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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版3篇【完整版】

时间:2022-12-28 20: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1  第十四条预售人应当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进行预售。  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预售人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及每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版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版3篇【完整版】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1

  第十四条 预售人应当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进行预售。

  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预售人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及每套的价格。

  预售人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的,应当在商品房预售广告中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第十五条 预售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

  (三)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

  (四)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价款外,向预购人收取其他款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预售人应当在商品房预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开下列事项: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预售人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房屋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商品房预售方案,其中项目总*面图、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公建配套的*面示意图、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报告书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应当单独公开;

  (四)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商品房预售情况表,内容包括:商品房户型、面积、公摊面积、预售状态、权利限制状况等;

  (六)明码标价的情况和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八)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

  (九)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收费标准;

  (十)不利因素的提示;

  (十一)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房预售的规定。

  第十七条 预售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本市从事代理预售商品房业务的,应当按照《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预售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商品房预售时,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代理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预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向预购人公开下列事项:

  (一)本规定第十六条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

  (三)预售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委托书;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十九条 预售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应当通过登记机构网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有认购、预订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应当在登记机构网站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预售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预购人也可以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准予备案的,出具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预售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人和预购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和补充。

  预购人要求将预售人发布的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承诺的事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的,预售人不得拒绝。

  第二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先取得抵押权人对该套商品房的登记放行证明,方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

  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应当先办理该套商品房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方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预售人与预购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方案中除预售项目容积率及商品房户型、结构、楼层、用途之外的其他内容发生变更的,预售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预售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预售现场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开。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2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预购人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预售人,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作为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

  商品房预售资金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主要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预售人应当在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预售人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第二十八条 预售人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与登记机构、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预售人因开发规模、按揭额度等原因,需增加开户银行的",应当经登记机构同意后增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第二十九条 预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预售人信用档案,根据预售人的信用情况,确定免除预售资金监管的预售人名单。具体办法由预售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由于开户银行的原因,预售人可以变更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第三十一条 预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交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凭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取售房发票。

  预售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应当同时附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的凭证。

  第三十二条 预售人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时,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用款计划;

  (三)用于支付工程款的,提供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和施工单位的用款申请;用于支付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款项的,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构收到预售人的用款申请后,按下列程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答复:

  (一)审查预售人提供的资料;

  (二)核定用款额度。用于支付工程款的,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和施工单位用款申请予以核准用款;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根据其购销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予以核准用款;用于支付法定税费的,根据缴纳税费通知予以核准用款。

  同意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登记机构在申请表上出具核准意见,银行凭核准意见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手续。不同意使用的,登记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登记机构可以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将预售人用款申请的具体核算事项交由开户银行办理。

  第三十四条 除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用款外,预售人可向登记机构申请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备用金。

  第三十五条 预售人应当将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的对帐单于每月15日前提供给登记机构。

  第三十六条 预售人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

  (二)未欠工程款。

  经登记机构同意后,向银行办理结算手续,注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

  第四十条 预售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预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记入预售人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及每套价格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通过登记机构网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预售人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向预购人公开规定事项的,由预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四十二条 预售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阅读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1)

——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规定3篇

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规定1

  第十九条航运企业要求增加运力应按原审批程序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新增船舶筹建手续。

  对上年度无重大运输事故,以及经济效益好运输质量高,在货主中享有较高信誉并能服从管理,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按时报送业务统计报表的企业优先批准。

  第二十条航运企业办理新增运输船舶筹建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水路运输船舶筹建申请书;

  (二)船舶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资金来源证明或意向。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筹建船舶后,航运企业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购造船舶,对未持有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发放的筹建批文的船舶,船检部门不得予以检验发证。

  筹建批准文件有效期为1年。1年内未购造船舶的,视同自行取消筹建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增船舶取得合格船检证书并具备营运条件的,应向规定的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取得《营运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航运企业要求出售营运船舶的,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运力核减和《营运证》注销手续。其中经营旅客运输的因出售营运船舶而取消航线或减少班次和停靠港(站、点)的,必须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在获批之日起1个月后,方可出售,并在沿线客运站点发布公告周知。

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

  第二十四条经营旅客运输的航运企业应保持客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船容整洁、美观。

  第二十五条经营旅客运输的企业应按核定的航线,停靠港(站、点)从事运输,不得自行取消航线或随意减少班次和停靠站点。

  第二十六条航运企业可将营运船舶出租给有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营。

  出租期限超过半年的,应报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航运企业从境外购进的二手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所购船舶船龄必须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航运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自行组织货源和客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行地区或部门封锁、垄断货源,强揽客源。

  第二十九条从事各种国内航线运输的航运企业均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水路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进行运费结算。

  经税务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同意,企业可自印水路客货运输发票,经批准自印的发票限在本企业内的运输业务上使用。

  从事国际航线运输和港澳航线运输的企业使用的海运提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国际海运惯例,并按规定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交通部批准,企业可直接租用外轮(含挂方便旗的国轮)从事运输。

  第三十一条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交通部批准,国外船公司的船舶、国内航运企业悬挂方便旗的船舶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船舶可从事厦门港国际班轮运输和非班轮运输。

  第三十二条根据运输市场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可按国家价格管理规定调控客运运价,必要时可对货物运价制订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货运经营者可在批准的范围内自定运价,并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航运企业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运输行业统计报表。

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规定3

  第三十四条本章所称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是指从事代办运输手续,代办旅客、货物中转,代办组织货源等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经营下列业务的视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

  (一)航运企业的各种营业机构(公司、部、站、所等),除为本企业服务,兼为其他水路运输企业服务的;

  (二)航运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和单位(含联运企业)兼营代办运输手续,代办旅客、货物中转,代办组织货源等业务的;

  (三)从事专营或兼营船舶修造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四)港埠企业另设独立核算的、从事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的各种营业机构。

  第三十五条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必须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办公场所、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和专职从业人员。

  第三十六条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除从事专营或兼营船舶修造业务外,应向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办理取得《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持该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申请办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应提开业申请书、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合法的验资证明;在本市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外省、市申请者并应持有当地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

  第三十七条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承接运输服务业务。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代办运输业务。

  第三十八条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向市水路运输管理处报送统计报表。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2)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最新版3篇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最新版1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隧道、桥梁(含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过街通道、涵洞、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和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预留地等。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和沟渠、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最终处置设施、排海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本条例所称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包括城区范围内的排洪沟渠、湖堤、海堤、堤岸、挡潮闸、有调蓄功能的湖塘、排涝泵站、闸门及其附属设施等。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街头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箱)、变压器、电杆、灯具、地上地下电线电缆、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 厦门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主管部门。

  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条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市政工程设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科学技术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保证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同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筹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工程设施。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市政工程设施,经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用于偿还贷款或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投诉。

  第九条 对建设、维护和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最新版2

  第十六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按照市政工程设施的等级、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由*门按有关规定核拨,并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其委托或招标确定的市政专业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外的区间道路及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交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小区级道路、组团道路、宅间小路及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单位自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十八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市市政专业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对各区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进行指导。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的井(孔)、井盖、标志,由管线管理单位按照城市道路的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和维护。

  因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的井(孔)塌陷、井盖缺损等原因造成道路不畅通、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禁止偷取和破坏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的井盖。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各类管线井盖及其他市政工程设施器材。

  第二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使用统一标志;执行抢修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停靠地点的限制。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最新版3

  第四十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全市防洪防海潮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城区防洪防海潮安全。

  经市人民*批准划为专用岸堤区的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由使用单位承担依法管理、养护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原状;损坏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应当修复或给予赔偿。

  第四十二条 凡需在城区排洪沟渠、湖堤、海堤、堤岸上立杆架线、埋设管道或进行建筑的,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国家规定的防洪防海潮标准设计、施工,并不得有损防洪防海潮设施的功能。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㈠ 开采砂石、取土、堆物作业;

  ㈡ 倾倒垃圾、废渣和其它可能造成淤塞、腐蚀及影响行洪、输水的"物质;

  ㈢ 其它损坏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的行为。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3)

——最新版厦门市港口管理条例3篇

最新版厦门市港口管理条例1

  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港口管理,促进港口事业发展,推进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建设,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港口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及其他与港口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港口是指本市供通商船舶进出的港区和规划港区。

  港区是指为保证港口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经批准而划定的水域和陆域。

  规划港区是指根据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为进一步开发、建设港口而划定的具有明确界线的预留水域和陆域。

  第四条市人民*应将港口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市人民*对港口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港口发展实行*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

  第五条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市港口行业进行管理,组织本条例的具体实施。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按各自职责做好港口管理工作。

最新版厦门市港口管理条例2

  第十一条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建设港口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合理利用港口资源。

  第十二条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和港区规划,其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港口建设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十三条在港区和规划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港口设施和其他工程,应当经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港口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港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

  第十六条港口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定程序组织或参与。

最新版厦门市港口管理条例3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在港口泊位装卸危险货物及在港区内的仓库、堆场储存危险货物的,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㈡、㈢项规定,在港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擅自在港区陆域和码头沿岸采掘、倾倒泥土砂石,擅自进行爆破作业的,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在港区、规划港区水域填海、造地的,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引航员未经厦门港引航机构统一调度而从事引航工作的,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其行为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制止违法行为,并交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4)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3篇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因其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依法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用人单位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报送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工资额及职工花名册,并及时报送增减职工个人工资额、增减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所报送的职工花名册上载明的职工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次日起生效。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登记申报情况。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工资额按《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确定并记载职工本人工资。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交通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不同,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年度工伤保险费收支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实行浮动费率。行业差别费率的具体标准及浮动费率的具体方案,分别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实行全市统筹。

  第九条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编制劳动能力鉴定经费年度支出计划,纳入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劳动能力鉴定经费用于以下支出:

  ㈠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临床特殊检查费用的补助;

  ㈡聘用鉴定专家的专项津贴费;

  ㈢鉴定标准的专家论证及其他技术咨询费;

  ㈣鉴定专家的政策培训费用;

  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工伤事故预防费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编制工伤事故预防年度预算计划,纳入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工伤事故预防费包括:

  ㈠对职工进行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教育费用;

  ㈡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预防和培训费用;

  ㈢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材料图册汇编费用;

  ㈣开展工伤事故预防政策研究费用。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

  第十一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认定工作。

  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下列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

  ㈠在区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的用人单位;

  ㈡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的,由区级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

  ㈢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十二条 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㈠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一年提出申请的;

  ㈡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的;

  ㈢用人单位未在本市登记、备案,且未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

  ㈣属《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3

  第十四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的时间计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

  因医疗(包括康复治疗)等原因,停工留薪期需要延长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前30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认为需要康复治疗或者协议医疗机构建议康复治疗的,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康复治疗确认;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康复治疗的,也可以直接转康复机构康复治疗。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制定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的标准,为康复评价提供依据。

  康复机构应当制定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方案,报经办机构核定。

  第十六条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申请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的,鉴定结论有变更的,所需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按前款规定执行;维持原鉴定结论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5)

——2022最新厦门市房屋租赁合同60篇

2022最新厦门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一、房屋地址

  甲方将其属有的位于___的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房型为1室,房屋有网线、电、电话、部分办公家具。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总共为期___年___个月。

  四、租金: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___圆整,___元整。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租金按十二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年___月___日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提前1月缴纳,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租房押金:

  1、双方协定压租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圆整,___元整。乙方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支付给甲方。

  2、甲方应于租赁关系解除后,确定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当天将押租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欠的租金等费用,甲方可在押租保证金中扣抵,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确保所处组的房屋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事情时,甲方应在此项事情发生之日起后五天内通知乙方,并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地而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3、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水、电、电话等杂费,由甲方负责监督催缴,如乙方仍未交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押租保证金以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运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一方的果实或过错致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的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所使用的水、电、保洁、电话费等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并把缴纳存单保存,以便查证。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1、甲乙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期满延长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业务,应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天内将租的房屋交给甲方,如有留置任凭物品,在未取得甲方同意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又未征得对方谅解时,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壹个月的房租费。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式另行约定。

  3、合同期限内,乙方自行办理宽带如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宽带费。按剩余月份每月一百五十元计算。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6)

——厦门市装修合同3篇

厦门市装修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方式:

  乙方姓名(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方式: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三卧室一客厅一餐厅一厨房二卫生间二阳台,套内面积98*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部分家具打造等其他双方约定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

  6、总价款:¥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其中:

  材 料 费: 无。 人工费:玖仟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其 他 费 用: 无。

  此款项经双方认可。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讨后论按实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另: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1500元。

  乙方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2500元。

  乙方完成其余所有工程(包括清洁),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4000元。

  最后1000元在甲方入住2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但支付的最后期限不超过实际竣工后30天。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5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3%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协作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日期: 日期:

厦门市装修合同2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

  电话:BP机号: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装修合同模板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装修合同书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装修合同书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装修合同模板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装修合同范本简单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装修合同书程设计图纸);

  (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装修合同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书______装修合同范本简单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装修合同电子版。包括:搬清室内装修合同怎么写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装修合同怎么写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装修合同范本简单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装修合同书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简单版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报价清单____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装修合同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装修合同范本简单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装修合同模板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简单版___装修合同模板_____;

  (3)_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电子版_。

  承包人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装修合同书写工程验装修合同报价清单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装修合同范本简单。在工程款结清装修合同报价清单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装修合同怎么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装修合同电子版_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装修合同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元

  工程进度过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半指:__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_______装修合同报价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装修合同报价清单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装修合同范本简单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装修合同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装修合同怎么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装修合同怎么写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装修合同模板___装修合同书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装修合同电子版,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装修合同怎么写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装修合同电子版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装修合同怎么写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装修合同范本简单2施工期间,甲装修合同书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装修合同电子版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分至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装修合同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装修合同模板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__

  第十六条附则装修合同报价清单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装修合同书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厦门市装修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手装修合同报价清单机号(bp机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装修合同简单版定代表人:_____装修合同模板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经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装修合同报价清单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装修合同怎么写*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工程造价:¥______装修合同电子版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装修合同模板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装修合同怎么写月_________日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装修合同怎么写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装修合同电子版工图纸双方签后生效。

  4.1开工前______装修合同范本简单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装修合同范本简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装修合同报价清单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装修合同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装修合同书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装修合同书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装修合同简单版

  4.5参与对工程质量、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装修合同模板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装修合同范本简单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装修合同电子版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工程中的统一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指挥和管理。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装修合同报价清单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装修合同书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装修合同范本简单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装修合同简单版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7.1由甲方提供的材装修合同怎么写料、设备,其规格、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装修合同书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装修合同书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装修合同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乙方装修合同简单版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装修合同模板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装修合同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装修合同简单版%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8.1对以装修合同范本简单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装修合同)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装修合同简单版约定完成其应负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装修合同。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装修合同电子版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装修合同简单版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装修合同书3)其它验收标准:装修合同报价清单_________装修合同怎么写

  9.2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装修合同怎么写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装修合同电子版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装修合同电子版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装修合同电子版)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装修合同模板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装修合同等待,由此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给乙方造成的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装修合同范本简单付装修合同报价清单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装修合同范本简单)上签,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装修合同范本简单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12.1装修合同电子版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装修合同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装修合同模板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装修合同电子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装修合同模板用装修合同范本简单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装修合同报价清单并视为装修合同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2.3甲方未按期支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装修合同报价清单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装修合同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装修合同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装修合同范本简单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装修合同报价清单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费用(人民币)_______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装修合同模板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___装修合同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装修合同简单版_____点_________分。

  15.1装修合同怎么写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_________装修合同怎么写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联系电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7)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3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1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为: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结构为______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号_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 (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且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 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售款按*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面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1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2、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 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_________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____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摧毁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

  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XX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房内证字第 _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___*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方式见本契约附件

  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XX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XX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XX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洋,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向本契约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 本契约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XX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本契约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8)

——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3篇

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1

  转让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本人坐落在____________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米,房屋所有权证在办理中,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经双方协商同意,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形式: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以购房款收据作为付款凭证。

  第四条房屋权属交易登记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办理。相关税费各自承担自己相应承担的部分。

  第五条本房屋出售之前无抵押及出租等相关问题,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第八条本协议一经签字生效,如有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2

  卖售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上海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坐落:上海市_____弄____号____室号,房屋类型:_________,公寓结构:钢混。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方米。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方式获得。

  (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房屋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5日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已付房屋价款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5日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助不成,可以选择以下第___项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3

  出卖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__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方米,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面图一张)。其房屋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房屋价款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由甲方出售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方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以致影响*过户登记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交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另付给乙方与已收房价款等额的违约金。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按日加付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于_________市(县)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9)

——厦门市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 (菁华1篇)

厦门市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1

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最新版3篇(扩展10)

——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 (菁华1篇)

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1

《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一文发表于20xx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魔方合同网的合同范本频道,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 的内容,以及《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一)》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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