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哥范文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精选文档)

时间:2022-10-26 08:3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精选文档)

 

 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试行)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 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 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 全面领导社区的各项工作, 对社区工作全面负责。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的需要, 进一步改进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方式, 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 会工作条例( 试行)》 和党的十六大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规则。

 一、 议事原则

 1、 坚持讲政治的原则。

 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执行区委、 区政府的指示、 决定, 切实加强街道党的建设, 推动辖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东河区和本辖区实际开展工作, 做到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

 3、 坚持执政为民原则。

 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原则,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4、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 书记负责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党工委领导班子各成员要讲团结、 顾大局, 既要各司其职, 又要密切配合。

 对班子不团结、 不能正确履职和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成员, 区委将予以黄牌警告, 直到调离或免职。

 5、 坚持在宪法和法律、 法规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二、 议事范围

 1、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 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与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2、 研究加强党工委执政能力建设问题。

 严格按照《党章》 规定办事,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制定加快街道经济发展的措施。

 3、 研究决定街道经济发展、 城市管理、 社会管理、 社区建设、国防建设、 民兵预备役规划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研究培养、 选拨、 使用、 监督干部的具体意见, 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聘任、 解聘)、 调动、 奖惩等事项。对社区党支部组成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对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政治考查。

 决定党员的奖惩。

 5、 研究、 讨论党工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 并作出决定; 研究、 分析、 掌握领导班子成员、 街道干部、 辖区党员、 居民群众的思想状况, 提出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措施; 研究、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

 6、 听取街道办事处及其各部门、 社区党支部、 社区居委会工作汇报, 研究解决请示的重要问题。

 7、 讨论研究需要具体协商解决的重大问题, 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8、 对街道办事处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街道党工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策。

 三、 议事形式 1、 街道党工委议事形式为街道党工委全体委员会议。

 2、 街道党工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 所列议题, 由党工委书记决定。

 街道办事处定期将财务收支、 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向党工委会议进行通报或向党工委书记呈报相关报表。

 3、 街道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全体委员参加。党工委书记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 可委托党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 主持人可确定不是党工委委员的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要做记录。

 4、 街道党工委会议的召开时间、 议程, 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到各委员。

 5、 街道党工委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街道党工委委员和列席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

 党工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者, 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对所讨论事项的具体意见可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

 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 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是否可由别的人员列席, 应经会议主持人决定。

 6、 党工委会议表决时,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 可分别采取口头、 举手、 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个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入计入票数。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 议事程序

 1、 街道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各委员根据实际情况,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 重大经济事项需提请党工委研究的, 必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共同提出, 党工委研究确定。

 2、 街道党工委会议议题所附材料由党工委办公室提前一天将相关材料分送各委员审阅, 准备讨论意见。

 紧急和特殊情况除外。

 3、 街道党工委会议要认真执行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

 讨论和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听取意见。

 在此基础上,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实行正确的集中。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 双方人数接近, 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外, 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后, 下次再进行表决。

 4、 街道党工委会议议定事项一般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做出。

 凡是街道党工委会议做出的决定, 各委员都应服从, 并2008年6月6日要认真贯彻执行, 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工委汇报。

 在执行决定的实际工作中如发现新的情况和问题, 可在党工委内部提出; 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 不得做出任何与党工委会议决定相悖的行为。

 5、 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来不及召开党工委会议的, 党工委书记、 副书记或委员可随机处置, 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报告

 6、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

 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会议情况

推荐访问: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 党工委 议事规则 街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