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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5篇

时间:2022-08-24 11:55:05 来源:网友投稿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5篇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五大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中央在基层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能的主体,面临的情况最多,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5篇,供大家参考。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5篇

篇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五大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中央在基层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能的主体,面临的情况最多,应对的形势也很复杂。审查调查工作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责主业,也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职能的重要抓手。本文以 xxx 市 XX区纪委监委 2018 年度审查调查工作为例,分析归纳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一)基本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审查调查工作有了新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有了新架构,审查调查措施有了新内容,审查调查工作也有了新成效。全国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在以中央有关纪法规范为依据,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积极试用《监察法》赋予的 15 项监察调查措施,大胆开展制度规范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工作的路径和方法。2017 年12 月,xxx 市 XX 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其人员编制增至 25

 人,共有 2 个纪检监察室,专门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人员增至 7 人。与 XX 省其他城市相比,芜湖市鸠江区、合肥市包河区等城区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数量为 2-3 个,专门从事审查调查的人员 10 人左右,XX 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审查调查力量现状与 XX 省其他城市主城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现状大致处于同一水平。

 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 125 件次,同比上升 71.2%,其中:检举控告 111 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9.5%,同比上升 117.6%;共受理反映问题线索 198 件次,增长 108.4%;共立案 64 件,已结案 53 件;运用留置措施 7件 7 人,移送司法机关 3 件 3 人。案件线索受理数、立案数、移送审查起诉数等均比 2017 年实现了较大的增长。运用“四种形态”共计 103 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 48.5%、35.9%、10.7%、4.9%,比例结构日趋科学。

 (二)取得的效果

 严格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审查调查政治效果突出。XX 区纪委监委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章》《宪法》《监察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严格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责,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同步推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在执纪办案中重点审

 查调查“七个有之”,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拳出击,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变种、新形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问责。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立案中:乡科级干部 10 件,同比上升 233%,给予党纪处分 50 人,政务处分 10 人,监察留置 7 人。

 严守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程序规则,审查调查纪法效果强化。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办案能力有提升。XX 区纪委监委始终重视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委机关领导定期召开支部学习(扩大)会议,全员参与学习新法律、新规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责,严守纪法规范。

 二是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案件质量有保证。XX 区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审查调查工作调度会议讨论案件办理情况及进度,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核把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在移送前及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及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会商意见,保障案件质量。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 3 件 3 人,均为有罪判决,无一改判。

 三是注重制度规范建设,监督制约机制有保障。2018 年,XX区纪委监委制定《区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雨纪发[2018]32 号)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召开审查部门工作会议研讨审查调查具体工作程序规范化、标准化问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全程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不断加强对审查调查权力的内部监督和制约。

 关注群众身边和重点领域问题,审查调查社会效果显著。XX 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警示教育等措施,审查调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党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厚植。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行政执法司法、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征迁安置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领域问题线索 91 件,及时对查实的问题和人员做出问责处理,立案 20 人,处分 20 人,其中党纪处分 18 人,政务处分 6 人,在区域内社会反响强烈。

 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初核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审查调查准备工作不足

 1.信息查询不到位

 在信息化、大数据迅猛发展的今天,智能化、信息化查询是今后审查调查工作的发展方向。纵观 2018 年 XX 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案件初核阶段,审查调查人员对涉案信息查询仍以传统的书面协查为主,弊端明显。一是信息查询效率低。传统的书面协查本身就是低效率的信息查询方式,尤其是对金融资产查询、通讯信息查询而言,其反馈的时效、内容都满足不了当前审查调查工作需要。二是信息获取的质量不高。实践中,因银行、房产、社保、通讯运营商等部门

 反馈的信息标准不统一、内容不健全,可能陷入信息再查询的困境,影响审查调查工作进度。

 2. 线索 分析不到位

 初核阶段,线索分析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第一,思想意识尚未完全转变。目前的审查调查工作应该是一种融合原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办案与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一种新的工作类型,单纯的执纪办案思维、职务犯罪侦查思维都无法应对当前审查调查工作实践,也无法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

 第二,案件分析把控能力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分析和研判常会出现“顾此失彼、边办边看”的情况,尤其是在违纪、违法的区分和研判上,缺少对案件整体的把控能力。

 第三,初核信息资源未能做到有效整合。土地房产登记信息、通话记录、资金流水等信息资源在审查调查人员手中往往处于零散状态,随用随找,未能形成完整的信息链,影响案件本身的研判。

 第四,案件纪法定性不准确。在一体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情况下,初核事实涉及到纪法初步定性问题,因审查调查人员尚未完全达到思想转变和纪法知识融会贯通的程度,存在纪法定性不准的情况。如,XX 区纪委监委在办理王某某涉嫌受贿案时,审查调查人员对其在单位报销汽油费发票等行为是涉嫌贪污犯罪还是涉嫌违反工作纪律,把控不准,影响案件审查调查进度。

 3. 风险评估不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前沿,接触的涉案人员较多,部分案件事实较为复杂,面临的风险状况也比较严峻。风险评估不到位,表现在:

 一是对案件本身质量的风险评估,主要表现在违纪案件和违法案件把握不准、取证标准和取证要求理解不深等方面; 二是对涉案人员人身安全风险的评估,主要表现在对被审查调查人及证人人身危险、患病状况、心理承受能力、情绪变化、谈话环境等评判准备不足,谈话中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

 (二)组织保障不充分,审查调查力度强度不够

 1. 办案力量短缺

 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有审查调查人员数量不足。目前,XX 区纪委监委从事案件审查调查的部门 2 个,办案人员共计7 人,其中 2 人于 2018 年全年被市纪委抽调办案近 200 天。按照 2018 年 XX 区纪委监委立案数,人均办案近 10 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根据办理留置案件有关规定,留置案件需配备调查组、外查组、安全员等岗位人员,现有审查调查人员无法满足办理留置案件的需要,只能依靠抽调外单位人员解决。

 二是抽调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基层审查调查力量短缺多通过抽调区直其他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解决,这些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在保密意识、业务能力、职权职责等方面存在欠缺。

 2. 陪护力量分散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缺少专业化的陪护队伍,陪护力量过于分散。表现在:其一,陪护人员分布过于分散,每次启动留置案件均要重新从其他抽调解决,不便于统一管理;其二,陪护人员流动性大,部分留置人员因工作、身体、家庭等方面因素,在短期内频繁要求换人,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其三,陪护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很多陪护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没有陪护经验,无法应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导致陪护工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其四,陪护人员管理不科学、缺乏权威性。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缺乏一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陪护人员的规范,致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管理陪护人员的过程中出现无章可循、缺乏权威的情况。

 3. 信息化建设薄弱

 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迅速发展的今天,违纪案件以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均出现出新特点、新变种、新形式,查证难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大,信息化、大数据化、智能化的智慧办案应为今后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的发展方向。考虑到一些客观因素,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XX 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也处于起步阶段。一是缺少统一的信息化查询平台、情报系统。检察机关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已在探索信息化查询平台建设,公安等部门已经建立成

 熟的信息化查询平台、情报分析系统,事实也已证明信息化查询能够极大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缺少畅通的信息查询通道。审查调查工作涉案信息涉及到公安、国土、房产、银行、通讯、证券、保险、社保、征迁、交通、档案、组织人事等部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同这些单位的查询通道尚未规范建立起来。三是缺少信息化、智能化的办案设备。手机及电脑取证设备、数据恢复设备、心理测试仪、追踪定位设备等设备是信息化、智能化办案的基础,这些设备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出现短缺。

 4. 安全保障不够

 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因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第一,安全保障意识不够。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没有形成全流程、全覆盖的安全保障意识。第二,安全预案准备不足。涉及到谈话、询问、讯问、搜查、扣押、留置等直接接触涉案人员的调查措施之前缺少科学合理的安全预案,评估和审批程序不健全。第三,谈话场所安全保障设备不合要求。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缺少金属探测仪、安检门、消防器材、应急药箱及医疗器械等基础设备。第四,调查取证过程缺少安全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缺少警务辅助力量保障,无法应对调查取证过程中的突发紧急情况。

 (三)业务能力不精通,审查调查工作水平不高

 一是系统专业培训少。纪检监察机关内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业务知识短板,转隶人员对监督执纪业务操作技能掌控不够,工作中对违纪案件的本质把握的不够精准,原纪委人员在法律专业知识运用上存在短板,对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分析、法律适用不是很到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压力大、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难抽出整块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专业的学习,而办案实践中的“帮教带”又无法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培训的覆盖面较窄,没有做到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

 二是调查措施不够丰富。《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 15 项调查手段基本满足了审查调查工作需要。但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谈话、询问、讯问、扣押等常规调查手段运用较多,对搜查、勘验鉴定、技术协查等措施运用较少,存在不敢用、不想用、不愿用的情况。

 三是审查调查能力不高。审查调查能力是一项综合性办案技能,是执纪能力和执法能力的高度融合,涉及到信息收集、谈话讯问、笔录制作、书证调取、案件把控、纪法分析、风险应对、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具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金融财务、市场营销、语言文字、逻辑博弈、刑事侦查、心理学等多种专业知识。受制于学习培训、知识阅历、经验积累等方面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

 办案人员在这些方面的能力不同程度存在短缺。

 第一,专业知识存在缺口,难以应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多样化情况; 第二,笔录制作能力欠缺,笔录制作的时效和质量都有待提高; 第三,案件分析能力欠缺,无法在执纪和执法之间做出科学有效的区分和判断,“四种形态”适用不科学;第四,谈话突破能力不高,影响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证据资料分析能力较弱,对不同证据之间的关联和运用不够。

 (四)体制机制不健全,审查调查规范依据缺乏

 1. 纪法、法法衔接通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纪法贯通的本质是党内纪律检查权、国家监察权和司法权的协作与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后,受制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仍存在衔接不畅的情况。一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不健全,提前介入的启动、介入范围、介入的内容、介入的效果仍处于摸索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完善; 二是法法衔接不够畅通。《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刑法》虽然在应对法法衔接上做了规定,但在有关监察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关监察调查过程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现有纪法规范设计尚未具体化、细化,规定过于原则;三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科学。对“四种形态”运用过程中,不同形态的转换、衔接等运用不够成熟。

 2. 留置措施过度使用

 监察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的强有力保障,在解决办案时限、调查取证、教育感化被审查调查对象方...

篇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委有关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报告三篇

  市文广新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坚持运用“四种形态”,着重在“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上多做文章,聚焦执纪质效再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泰州文化建设新提升提供纪律保障。

  一、教育为先,剖析为主,常抓常做,集中“咬耳朵”

  首先,把纪律挺在前面,守纪律、讲规矩,需要党员干部熟悉党纪条规,了解执纪形态。今年以来,我们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为重点内容,从知规知纪开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政策和纪律意识。

  其次,通过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及泰州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学习上级纪委的有关违纪通报、蜗牛奖评选办法、观看《底线不能失》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守规观念。我们先后充分利用“固定学习日”、月度工作例会、系统综合会议等时机,开展纪规学习、警示教育 12 次。

  再次,结合去年局对上效能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查找思想意识、工作效能、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和推进措施,并将遵纪守规融入到单位个人日常绩效考核之中,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成绩、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形成系统上下对遵规守纪、凝心聚气拒“蜗牛”、当“奔牛”的共识。

  二、突出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单独“扯袖子”

 一是在收受信访件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人民来信信访件、手机短信信访、来局信访中反映机关或基层单位的一些问题,如:市美术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健全;市淮剧团在单位房屋征收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单位拆迁需要进一步公开、征求单位职工意见等等,局及时组织核实调查,在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违规的基础上,通过谈心谈话、交换意见等形式,及时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提醒,注重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

  二是在专项活动、经济责任审计、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今年来,我们根据局工作实际,在市直文化系统主动开展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门面房出租清理、物资管理规范、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会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等活动,目的就是要在各项活动中,及早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早的提醒整改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个问题,报经局党委研究后,以局的名义下发整改通知;对基层单位门面房出租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部门,全程跟踪,督促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过程中,有些应当报告而未报的、漏报的事项,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补报到位,通过早检查、早发现、早提醒,有效杜绝小问题变大问题、简单问题变复杂问题,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抓节点督促检查整改。将全年按旬细化***个节点,结合元旦、春节等重点节日,对系统所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工作作风纪律遵守执行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结合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查,共查找和发现问题 9 个,下发整改通知 6 份,即查即改。

  三、多径摸排,依规处置,即查即办,执纪“红红脸”

  一是以信访、接访、下转、交办件为基础,调查核实,梳理线索。

  ,办理案件处分解除1个。共调查、核实、办理信访举报件4件,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件 1 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转件 1 件,市纪委交办件 2 件。按照 5

 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转交信访件 1 件,主要反映“泰州违规开设高港电视频道”的问题。经与市电视台纪委对接、了解,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是省委巡视组已受理并由市广电台纪委和高港区纪委联合办理了结件。为此,我们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了回复,并向市纪委信访室作了汇报,同时也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了有关线索和回复内容。

  二是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物资管理、检查门面出租、重大事件调查为手段,主动出击,摸排线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对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原书画院院长徐文藻同志,在任期内,与门面房承租人续签十年补充协议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报局党委研究后,作为违规线索上报,并与市纪委对口检查室进行了报告。并多次与徐文藻同志进行谈话,指出其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续签的协议是违规的,责令其在自我纠正的同时,主动协调承租人配合单位规范门面房出租事项。

  2.对我局主动开展常态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了一些违规问题,报局党委研究后,对基层单位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常态化审计有关问题整改通知书》6 份,督促基层六个单位对照问题,剖析原因,狠抓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3 月,我们积极协同市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两次审计共发现了“转移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未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四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指出了问题的违规性,并责令四个单位的负责人提高认识,抓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3.重点关注物资管理工作。我们在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系统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基层重钱财、轻物资管理的问题,印发了

 对市直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进行规范和检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对在帐重要物资进行清点、规范和追缴,从中发现了个别单位的已退休人员长期占用重要公共物资、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即时与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建立物资管理账册,及时收缴相机等重要物资入库。

  4.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行跟踪。对市文化馆因住建部门交付使用的场馆内,发生掉落物体伤人事件。局纪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解,并对有关情况时行跟踪、检查。这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太差,工程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失职、渎职引起的伤人事故,是一起跨部门、涉及住建、工程施工、驻场人员、监理人员的事故,我们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提请市纪委牵头查核。

  四、抓住实质,顶真碰硬,越来越严,问责“出出汗”

  局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审计局经济审计,共发现四个问题,暴露了我们基层少数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陈旧习惯”思维严重,学习新规章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手续、列支程序不规范等,同时也反映出基层单位少数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少对制度规矩刚性严格的敬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拿不贪,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对职责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能主体责任的理解缺乏应知的认识。

  为此,我们提醒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联系分工单位处室,分别开展“四谈”活动,以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为话题,对基层各单位负责人开展逐一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谈话、相互交流、学习党纪条规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更新陈旧观念。

  针对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局纪委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各自实际,从纪律标准、工作实际、主客观因素等要素出发,按照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结合查找出的***个问题,通过领导约谈、调查提醒、通知整改、问责通报

 等方式,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整改、早处置,先后调查提醒 2 个基层单位和 3名财务人员,通知整改6个单位,约谈4个单位和5名财务负责人。提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市淮剧团、美术馆负责人和财务具体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对市图书馆和博物馆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市直文广新系统予以通报,反响和振动较大。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应证。以来,我们通过抓早抓小和正风肃纪等工作,倒逼所属各基层单位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规章。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第七届江苏廉政文化周日”及泰州廉洁文化周活动;

  二、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深化系统作风建设,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当“蜗牛”;

  三、协助党委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做好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纪律监督专员制度;

  五、严肃政治纪律,严肃部门单位换届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六认真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各项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协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

  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本人认真领会本次学习的意图,认真听取单位领导的讲话,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和与全所干部职工查找自身不足,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能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平时对待工作比较认真,对待同事能做到言行一致,不拆台,不搞小团体。能认真的处理单位领导交办的任务,也能以积极的态度去参加各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由于本人刚参加工作不久,思考问题不够全面,处理问题的方法还比较单一,在近阶段的工作中还是出现了不少问题,现总结如下:

  1、理论学习没有得到加强,忽略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能力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作上有时处于被动状态,不能够积极主动。

  3、工作作风尚存在着不实问题,平时对自身查的少,对问题发现的少。

  4、凭老经验,老办法解决问题。有懒惰现象,不善于新角度思考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本人整改措施如下:

  1、懒惰是人的天性。只不过有的人能克制,而有的人却

  放纵着。随着岁月的流逝,也会有不同的结果:前者鲜花满路途,后者树木凋零枯。有的人不愿干、不屑于“小事”,只

  等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结果是一生碌碌无为;而有的人,不管是技术能手,还是先进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他们不仅“善小而为”,而且“善大更为”,干“小事情”却成就了“大事业”。我在本次查摆中尤其要重视这个问题,做为首要解决的问题。

  2、针对自身不足,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立定为人民服务意识,以此解决工作作风不完善和为人民服务不够高的问题。

  3、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认真落实深入排查,在认真学习排查的同时要积极地参加讨论,谈个人的感想和体会。总之,通过学习,讨论使

 自己充分认识到这次查摆,是对自己认真负责的必然要求,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不良作风有效手段,是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和自身面前,作为一名国土员,对自身素质和学习提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学习实践*****和“****”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总之,作为一名国土员,要长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随时随地检查,对照自己,用高标准衡量,严格的制度要求。在工作中,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镇纪委有关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3

  近日,六户镇纪委就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六户镇纪委集中学习了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未雨绸缪。

  强化制度落实,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办案程序,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全面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为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六

 户镇纪委从录音录像、谈话室使用审批手续、谈话安全预案三个方面,结合“走读式”谈话负面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通过自查,不断强化镇纪委办案人员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消除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篇三: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iddot;295·理论与实践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浅析审查调查安全的意义苏州科技大学

 杨龙摘要: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为了应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本文从做好审查调查安全的意义和存在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为研究确保审查调查安全的路径做好准备。关键词:审查调查;安全;监察体制改革;政治机关一、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义(一)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是党的政治机关。政治机关的定位决定了我们一定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起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这是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首先,在审查调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件或者事故,那么审查调查工作则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从小的方面来说,案件搁置,违纪违法者得不到查处 ; 从大的方面讲,就会直接影响本地区本单位反腐工作的开展,影响工作大局,进而影响党中央反腐决策。其次,审查调查对象发生安全事故,不论是审查调查场所内还是之外,都可能会引发社会舆论炒作,引发人民群众对于审查调查工作的质疑,进而影响人民群众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权威性、合法性的否定。我们必须要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牢固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生命线”的理念。(二)是实现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审查调查工作的高质量要求我们把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效果良好,做到每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的检验。如果审查调查安全出了问题,出现调查对象死亡,那么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全部都要打折扣甚至是“负数”,这本身就是工作质量差的直接表现,高质量发展根本无从谈起。甚至审查调查中出现安全事件事故对一个地方或部门整体审查调查工作都会有长时间的负面影响,造成当地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都会出现畏首畏尾、缩手缩脚现象,有的领导同志甚至不敢办案、不愿办案,客观上影响审查调查工作开展,进而影响纪检监察整体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中谋划和部署,从深化“稳中求进”上做好审调安全工作,从提升案件质量上做好审调安全工作,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的必然要求二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在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如果由于审查调查工作方式不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导致安全事件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不仅群众会质疑我们的执纪方式和工作水平,严重损害我们这支队伍形象,还会引发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工作的质疑,损害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只有守住安全底线、打赢硬仗,纪检监察机关才能真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二、审查调查工作出现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等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决定了审查调查工作标准更严,难度更大。在此背景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改革后监督对象数量大幅度攀升,人员构成更加复杂,不可控的因素明显增多,立案数、处分人数以及移交司法机关人数显著上升,造成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一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监察法》出台以后对审查调查时限要求更紧,对证据的审查标准要求更高,一些审查调查对象反侦查能力很强,手段隐蔽,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审查调查人员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许多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利用走读式谈话询问证人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难,谈话对象也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扰,安全压力更大。(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审查调查安全重视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甚至有错误认识,有的存在只要对象不是在谈话期间发生安全问题就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有的存在询问对象仅是协助调查没有安全风险的侥幸心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只在非控制状态下的安全防范无从下手,不知道该怎么做。一些单位相关安全保障措施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的问题,对走读式谈话概念界定模糊、制定安全预案“千篇一律”“点到即止”,甚至套用模板,找临时谈话对象只体现在初核方案中,没有单独履行审批手续。有的形成调查方案过程中,没有同步形成安全预案,对谈话对象思想情况、身体状况、家庭关系了解不够,履行接送手续不到位。有的审查调查组未指定专人任安全员,使安全监管出现真空,给审查调查安全带来了各方面的隐患。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不足,思想政治工作不深不实,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的办法不多,基层纪委监委普遍存在有经验的审查调查人员少,新人多的现状,个别地方甚至存在办案连续借调的问题。(三)确保审查调查安全的硬件还不完善很多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仍然缺少符合安全标准的询问、谈话场所,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多数是在宾馆等临时场所,安全设施不健全、不规范。具体表现在:一是谈话场所选址不理想。有的地理位置不是单独坐落,或距离居民区过近。有的与办公场所同在一个楼房,且距离医院较远。有的功能分区不合理,存在先天缺陷上的“硬伤”。二是谈话场所结构不合理。一些谈话场所为利用单位原有办公室改造而成,由于下水管道不能改动,无法按照新标准改建成室内卫生间,造成谈话对象去室外卫生间的陪护过程中有一定的安全风险。三是谈话场所内安全设施处理不到位。部分谈话场所内墙体软包脱落,窗口、暖气、桌椅等无害化处理不到位。有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个别因器材摆放不当反变为安全隐患。有的医疗设施和药品配备不齐,保管随意。四是谈话场所内监控设备陈旧。一些谈话场所没有配备高清监控采集设备,摄像头不能动态调整,监控范围有死角。有的对审查谈话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但影像资料模糊,暗光分辨度不够,储存时间过短,在谈话影音资料刻录、保管上保密意识不强。【注释】1陈瑞华.论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4):2.2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课题组.《关于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的调研》[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10):10.

篇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彻落实区纪工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关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纪律审查调查安全意识,提升纪我镇纪检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丛林镇纪委迅速安排部署,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审查程序,增强办案能力”为工作目标,紧绷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着力消除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隐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走读式”谈话安全方案制定方面。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前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存在问题:镇纪委在开展审查调查谈话时虽然制定了安全预案,但预案方案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谈话人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预案。

 二是落实“六必知”工作要求方面。认真落实谈话“六必知”要求,即谈话前全面了解、综合评估谈话对象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六个方面情况,对重点人员或立案阶段谈话对象做到“一人一方案”。

 存在问题:对谈话对象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关键环节管控方面。在医疗保障方面,确立 xx 镇卫生院为 xx 镇“走读式”谈话室的驻点医疗保障机构,为 xx 镇纪委审查调查工作建立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确定 xx 为驻点医务人员,负责审查调查突发医疗事件全程诊疗;在安全陪护方面,我镇纪委在审查工作中,根据谈话对象安排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主要

 为纪委委员、党政办工作人员或派出所民警。

 存在问题:学习不够深入,审查人员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审查组虽指定专人担任安全陪护员,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还不够好。

 四是谈话后“手递手”交接和跟踪回访方面。谈话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安排专人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家中或所在单位,认真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及时完整填写《谈话对象交接表》。在谈话过程中和谈话结束后,密切注意谈话对象情绪及言行保证谈话态度冷静文明,及时进行思想疏导。

  存在问题:谈话结束后,对谈话对象的跟踪回访不够,缺少管理材料。

 五是谈话行为规范方面。在审查谈话和重要调查谈话时,能够严格落实2名以上本机关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一次谈话不超过6小时,从未专门安排下半夜谈话,不存在对被审查人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存在问题:由于我镇“走读式”谈话室正在建设中,目前重要的谈话和审查谈话都还在相对普通的谈话办公室进行;有时仍存在未在底楼或平层开展谈话的情况;没有对谈话人随身物品进行登记、保管。

 六是谈话录音录像方面。镇纪委专门配备了录音笔、音视频记录仪等设备,保证在实际办案中能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审查组对形成的录音录像资料有专人保管,设立专人专管的文件储存柜,闲杂人等或者与本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接触该音像资料,确保案件所涉及的相关音像资料既安全又在规定范围内可查。

  存在问题:受临时谈话场所条件限制,未能实现谈话过程中谈话室内外同步录音录像,做到高清、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程实时监控。

 以上是 xx 镇纪委按照区纪工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关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我们直面立改,对不存在问题的项目也要做到警钟长鸣,对纪检工作始终做到如履薄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长远出发,认真在区纪工委的领导下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篇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

市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市、县(区)纪委监委是中央在基层行使党的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能的主体,面临的情况最多,应对的形势也很复杂,审查调查工作是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责主业,也是履行好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本文以 XX 市纪委监委 XX 年至XX 年度审查调查工作为例,分析研究 XX 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仅在 XX 市监察体制改革审查调查工作方面提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查办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犯罪的审查调查部门应用而生,审查调查人员队伍初步成形。全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工作人员共计 X 人,其中:法学专业 X 人(占比 X%),从事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 2 年以上的审查调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对策◆X 有 X 人(占比 X%),转隶人员 X 人(占比 X%),男女比例 35:9,25 岁至 35 岁 X 人(占比 X%),35 岁至45 岁 X 人(占比 X%),45 岁至 55 岁 X 人(占比 X%),55 岁以上 X 人(占比 4.6%)。XX 年至 XX 年,全市审查调查办理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 X 件,其中留置案件 X 件、留置人员 X 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X 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相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为依据,大胆开展制度规范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工作的路径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

 二、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问题线索把控不准

 思想意识尚未完全转变,单纯的执纪办案思维、职务犯罪侦查思维仍然存在,无法应对当前审查调查工作实践,也无法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问题线索的分析把控能力不足,造成办案人员对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分析、研判经常出现“顾违纪违法、失职务犯罪,重职务犯罪、轻违纪违法,边办边看”的情况,尤其是在案件前期初核中对涉案信息查询不深不细不全,在对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研判上把控能力不够,造成案件查办“虎头蛇尾”的被动局面。

 (二)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审查调查部门承担着党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双重职责,违纪违法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是审查调查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在审批程序、文书格式、证据要求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和不同的要求,违纪违法案件以审理为中心,职务犯罪案件以刑事审判为中心,案件实际查办中经常是违纪违法事实、职务犯罪事实经常交织在一起,导致出现审查调查案件初核、立案、管辖、调查措施、留置措施、移交审理、移送起诉等审批环节遗漏而后补的情况。违纪违法与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调查目的和证据要求不一样,很容易导致案件证据方向出现偏差,无法形成完整的职务犯罪证据链条;审查调查中过分依赖言辞证据,对用于相互印证的其他证据调取不足,证据的证明力不强;不认真分析证据的关联性,忽略案件中证据之间的矛盾点,致使证据存在瑕疵;对职务犯罪办理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实践经验不足,与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要求有差距,案件整体质量不高,造成审查调查案件因程序和证据问题在移送审理后多次退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多次退补。

 (三)案件处理定性不准

 审查调查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原纪委人员和检察院转隶人员组成,从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上各有所长、各有所

 短,纪委人员对纪律规定比较熟悉,对党政纪处分在 XX 市区域内的轻重拿捏和定性较准,但对职务犯罪调查中的证据搜集、审讯突破却存在一定的短板。检察院转隶人员由于对党纪规定不熟悉,对区域内以前党政纪案件处理情况不掌握,也导致了在区域内对党政纪处分定性和轻重没有通盘考虑的情况。

 (四)市、县(区)案件查办不均衡

 XX 年至 XX 年期间,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进行办理、领办、协办的大要案件、系列案件有乐都区交通局系列腐败案、互助县法院系列腐败案、民和县水务局原局长马晓川贪腐案、化隆县住建局腐败案、XX 区副区长 XX 腐败案、XX 区公安局相关领导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等,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差,以上案件 XX 市纪委监委都进行了从快、从重、从严查处,有一定的震慑效果,也积累了一些的工作经验。但从这两年的大案、系列案等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市级审查调查层面几乎承担的了全部的工作任务,县(区)审查调查工作不理想,甚至于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自主查处领域处于“零”的尴尬境地,市级、县(区)两级差别大,县(区)之间差别也大,审查调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的发展极其不平衡。

 三、审查调查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XX 年至 XX 年,全市审查调查办理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 X 件(市级 X 件),其中留置案件 X 件、留置人员X 人(市级 X 件,X 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X 人(市级 X 人)。而审查调查人员却只有 X 人(市级 X 人),根据办理留置案件有关规定,留置案件需配备调查组、外查组、后勤组、安全员等岗位人员,现有审查调查人员无法满足办理留置案件的需要,只能依靠抽调其他县(区)纪委监委人员解决。抽调的县(区)纪委监委人员、乡镇纪委人员能力参差不齐,没有经过专业化的业务培训,更没有实践办案经验,在保密意识、业务能力、职权职责等方面存在欠缺。

 (二)业务能力水平不高

 虽然我市审调干部队伍中有法学专业 25 人(干部占比56.8%),从事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 2 年以上的有 37 人(干部占比 84%),转隶人员 29 人(干部占比 65.9%),但审查调查能力是一项综合性办案技能,是执纪能力和执法能力的高度融合,涉及到信息收集、谈话讯问、笔录制作、书证调取、案件把控、纪法分析、风险应对、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具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金融财务、语言文字、刑事侦查、心理学等多种专业知识。受制于学习培训、知识阅历、经验积累等方面的影响,办案人员在这些

 方面的能力不同程度存在短缺。主要表现在:1.党纪、法律知识存在缺口,难以应对审查调查工作出现的违纪与职务违法犯罪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多变的情况;2.笔录制作能力欠缺,笔录制作达不到刑事诉讼案件的要求;3.案件分析能力欠缺,无法在执纪和执法之间做出科学有效的区分和判断;4.谈话突破能力不高,这是影响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核心因素;5.证据资料分析能力较弱,收集有效证据的能力差,对不同证据之间的关联和运用不够;6.因审查调查人员自身纪法知识融会贯通的程度,纪法定性不准。

 ( 三)查办案件为难情绪

 大市、县(区)及基层纪委的一线办案人员与被审查调查对象行政级别相差大,工作中经常要调查级别较高的党员干部,级别差异既在主观上使办案人员无法对被审查对象形成心理优势,客观上由于审查与被审查人员都处于同一地区或同一单位,办案时“面情软”“难为情”的现象不能完全避免,导致调查有难度、进展缓慢。

 (四)以案促学促改不够

 审查调查案件办完后,与审理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交流沟通较少,对办案以审理和审判为中心的疏漏、教训归纳总结不够,对照对标、查漏补缺不足。没有发挥出以案

 促学促改促教在增强办案实践能力、警示办案人员、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作用,缺少对案发根源、案发手段、案发危害的本质分析归纳,没有及时让宝贵的办案经验转化为推动实践的“教科书”。

 四、破解审查调查工作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

 审查调查部门专业骨干力量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着力解决审查调查部门专业骨干力量的稳定性,做到培养的出骨干,留得住骨干。人员选拔上,高标准严把入口关。建立审调干部准入制度,突出纪检监察专业化要求,优先调任法律、审计、财政、金融、侦察和会计专业及具有公检法、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干部,形成“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用人导向,要在实践办案中和反腐败斗争中找到“小马拉大车”的“最大公约数”,为纪检监察系统选贤任能。

 (二)加大能力素质培养审查

 调查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科学性的工作,它要求办案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具备多学科的专业能力,具有相当的社会阅历积累。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培养一线办案人员的信息收集、审查谈话、案件把控、纪法分析、总结归纳能力,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加强业务学习,做足知

 识储备。针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所需的业务理论知识,紧紧围绕违纪违法案件以审理为中心、职务犯罪案件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通过开展业务系统培训、典型案件研讨、市县(区)联合以案促改促教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做到纪法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整体素质。市级审查调查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审查调查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联系、指导县(区)审查调查工作制度,以市监委委员领头,科室负责人定点联系为工作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提高全市审查调查工作一体进程,提升审查调查队伍整体素质。强化素质建设,注重实践锻炼。专业知识素养的具备并不必然组成专业化的队伍,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面培养才能发挥真正的战斗力。在审查调查人员的能力提升方面,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模拟、理论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给大家“充电”,建立市、县(区)提级、协作、交叉等审查调查机制,以老带新、以干促学、以案代训、以案促改促教等方式使审查调查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拓展信息查询路径

 以反腐败领导小组为平台,建立人事、公安、不动产、金融、电信等有权查询机构的快速查询机制,探索建立“联络人”制度,形成查询本地人口户籍、组织人事、社保缴费、人

 大政协委员、征地拆迁、国土资源、房地产、移动通讯等信息的快速查询渠道,提高信息获取、分析的效率,促进问题线索研判、案件查办的质量。

 (四)充分做好案件总结

 要做好审查调查经验成效、过失疏漏总结,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归纳总结,形成材料、教案,编发成册,在审查调查内部学习参考。定期举办全市审查调查经验交流会,市、县(区)审查调查部门梳理典型案例、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学习。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量化中,以考核倒逼经验交流总结工作,促进审查调查工作均衡发展。

 ( 五)整合审查调查力量,构建审查调查

 工作一体化探索构建审查调查工作一体化,建立以提办、交办、督办、领办等为主要办案方式的审查调查一体化机制,便于审查调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使用审查调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营造执纪执法环境。构建以市纪委监委为主的指挥机制,县(区)纪委监委为支点的审查调查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信息资源丰富,调取便捷、业务水平较高的优势,加大对县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探索成立 XX 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指挥中心,专门负责统一

 调配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骨干力量和办案资源,提高审查调查部门协作水平,对重大、有影响以及跨区域的案件,进行统一指挥,协调、办理,形成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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