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哥范文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全文完整)

时间:2022-10-24 17:4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全文完整)

 

 安亭镇人民政府地区办 关于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居委会:

 为了 更好的改进安亭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发挥社区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服务和指导作用, 推进勤政廉政建设, 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和与时俱进、 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 圆满完成镇党委、 镇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根据安亭镇党委、 政府 2010 年 12 月 13 日 《关于对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施年度考核》 的通知精神, 决定对我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实施年度考核。

 具体办法和措施如下:

 一、 参加考核的范围 各社区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 在地区办发工资的)

 均参加考核。

 二、 考核内容 对各社区工作人员 考核, 主要根据每位工作人员 的岗 位职责, 从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方面,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采用年度考核和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

 德:

 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

 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

 是指责任心、 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

 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质量、 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

 是指廉洁自 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 考核评定标准 年度考核表: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

 测评表:

 考核时将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方面细分为十个项目 , 并均按不同程度设优、 良、 一般、 差四个等级。

 能较好达到考核内容所规定要求的为“优”, 计 10 分。

 能基本达到考核内容所规定要求的为“良”, 计 8 分。

 考核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大部分能做到, 但处于一般水平的为“一般”, 计 5 分。

 对考核内容达不到“一般” 要求的为“差”, 计 2 分。

 各项目 得分之和为个人得分。

 四、 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 个人小结。

 参加考核的人员 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区主任递交一份个人书面小结。

 社区主任书面小结交地区办。

 (12 月15 日 前完成) 2、 民主测评 。

 以各支部为单位, 组织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 、群众代表以无记名 形式进行测评。

 民主测评得分占总分的 20%。( 12 月 20 日 前完成)

 3、 主任评定。

 社区主任通过考核对象的个人小结、 平时观察、 听取群众意见后, 对所考核的人员进行评定得分。

 主任的评分占总分的 50%。

 ( 12 月 31 日 前完成)

 4、 地区办综合评定。

 被考核对象在经过民主测评、 听取群众意见、 主任评定考核得分后, 由地区办党总支组织汇总后交地

 区办领导最后评定。

 评分占总分的 30%。( 2011 年 1 月 7 日 前完成)

 ( 三)

 经过考核程序后, 如有以下问题之一者, 还须在汇总分中再扣分:

 1、 在社区中或安亭镇范围内受到通报批评者, 每次扣 5 分;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者, 每次扣 10 分; 受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每次扣 15 分。

 2、 无故不参加地区办社区学习或会议者, 每次扣 1 分。

 3、 工作中因重大失误, 造成后果者, 从严扣分。

 ( 四)

 考核上报:

 各社区居委会将年度考核登记表( 个人)、 考核测评表、 测评汇总表于 12 月 31 日 之前报镇地区办。

 五、 考核要求 1、 规范考核程序, 做到公开透明。

 请各社区居委会在考核中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人民服务的成效和让人民满意的程度, 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人民满意为评价标准, 实事求是的确定档次, 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 严格考核标准, 奖罚分明, 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要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既要认真评选出优秀等次的人员 , 又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基本称职、 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六、 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

 年度考核得分前 1—3 名 者, 分别增发年终奖金 3000元、 2000 元、 1000 元。

 ( 二)年度考核得分最后 1—3 名 者, 分别扣除年终奖金 3000元、 2000 元、 1000 元。

 ( 三)

 连续两年考核最后 1 名 者, 将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进行降职安排; 如发现违法违纪等现象, 必要时可给予行政处分或予以辞退。

 ( 四)

 实施考核后, 居委干部年度评先评优原则参照考核得分确定, 对拟定为“优秀” 等次的人员 在本单位内公示, 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

 七、 相关事宜 1、 病、 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2、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 不确定等次, 只写评语, 作为转正、 定级的依据。

 3、 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参加年度考核, 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结案后, 待组织作出正式结论后再定考核等次。

 4、 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 按下列规定办理: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 参加年度考核, 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处分期间, 参加年度考核, 只写评语, 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 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5、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 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八、 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 一)

 为了安亭镇地区办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的考核, 镇地区办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

 ( 二)

 考核工作旨在提高全体居委干部工作人员 的素质, 改进作风, 推进工作, 因此各社区居委负责人在平时应加强对工作人员 的督促检查。

 ( 三)

 各社区居委负责人和各条线平时应建立健全台帐, 以备查考。

 安 亭 镇 人 民 政府地区办 二〇一一年二月

推荐访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 考核 社区居委会 工作人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