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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研报告3篇

时间:2022-08-17 17:05:06 来源:网友投稿

人民法院调研报告3篇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10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斌带领法工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院调研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人民法院调研报告3篇

篇一: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 xx 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 10 月 13 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斌带领法工委两名同志, 对县人民法院 xx 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 召开了法院领导及刑庭全体干警参加的座谈会, 听取法院领导的工作汇报及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全面了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总体认为, 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 严格依法办案, 突出打击重点, 提升案件质量, 参与综合治理, 有力打击刑事犯罪, 为维护思南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法官 3 名, 其中庭长 1 名, 审判员 1 名, 助理审判员(兼书记员) 1 名, 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其中:

 四级高级法官、 副科级审判员 1 名, 科员 2 名, 平均年龄 35 岁。

 xx 年以来, 全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462 件 712 人, 其中公诉案件 454件, 自诉案件 8 件。

 在受理的 462 件案件中, 从案件数量上看:

 盗窃 107 件占23. 2%, 抢劫 51 件占 11. 0%, 故意伤害 48 件占 10. 4%, 性侵犯 42 件占 9. 1%。从犯罪人数上看:

 盗窃 194 人占 27. 2%, 抢劫 92 人占 12. 9%, 故意伤害 48 人占7. 8%。

 审结 442 件, 结案率 95. 7%, 作有罪判决 655 人。

 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5 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75 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423 人、拘役的 32 人(其中判缓刑的 167 人) , 免于刑事处罚 16 人。

 在审结的案件中,未成年人 154 人, 占总人数的 21. 6%, 其中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 人,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7 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129 人(其中宣告缓刑 62人) , 管制 1 人, 免于刑事处罚 3 人, 不负刑事责任 1 人。

 近年来, 刑事案件的特点:

 一是侵财案件居高不下, 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是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增多, 特别是留守少年犯罪, 在盗窃、 抢劫犯罪中, 未成年人占到 50%以上; 三是性侵害案件有所抬头; 四是毒品犯罪有增无减;五是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明显上升。

 二、 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

  xx 年以来, 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 的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 执法为民” 的指导方针,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在案件多、 类型杂、 任务重、 人员少、 审限短的情况下, 扎实开展工作, 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依法惩治犯罪, 保障人权, 着重围绕以下五个方面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 严格依法办案,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

 为了确保每个案件都符合“不错不漏、 不枉不纵、 程序合法、 实体公正” 的要求, 县人民法院严格把好事实关、 证据关、 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 。

 一是充分发挥合议庭功能。

 发挥审判长、 主审人在合议庭中的主导作用,按照“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罪责刑相适应” 的原则, 认真核实证据, 正确运用法律, 作出公正判决, 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

 一方面,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被告人未请辩护律师的, 为他们实施法律援助, 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 另一方面, 在庭审过程中, 耐心听取被告人的辩解。

 对控辩双方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同意见, 认真加以鉴别, 查明事实, 做到证据充分, 力求判决公正。

 三是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 层层审核把关, 规范量刑制度。

 按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要求, 将案件质量纳入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并细化案件质量的责任; 对办结的刑事案件, 首先庭长审核, 其次, 分管院长审核签发, 再次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通过以上措施, 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xx 年来, 上诉 17 件, 地区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13件, 发回重审只有 1 件, 中院正在审理的 3 件。

 检察机关抗诉 4 件, 其中检察院撤诉 1 件, 3 件正在中院审理中。

 发回重审率仅为 0. 22%, 抗诉率也只有0. 88%。

 (二) 突出打击重点,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 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 对有组织带黑恶势力性质的团伙犯罪, 对杀人、 抢劫、 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 对盗窃、 抢劫、 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 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 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

 坚持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充分的裁判原则, 保证罪轻的不重判, 无罪的不追究, 着重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附带民事案件的调处工作。

 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结案率高达 70%以上, 当即兑现达 50%。

 这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 对立情绪大, 如果处理不当, 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 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尽力了解原被告家庭状况、 心理状态及经济状况, 尽量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减少仇恨心理, 缓解对立情绪, 劝导被告人家庭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 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结案。

 二是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一定的特殊性,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 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犯罪后的悔罪表现、 个人成长等因素, 从有利于教育、 感化、 挽救的角度出发, 尽量适用非监禁刑。

 三是对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情节轻微, 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 未遂犯、 初犯、 偶犯等, 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 以宽缓为主, 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 加强法制宣传。

 在刑事审判中, 县人民法院除按法律规定不得公开审理的案件外, 其余一律公开审理, 允许公民旁听, 使刑事审判成为教育公民增强法律观念的重要形式。

 此外, 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审理, 派刑事法官为中小学生上法制宣传课, 担任法制副校长, 开展法制宣传。

 (四) 是狠抓审判方式创新, 努力提升办案效率。

 近年来, 我县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但刑事法官数量却没有得到相应增加, 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

 去年, 我县刑事法官人均办案量在 50 件以上,任务重、 压力大。

 开庭前的阅卷、 开庭后的裁判书制作多是依靠加班完成, 一线法官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对此, 县人民法院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办案任务,在依法公正的前提下, 着重围绕提高诉讼效率, 积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深化法官的审限意识, 刑诉法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 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

 xx 年以来, 所审的案件做到 100%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二是适用简易程序, 提高办案效率。

 对于事实清楚, 情节简单, 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 果断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

 在审结的案件中, 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达 309 件, 占刑事审判总数的 70%。

 这一举措, 节约了诉讼成本, 有效利用了司法资源, 使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得到一定的缓解。

 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

 (五) 深化岗位练兵, 全面提高刑事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

 坚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 利用各种平台, 提高法官业务水平。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

 本着边学边干的原则, 刑事法官在办案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 一方面县法院自身经常组织业务培训, 另一方面参加省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多措并举, 强化训练, 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与业务能力。

 二是培养法官后备力量, 积极参加司法考试。

 三是全面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将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与法官工作业绩、 廉政建设有机结合, 严格考核, 记入法官考核档案, 作为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xx 年以来, 县人民法院抓队伍, 促业务, 全院刑事法官不但没有一人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 而是个个勤勤恳恳、 任劳任怨、 无私奉献。

 三、 存在问题

  虽然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 刑事法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刑事法官的办案能力与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 新任务、 新要求之间存在差距。

 近几年来, 新的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层出不穷, 由于办案任务繁重, 法官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充电, 法官法律专业知识不能及时更新, 工学矛盾严重影响了法官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 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近年来, 重大、 疑难、 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 案件数量逐年增多, 而审判人员相对较少,刑事审判任务日益艰巨。

 刑事审判法官人均年办案数达 50 件以上。

 (三) 与公安、 检察院的联系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法律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分工负责、 互相制约、 互相配合” 。

 但我们了解, 我县公检法三部门互相制约做得比较好, 但互相配合就有待加强, 时常为一些案件的定性、 证据的补充侦查、 捕与不捕及量刑幅度产生分歧, 在这方面, 需加强沟通, 达成共识, 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维护司法权威。

 (四) 案件当庭宣判率不高, 对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这几年来, 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数只有 2 件, 当庭宣判率只有 0. 45%。

 四、 几点建议

  县法院对上述问题应予高度重视, 认真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为此, 提出如下建议:

 (一)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 抢劫、 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 危害社会安定、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 加大惩治贪污、 贿赂、 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 为我县经济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 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 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注重人权保护, 在坚持罪刑法定、 适用刑法平等和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的同时, 充分考虑被告人在积极履行民事责任情况下的量刑处罚, 在审判环节加大追赃力度, 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从有利于减少犯罪、 增强群众安全感、 促进社会和谐出发, 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着力提高刑事审判效率。

 针对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案多人少的情况, 适当充实刑事审判力量, 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 创造性, 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 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 加强法官素质培

 训, 加大新类型犯罪和经济犯罪法律适用的研究, 不断提高法官庭审技能, 并尽力提高当庭宣判率。

 (四)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 检察院的配合, 健全工作联系机制, 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

 (五) 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做到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 事实叙述清楚, 裁判说理充分,对律师辩护意见采纳与否予以说明, 尽力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

篇二: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市 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 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始于脱贫攻坚战打响之日,在数年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庭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开展司法便民服务、探索多元解纷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司法实践 (一)人民法庭概况

 XX 市辖 X 个县(市、区),共有 X 家人民法庭,XX年至今法官人数基本稳定,每家法庭 1~2 人。人员变动不大,但收结案数量有较为明显的增长。

 (二)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夯实服务乡村振兴基础

 XX 年底,XX 市在全市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XX 区人民法院来华法庭作为首家试点法庭,挂牌设立家事法庭,全市专业法庭实现零的突破。

 人民法庭硬件建设有质的提升。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以来,XX 市完成人民法庭改扩建 X 家、新建 X 家,正在恢复重建、改扩建各 X 家,人民法庭辐射范围更加广泛。

 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取得新成效。全市人民法庭现有员额法官 X 人,在编法官助理 X 人,政法编制书记员 X 人。这 X 人除 1 人是大专学历外,其余 55 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开展司法便民服务,提升乡村群众司法服务获得感

 护航乡村产业发展。XXXX 县人民法院头排法庭挂牌设立 XX 巡回法庭,为当地水果产业保驾护航。该院 XX 法庭在工业园区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巡回法庭”,为园区经济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在旅游景点设置旅游巡回法庭及旅游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处理旅游纠纷,提升旅游竞争力。

 联合设置巡回审判、调解组织化解乡民纠纷。忻城县人民法院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调解室和交通巡回法庭,方便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开展巡回审判服务乡村群众。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如 2021 年 3 月底,头排法庭考虑到被申请人处在植物人状态,便到其家中进行巡回审判开庭。

 (四)探索多元解纷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

 利用本土资源打造特色调解室。XX 法庭附设双语法官调解工作室,由少数民族法官使用本民族语言、运用“石牌律”等当地民间习惯开展特色调解工作。

 强化与其他乡村治理主体之间的联动。XX 年 4 月,合山市人民法院启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安排全院 12 名法官、13 名助理组成 4 个小组,分别到全市 34 个行政村(社区)举行挂牌仪式。活动启动后第三天,合山市一村委会就请求驻村法官帮忙调解一起土地纠纷,不到半个小时驻村法官就化解了这起纠纷。

 延伸司法服务链条,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一是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二是开展判后答疑工作。

 二、人民法庭乡村司法服务实践的多维反思

 虽然 XX 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为了长足发展,仍需要从现实局限性、理论反思性及成因溯源开展多维反思。

 (一)局限性反思

 一是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需求但无市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的缺失,一方面会影响到乡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另一方面,由于法庭的审判甚或调解均易变成一个专业化的叙事,在程式上变得更难为普通百姓接近,必须有一些知晓法律的人员协助,缺乏中间人在场,法官的审理变得较为艰难——要么在翻译法言法语,要么在卖弄法言法语。二是“摊大饼”式乡村法庭布局加剧司法资源紧张局面。XX 法院实有员额法官不足 20 人,新增大樟法庭后员额法官显得更为紧张,而该法庭年均案件量较少,人员配置后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三是乡村司法便民服务发展不均衡。一些法院的人民法庭在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中噤声。四是护航乡村产业发展仍存在薄弱环节。人民法庭与乡镇政府、基层调解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联系,仅仅因案而发,临时起意,因人而异,没有形成经常性对话机制。如法官对案件背后的经济社会问题缺乏主动作为的动力。

 (二)理论反思

 关于乡村司法价值取向的反思。我国人民司法是一种注重基层解纷作用的低端司法模式,诉讼成本相对较低,法院工作效率相对较高,成本和风险往往不足以成为倒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机制的因素。作为有限的资源,司法资源并不能做到普惠式,也不应当是普惠式。否则,当其中一个人受到恩惠的同时,另一个人就因为资源的有限性而得不到司法救济。

 关于乡村司法内在矛盾的反思。有专家学者认为,我国社会传统上偏好实质公正的价值取向,因而会导致无限上告和滥讼、缠讼的蔓延,更容易超越司法的承受力、加剧司法的危机。还有专家学者认为,为了维持规则,法官也不得不牺性当事人的利益,即所谓牺牲实质正义支持程序正义。这两个观点,都存在一个基本的前提,即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是存在冲突的。程序正义符合人民法庭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需要,但是会脱离群众的实质正义要求。因而,人民法庭的法官必须在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找到契合点,才能真正地解决纠纷。

 (三)现有实践反思

 存在这些现实局限性和引发理论反思的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方缺位。市场关系的主体是供求双方,虽然公共法律服务有供应方,但在乡村地域范围内,

 供方很难生存。二是个别人民法庭出现“空心化”迹象。XX县仅有 13 万余人,但地域面积广袤,且地处大瑶山,交通不便,人民法庭日常运营有可能因人员不足而陷入“空心化”运行。三是人民法庭布局缺乏规划。广西及 XX 市都没有出台人民法庭布局的整体规划,人民法庭布局较为散乱,导致人民法庭间案件量出现失衡。四是缺少激励机制,不利于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积极性。五是村民自治水平不高。目前只有经济类组织和依托基层自治组织设立的理事会、监事会能够开展自治工作。这些组织对人员缺乏培训,服务村民的能力较低。

 三、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保障能力的路径 围绕法庭自身建设、司法便民和多元解纷三个着力点,笔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改进路径:

 (一)利用本土资源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人民法庭硬件建设已然满足现有工作需要,必须用有限的资金和人力加强人民法庭能力建设。一是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推广线上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把一些有用的线上法律应用服务集中到统一的平台端口上,让群众实现一键访问,减轻人民法庭线下法律服务负担。

 三是加强人民法庭法官的本土化再教育。人民法庭法官必须经历一个本土化再教育过程,通过日常办案与基层生活,积累当地语言、习俗、人情世故等社会常识,才能胜任法官职务。

 (二)将司法便民贯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始终

 结合乡村发展规划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把人民法庭分为四类予以建设推进:第一类是城区法庭,着眼于提升审判效率,建设专业化法庭;第二类是案件量较大、矛盾纠纷增长的乡村法庭,要突出打造多元纠纷化解品牌,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第三类是案件量少但无法调整布局的人民法庭,要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的前沿阵地;第四类是有调整必要且满足调整条件的,应当通过有序退出、建立巡回审判点等方式,继续发挥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功用。

 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开发和包装司法便民项目。一是明确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开发司法便民服务的项目,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二是统一外观标识管理,打造乡村司法便民服务品牌。三是规范服务流程,提高乡村司法便民服务质量。

 用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守护偏重实质正义的乡村传统。在乡村熟人社会中,各种社会关系利益交织,通过司法手段处

 理矛盾纠纷,更要学会平衡各方利益,坚决守住乡村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三)用活乡村民间解纷的“ 土政策”

 加强对乡村自治的法治引领。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要加强与基层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联系。一方面,便利法庭与群众的无障碍沟通;另一方面,自治组织成员通过观摩学习,接受法治教育,提高自治能力。

 探索退休法官志愿服务模式。如 XX 法院康养业比较发达,可以试行退休法官担任法律服务志愿者,通过积分换取康养服务,既能发挥老法官余热,又可以实现养老目的,还可以促进康养事业发展。

 建立与乡村社会权威的常态化对话机制。在乡村社会中,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离退休教师和干部、退伍军人及寨老等传统权威,仍是凝聚民心的重要力量。因此,人民法庭应当加强与传统社会权威的联系,进一步积累乡土知识等,提高司法服务工作效能。

篇三: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院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 主要包括:

 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措施和建议) )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特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 个,实际在编干警XX 人,空编XX 个。其中,在职干警XX 人,调离但未办理工作关系的XX 人,另有工勤编XX 人。全院共有审判员XX 人,助理审判员XX 人,实际一线办案法官XX 人。所有在职法官平均年龄在XX 岁左右,其中50 岁以上的XX 人,35 岁以下的XX 人。研究生学历XX 人,大学本科学历XX 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录8 批公务员累计XX 人,有XX 人通过司法考试。XX 年新招录公务员5 人,目前已到岗但未办理落编手续。此外我院根据工作需要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 XX 名,临时工作人员XX 名。以上数据表明:法院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中间力量有所欠缺。从学历结构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97.3%,相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干警学历层次普遍较高。

  二、队伍 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的好坏从根本上关系法院的发展,决定着法院的命运。为此,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紧密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实际,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了“以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质、提高本领,抓落实、明确权责,抓创新、服务发展,抓廉政、促进公正,抓绩效、挖掘潜能,抓典型、示范带动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服务好的法官队伍。

  (一)狠抓班子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向心力。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推心置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广大人民群众、干警征求对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问题,通过党组会的形式,认真研究,逐条予以答复、解决;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对于调整岗位、受到批评的同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思想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把握政治方向、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识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强班子的合力建设,注重同级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到位不越位,补台不

  拆台,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工作、纪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班子成员严格管理,倡树正气,在全体干警中养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把全体干警紧紧地凝聚在院党组的周围,提高了党组决策的执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训,建立 长效机制,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干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坏。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门采取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做专题报告,坚持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使广大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同时,我院还不断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大投入,一是为干警购买书籍,根据干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订阅《审判指导与参考》《司法文件选》《中国审判》《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书籍,为干警学习提供了有力物质保障。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相结

  合,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干警共享学习成果。

 (三)狠抓作风改进,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作风建设关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整顿慵懒散等不良现象,切实改变部分群众对于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错误看法,树立文明新风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变司法作风,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关注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要求干警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零距离了解群众疾苦,矛盾所在。截至目前,我院已开展“服务三农”活动,还试点启动“无讼乡”打造工程,法官变村官,主动参与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条入户调解、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到田间地头办案、送法服务等别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务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四)狠抓廉政建设,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我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前,一把院长都亲自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为干警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共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6 次,另外还通过发放廉政书签、撰写亲情寄语,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意识。

  (五)狠抓文化建设,弘扬法院精神,树立良好形象。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受锻炼。一是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围绕党建、团建等主题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10 余项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三零”法官等进行大力表彰,鼓舞干劲,激发了内部生机与活力;三是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审判庭的显要位置,悬挂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将分楼层更新文化长廊内容,并将“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法院精神”作为主要项目,全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报道我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绩和做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三、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 ) 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个别干警“待遇”思想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福利看的较重。

  ( ( 二) ) 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信访积案没有化解,

  ( ( 三) ) 群众满意率还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仆意识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二是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力度不够,调解艺术不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坚持得不够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 ( 四) ) 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抓作风纪律力度不够,个别同志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懒惰散漫,学习不积极。

  ( ( 五) ) 干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员职级待遇低。法院工作专业性很强,门槛越来越高,人员不易流动,影响了广大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 ( 六) ) 法官压力大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加之各种惩戒措施较多,不少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怕犯错误的思想包袱比较重,个别法官怕接触矛盾,办案顾虑多,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办矛盾尖锐的案件或群体性纠纷案件,办案积极性不高。

  四、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 ) 教育培训认识不够

 干警完成学历教育后,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训上,虽然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目前审判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和专题讲座为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 ( 二) ) 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办案中轻视地方法规、规章的适用,导致裁判结果与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

  ( ( 三) ) 职业保障机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经济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

  难,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的很少,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传达了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 ( 一) ) 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设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加强对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干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争创一流的意识。二是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意识。三是要破除厌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四是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五是要破除怕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意识。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七是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

  治敏锐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 ( 二) ) 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法官准入程序,把好入口关。建立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

  2.建立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定量考核的考核机制,创造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法院的整体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3.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有计划地从高等政法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中引进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后劲。

  4.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统内大力推行人才的轮岗交流锻炼,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门的挂职锻炼,丰富优秀人才的工作、社会阅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 ( 三) ) 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整合干警工作活力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注重关心和爱护干警,经常与干警谈心,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

  及时指出、纠正,帮助他们消除糊涂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切实关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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