法人应当按监管管辖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岗位管理制度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出资或者以补贴方式设立的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非营利性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下列人员:(一)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四)家庭经济困难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前款所列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承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第七条 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费用,由财政支付。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第二章 岗位设定与人员招用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就业形势需要;(二)社会公共管理延伸的需要;(三)政府阶段性重大任务需要。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设定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确因特殊需要在年度计划外增设公益性岗位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编制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本地区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设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和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岗位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设置歧视性用人条件。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和用人(用工)单位的招用申请,将公益性岗位名称、人员数量、招用程序和岗位要求等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四条 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应当经社区或者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二)《就业失业登记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并将核实后的材料报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需在市政府设定的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将核实后的申请材料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用工)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核、录用结果。

第三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

第十八条 用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对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第十九条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患病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就业人数、考勤情况,及时拨付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下列规定拨付资金:(一)市政府设定、由市属单位管理的,由市财政支付;(二)市政府设定由区属单位管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三)县(市、区)政府设定的,由县(市、区)财政支付。第二十三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人员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清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三)弄虚作假,顶替上岗的;(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的;(五)被劳动教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给用人(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五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一)本人提出辞职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六)公益性岗位被取消的。

第二十六条 建立公益性岗位统计制度。用人(用工)单位应当按规定每季度向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告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人员增减、资金使用等情况。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公益性岗位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用工)单位应当自空缺之日起十日内向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告,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抄告财政部门。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公布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上岗、补招、权益保障等事项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相关费用:(一)未经政府批准设定公益性岗位的;(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招用人员的;(三)违法本办法规定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每年对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执行、社会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公益性岗位:(一)岗位设定所依据的阶段性任务完成的;(二)岗位设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岗位设定期限届满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一)故意刁难,拒不受理就业申请的;(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三)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拒不签署同意意见。

第三十四条 用人(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一)属于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的。,对用人(用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管理权限的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分;(二)属于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的,不予纳入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所拨付的财政资金应当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的监督。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责令退还,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设定公益性岗位的;(二)未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三)核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与事实不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四)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岗位管理制度篇13

保洁员是负责公司辖区内繁重而辛劳的清洁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商家,顾客的重要工作集体,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基层组织,为了规范公司卖场管理,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晚18:00。

星期六至星期日,早8:00—晚19:00

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商场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保持清爽、美观,保证商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卖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商场经理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经理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每日值班经理应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经理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上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商场负责经理。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立交桥商贸城保洁规章制度》执行。

11、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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