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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2-08-29 13:25:04 来源:网友投稿

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6篇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XX县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省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26个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6篇

篇一: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县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XX 省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 26 个厅委印发的《关于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X 振字〔2021〕X 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聚焦集中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点长制”,建立“点长+驻村工作队+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所)+群团组织”的组织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点长”定期月调度、定期动态监测、对接关爱帮扶、安置社区帮扶共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做好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建设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真正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

 二、工作目标

 2021 年,进一步加强“点长制”,安置点社区组织体系得到健全,社区服务功能得到提升。

 2022-2023 年,进一步完善“点长制”,发展壮大安置点集体经济,将安置点建设提升成为“五美”乡村建设示范点。

 2024 年以后,进一步巩固提升“点长制”,建设搬迁后扶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真正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

 三、“点长制”组织体系与“点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完善“点长+驻村工作队+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所)+群团组织”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工作职责

 抓牢安置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安置点后续就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落实就业、产业后续帮扶措施和各项保障政策;完善、提升安置点设施功能;壮大发展安置点集体经济;健全小区管理组织;加强搬迁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搬迁后扶产业兴旺型、

 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的建设。

 四、建立六项长效管理机制

 (一)坚持定期 月调度。“点长”每月不少于 1 次深入安置点抓好后续帮扶管理工作,重点调度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驻村工作队管理、就业产业帮扶、安置点社区管理、各类风险防控和各项政策落实等工作。为确保月调度工作落到实处,每月第一周定为月调度周。

 (二)做实动态监测和帮扶。“点长”每月组织 1 次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工作组、社区干部、栋楼长等深入搬迁群众(含同步搬迁)户上进行摸排,紧盯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易返贫致贫风险点,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分类界定,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兜底保障、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等帮扶措施。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安置点规模性返贫。

 (三)实行对接关爱帮扶。为加强干部与搬迁群众对接帮扶工作,实行对接关爱帮扶制度。进城进园安置区搬迁户,以迁入地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干部为主、迁出乡镇村干部为辅的“两迁双向”对接关爱帮扶;乡镇(村)安置点搬迁户,

 由迁入地所在的行政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干部和安置点社区干部)为主、迁出地村干部为辅的“两迁双向”对接关爱帮扶。要求迁入地对接关爱帮扶干部每月不少于 1 次上户帮扶,迁出地对接关爱帮扶干部每月 1 次电话关爱、每季度 1次上户帮扶。

  (四)开展安置社区帮扶共建。“点长”要主动加强部门联系和强化乡镇站所调度,发挥工、青、妇、团和志愿者服务、社会团体等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实用技能培训、文化体育、“三讲一评”感恩教育等系统活动。建立“社区搭台、部门唱‘戏’、群众参与”的安置社区共建机制,实行“社区(小区)吹哨、部门(站所)报到”的应急响应工作模式,加强安置点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对搬迁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点长”坚持做到困难问题亲自摸排、重点问题亲自上手、推进问题亲自安排、难点问题亲自解决、热点问题亲自督办、矛盾纠纷亲自化解的“六个亲自”,真正沉下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六)创建“五型”安置点。“点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按照工作目标与要求,创建搬迁后扶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

 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形成“一乡一品、一点一型、一户一策”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XX 模式。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点长制”工作,严格落实“点长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置点“点长”管理工作,定期对“点长”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采取“走出去”形式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点长”要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安置点后续帮扶管理到位。

 2. 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乡镇定期召开“点长”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安置点后续帮扶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点长”落实定期月调度、定期动态监测、对接关爱帮扶、安置社区帮扶共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长效管理机制。“点长”要千方百计发展安置点集体经济,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社区或小区管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3. 强化督导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要加强全县“点长制”业务工作的落实、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到各安置点督导“点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召开全县“点长”专题会议,每年年终开展一次“点长制”考核评估并进行排名通报,同时纳入县年度主攻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

篇二: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北 农 业 科 学 2021 年张晓敏.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安康实践[J]. 湖北农业科学,2021,60(17):194-198.第 60 卷第 17 期2021 年 9 月湖北农业科学Hubei Agricultural SciencesVol. 60 No.17Sep.,2021收稿日期:2021-05-19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界2020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20FN-221)作者简介:张晓敏(1981-),女,甘肃白银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乡村振兴战略,(电话)18909230757(电子信箱)784796934@qq.com。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根本途径。在生态环境脆弱、土地贫瘠、产业发展空间有限的区域应当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 ,其基本思路是通过易地搬迁创新贫困户的资本获取方式[2] 。尽管基于微观调查数据,农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效果满意度达89.35%[3] ,但是由于思想观念、经济基础、社会资本等诸多因素,搬迁群众容易陷入生计不稳定的状况[4] ,面临着失业、社会融入困难 [5] ,以及市场风险与心理依赖风险[6] 。因此,打赢脱贫攻坚战后,需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7]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要关注搬迁群众生计的转型与发展[8] ,将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作为后续扶持工作的重点[9] 。此外,社区治理头绪繁杂、搬迁群众融入困难等问题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中也十分明显[10,11]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要盘活迁出地的各种资源[12] ,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从生活、生产、社会融入等方面提高社会适应性,逐步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安康实践张晓敏(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省行政学院),西安 710061)摘要: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通过总结陕西省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在党建、就业、民生三方面的成果与经验,剖析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中面临的问题,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完善安置社区管理与服务三方面,对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工作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居乐业,以期为陕西省及西部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参考。关键词:易地扶贫;党建;就业;社区治理;安康市中图分类号:D632.4;F32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21)17-0194-05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1.17.038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The follow-up support work for anti-poverty by relocation in AnkangZHANG Xiao-min(Party School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Shaanxi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Xi’an 710061,China)Abstract:Anti-poverty by reloc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win the battle against poverty. The achievements and experiences aresummarized and the problems are analyzed from three aspects:Party building,employment and people’s livelihood of anti-poverty byrelocation in Ankang city,Shaanxi province. Measures for the follow-up support are proposed from three aspects:The construction ofparty organizations,the employment of the relocated people,and the management and services of the resetting community,to ensurethat the relocated people live and work in peace. It is expected to provide reference to consolidate the results of anti-poverty and pro⁃mote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for Shaanxi and the western China.Key words:anti-poverty by relocation;party building;employment;community governance;Ankang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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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 期入城镇[13] ,通过教育、医疗卫生与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支撑搬迁群众的可持续发展[14] 。综合已有研究来看,学术界对易地扶贫搬迁的关注度持续增高,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针对特定区域的系统性研究较少,尤其缺乏针对陕南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研究。安康作为陕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策源地”和“主战区”,在陕西省乃至全国移民搬迁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2020年 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康市平利县锦屏社区考察时指出, “移得出、稳得住、住得下去,才能安居乐业”。安康市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稳定搬迁群众就业、做好安置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后续扶持措施,取得了农民增收、产业兴旺、社区繁荣、社会稳定的“多赢”效果,有效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问题,对陕西省乃至西部地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 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成果与经验1.1 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安康市共有10个贫困县(区),含4个深度贫困县,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4.8万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1 364个,搬迁群众 26.84万户94.1万人。仅十三五期间,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 10.53 万户 33.5 万人,其中有 12.4 万特困群众,占全市减贫人口的 22.6%。已建成学校 629个,医疗设施 636个,新社区工厂 553家,吸纳就业 2.05万人,其中贫困户6 740人,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安居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取得巨大成就。1.2 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经验总结1.2.1 紫阳县四力合一促党建 紫阳县紧紧围绕党建引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后续扶持工作,在机构、阵地、机制和保障上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新模式。一是全面发力建机构,出台《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采取单独组建、就近联合组建、挂靠邻近党组织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易地搬迁社区的全覆盖。二是精准着力建阵地,按照“5+1+X”的总体布局,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办事大厅和相应的群团、社保、老年等服务机构,同时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留守儿童中心、互助协会等组织,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群众,提高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的能力。三是持续用力建机制,积极推行“党建+”模式,将安置社区党建与产业发展、社区治理、文化建设、创业就业、公共服务相结合,引导搬迁群众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四是凝聚合力强保障,落实安置社区干部补贴、党建经费,加大易地搬迁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夯实安置社区服务基础。1.2.2 石泉县三点支撑稳就业 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石泉县以产业、创业、就业为着力点,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一是强化产业支撑。500户以上的城镇安置点,发展餐饮、娱乐、商超等服务业,形成业态聚集效应;500户以下的集镇和农村安置点,统一流转土地,按照“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农家乐和农产品加工等相对稳定的二三产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或市场主体流转安置点周边土地,发展规模化农业。二是强化创业支撑。加大对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的贷款扶持力度,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在搬迁安置点开办物业商服中心的,根据规模和创业带动情况落实创业补贴,进行一次性奖补。三是强化就业支撑。100户以上的搬迁安置点,至少规划建设1家新社区工厂;加强劳务协作,每年组织一批搬迁群众外出务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至少拿出30%的岗位用于安置搬迁群众就业,公益岗位应优先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选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岗位推介,促进稳定就业。1.2.3 旬阳市四小工程保民生 旬阳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配套建设“四小工程”,以服务促腾退。一是建好“小菜园”,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在安置点集中建设小菜园,解决搬迁群众吃菜难问题。二是建好“小库房”,利用收归集体的易地搬迁安全旧宅作为库房,在安置点周边搭建活动板房,供搬迁户存放生产工具、生活物品,解决物资物品存放难问题。三是建好“小公墓”,通过流转荒山荒坡,划分给搬迁群众安葬老人,解决搬迁群众老有所去问题。四是建好“小饭桌”,通过开办“爱心”食堂,提供集中就餐和送餐上门等服务,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搬迁群众解决吃饭问题。2 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问题2.1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出现松懈情况随着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正逐步从“怎么搬”向“搬后怎么办”转变,从“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个别地方出现工作懈怠、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有的干部甚至认为困难群众搬出来任务就完成了。2.2 就业渠道有限,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易地扶贫安置社区的贫困户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外出务工和社区工厂务工,社区工厂的产业规模小、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带贫益贫效果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差,对贫困户脱贫支撑作用较弱。张晓敏: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安康实践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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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北 农 业 科 学 2021 年2.3 搬迁群众安居信心不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普遍缺乏安居乐业的信心。一是搬迁群众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缺乏合适的工作岗位,收入来源不稳定;二是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配套还不够完善,群众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社区管理难,搬迁群众子女上学难,老人就医难,生活成本高;三是生活习惯难改,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期。2.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剧返贫风险由于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导致依靠社区工厂务工收入的贫困家庭面临短期收入减少、甚至丧失工作岗位等问题,加剧了搬迁贫困户的返贫风险。此外,技能培训无法正常进行,影响了贫困户进入劳动力市场谋生的进度。3 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越到最后,问题就越集中,难度就越大。安康市要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搬迁群众就业、安置社区管理与服务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配套工程,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3.1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筑起搬迁社区党建堡垒安康市能够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取得反贫困事业的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的优越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搬迁社区党建堡垒,发挥党总揽全局的优势,是安康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根本方向。3.1.1 狠抓基层党建,实现全面覆盖 坚持安置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安置社区各项工作中。采取单独组建、社区联合、挂靠、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在安置社区合理设置党总支、党支部,完善基层组织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功能,确保基层党组织覆盖全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1.2 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后备力量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从担任过村组干部的搬迁党员群众中优选、党建指导员转任等方式,为安置社区选优配齐党组织书记。二是积极培养后备力量,将创业能人、返乡大学生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安置社区后续发展培养预备力量。三是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把中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3.1.3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基层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做好“三排查三清零”、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等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支部+”模式,将党建与产业发展、社区治理、文化建设、创业就业、公共服务等相结合,充分发挥搬迁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为搬迁群众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3.2 努力夯实增收基础,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如何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确保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可以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建设产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发展社区工厂;搭建务工平台,组织劳务输出;加强就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开设公益岗位,社会兜底保障等方式解决。3.2.1 盘活资产资源,促进产业增收 通过盘活资产资源,统筹规划,实现产业兴旺和群众增收。一是盘活搬迁户耕地、林地、复垦的旧宅基地,按照“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的思路,以“三变”改革为抓手,通过股份合作、资产量化、保底分红等方式,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民”的发展模式,为搬迁社区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建设产业园区,确保搬迁群众就近就业,获得稳定收益。二是盘活安置社区商铺、门面、露天营业场等资源,发展物流配送、便民餐饮、家政服务等社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三是盘活当地文化旅游资源,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将贫困户融入产业链,增加搬迁群众收入。四是盘活人才和资本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在安置区投资企业,支持能人大户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3.2.2 发展社区工厂,增加就业岗位 新社区工厂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最佳结合点,政府应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安置社区大力发展社区工厂,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岗位。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吸引在外创业...

篇三: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县 2020 年脱贫攻坚后续帮扶计划 及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后续帮扶,巩固提升成果,实现稳定脱贫,特制定通榆县 2020 年脱贫攻坚后续帮扶计划及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基本方略,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脱贫成果巩固战,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确保在 2020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持续增收、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群众认可度。继续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持续推

 进产业扶贫建设,完善落实各项脱贫政策保障机制。到 2020年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脱贫户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产业带动脱贫

 围绕贫困村发展和脱贫户稳定增收为核心,指导贫困村制定 2020 年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光伏产业、特色种养、农村电商、庭院经济等产业为重点,建立健全扶贫产业项目库,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期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光伏扶贫电站稳定运行、长远受益;制定相应措施和管理办法,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管好用好村级集体资产、资金,积极探索多种投入形式,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金保值增值,持续发展壮大,同时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依托现有县乡村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有机小米和通榆县特色产品等农产品上行,培育通榆特色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积极开发各类公益岗位,吸纳贫困户就近就业;持续推进我县庭院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做好项目推进、企业对接、优良品种引

 进、种植技术培训、服务保障方面工作,做大做强庭院经济产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以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大力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制定土地流转发展规划,建立有利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政策环境,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开拓新的途径,解决土地流转农民的就业问题;以生猪养殖基地、肉牛养殖基地为依托,大力推进规模养殖,最大限度发挥畜牧业的富民作用。发展家庭增收产业,继续完善金融扶贫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筹工筹劳等措施,激活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对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力的脱贫户进行扶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区产业谋划。抢抓国家和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增减挂钩的政策机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区楼顶光伏项目,加强可复垦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研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区产业收益分配办法。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能源局、经济局、国土局、电商中心、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二)持续推进 消费扶贫 促增收

 加大消费扶贫力度。为加快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进程,支持乡镇发展连锁经营,重点链接贫困村和贫困户,推动大型

 商贸流通企业营销网络向相对贫困区域延伸,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搭建城乡流通网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推广地域品牌,借助外界力量,实现产业对接,加强企业对接,让我县高品质农产品进驻嘉兴市销售市场,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利用包保结对帮扶开展第一书记代言和包保干部代售活动。增加贫困户农产品附加值,提高贫困户收入。

 牵头部门:商务局 责任部门:各包保单位、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三)

 持续推进转移就业脱贫

 继续加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得到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将会享受有关的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妇女在脱贫增收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以手工制品类、电子商务类、居家就业项目,形成“一村一品一特色”的妇女创业就业格局。举办电商培训为主的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及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对“三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采取开发村内公益岗位等方式,实现稳定持续增收;积极培育劳务输出中介组织,采取经纪人介绍、投靠亲朋好友、中介组织联系等方式,打通有规模、有组织外出务工大

 门,实现一人就业带动全家稳定脱贫,有效提高脱贫户家庭生活质量。持续为贫困户提供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电商中心、扶贫办、妇联、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四)

 持续推进民生事业扶贫

 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补充保险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因病致贫家庭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加大对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费用报销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快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步伐,完善村级卫生室运行机制,健全村医队伍管理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实家庭“签约医生”医疗服务,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常病不出乡,小病不出村。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牵头部门:卫健局

 责任部门:民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完善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建设进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学校运动场、教学器材设施等硬件建设,解决办学教学条件落后问题;重点从上级待遇落实、职称晋升、办公经费等方面重点倾斜,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深化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坚持校企合作、校企共建的思路,围绕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打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基地。继续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因贫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充分利用统战、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现有的扶贫资金和扶助政策开展扶贫助学行动。鼓励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继续完善营养餐改善计划。

 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加强公共 文化 服务。对已建成的村级文化活动和活动室以及农家书屋,探索有效组织和管理机制,逐步将其打造成

 文化知识传播、文体娱乐活动、法治科普教育、致富技能培训的集中平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培养选拔草根文艺人,发挥其文体活动热情和特长,组建健身操、秧歌队、广场舞等活动队伍,开展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实现全县 172 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固定宽带、无线通讯网络覆盖率达 100%。

 牵头部门:文广旅局、政务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五)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住 房安全保障。继续加大未脱贫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力度。对未脱贫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安全住房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摸排。对存量和新增住房安全存在隐患的农户,继续实施住房安全改造,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结合相关政策,逐步推进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维护。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加强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水源地管控力度,全面提升饮水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实施“建、改、防、清、治、管”六项综合性举措,全面

 提升饮水安全工作水平,实现集中供水率 100%、水质合格率 100%的“双百”目标。

 牵头部门:水利局、卫健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加强 村级道路 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强村村通、村屯通、屯屯通、屯内路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到 2020年实现通村公路硬化率、保养率、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 100%,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达到 100%。

 牵头部门:交通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在巩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六清”工作,确保村容村貌有根本改观,做到“干净整洁”,引入农村垃圾治理运行服务企业,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制度,开发公益岗位,优先聘用贫困人口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

 牵头 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环保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六)

 持续推进社会保障水平提升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做好低保兜底政策工作,做到精准施保,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因突发性事件致贫返贫的防范救助机制,有效防止脱贫户因突发事件返贫。定期对边缘户人口走访,做好边缘户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继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加强对村内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群体关爱服务。综合运用好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政策,对突发性的因灾等情况出现的贫困群体,实施好生产生活救助,帮助渡难关、解忧愁。

 牵头部门:民政局 责任部门:妇联、残联、共青团、教育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七)

 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加强对脱贫户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削除脱贫户“等、靠、要”思想观念,不继增强脱贫户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四道”建设,以各类评选活动为载体,强化村规民约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好法治扶贫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文广旅局、司法局、民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 :2020 年 (八)

 持续 开展干部责任帮扶 保持干部帮扶责任不变,继续落实帮扶措施,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持续开展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政策宣传、产业发展、促农增收等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牵 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九)

 持续推进党建扶贫

 建强村级组织,打造永不走的工作队,关键是选好人、选对人。采取超常规、务实管用的办法对软弱涣散的村级班子进行整顿,配齐配好班子,特别是全力配强配优村书记。在全县范围内制定相应措施,以研究经济激励、政治激励的办法,让村书记更有底气、更有尊严干事业。使村书记成为人们向往的工作岗位,让村书记成为百姓的带头人、当家人、一家人。用好、用活、用强“大学生村官”,重视发展年青党员,培养村级后备人才,让村里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在保持原有结对帮扶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各包村帮扶单位和乡镇机关党支部,与 172 个村党支部结对子,开展“党支部

 共建”活动,帮助村党支部建强组织。落实好稳定脱贫奔小康各项政策,实现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相融共促。借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契机,通过资源发包、资产盘活、创办经营实体、领办合作社、入股分红等多种途径壮大村集体经济,努力让广大农民在村集体里有更多的收获感和幸福感。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各包保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县、乡镇、村三级脱贫攻坚领导力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落实脱贫后续帮扶工作情况,检查督导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能不变,各行业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变,各乡镇、各部门适时相应调整组织机构和人员,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组织保障。

 (二)落实各级 责任 。各乡镇作为本辖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任务和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个工作组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上传下达、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对外宣传、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通榆县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方案。继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充分用好国家和省支持贫困县开展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 四)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乡到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对接到户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做到领导力量不变、包扶单位不变、帮扶干部不变、工作责任不变。建立社会扶贫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级帮扶力量,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各级单位认真履职、精准帮扶。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乡镇、...

篇四: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根据《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云发改易地〔2022〕28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巩固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充分发挥后续扶持工作成效较好安置区示范带动作用,兼顾改善发展相对滞后安置区基础条件,兴产业、稳就业、增收入、促融合,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在全省范围内复制、借鉴的搬迁后续扶持经验做法,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奖补方式 (一)对示范安置区进行奖励。组织开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区服务管理三类示范安置区创建评定工作,安排资金予以奖励。

 (二)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进行补助。针对全省范围内发展相对滞后安置区,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安排资金予以补助。

 三、奖补范围

 列入国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的集中安置区。

 四、奖补标准 (一)示范安置区奖励标准。按照突出重点、区分规模、大小兼顾、相对集中的原则,由省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产业发展示范安置区奖励标准,每年安排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就业帮扶示范安置区奖励标准,每年安排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牵头制定社区服务管理示范安置区奖励标准,每年安排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二)“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补助标准。对经审核评估列入当年度发展相对滞后安置区“补短板、促发展”清单的项目建设,予以全额补助。年度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五、工作流程 (一)示范安置区评定奖励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可操作、可验证、公平合理、奖优促先、注重实效、增收为要的原则,牵头制定 3 类示范安置区评定标准。其中,省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产业发展示范安置区评定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就业帮扶示范安置区评定标准;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牵头联合制定社区服务管理示范安置区评定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工作调度、实

 地调研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管、检查、调研情况,分头组织开展 3 类示范安置区申报、审核、评定工作。按规定时间(2022年 5 月底前,2023 年 2 月底前),形成年度示范安置区名单和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反馈省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由财政部门适时下达奖励资金。

 (二)“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补助流程。由各级发展改革和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按照地方实际需求和资金投向要求,完成“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储备、审核、评估工作。按规定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2023 年 2 月底前),形成当年度“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部门适时下达奖励资金。

 六、资金使用 (一)资金用途。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循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有关管理规定。示范安置区奖励资金,由县级统筹,主要用于示范安置区搬迁后续扶持相关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安置区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提升安置社区服务管理能力;“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相对滞后安置区后续扶持亟需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置区发展条件,激发安置区发展活力。

 (二)鼓励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奖补项目。对示范安置区奖励资金项目积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州(市)、县(市、区),次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对吸纳搬迁脱贫劳动力,特别是较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 6000—10000 元)劳动力务工人数较多或劳务报酬占总投资比例较高的“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扎实推进示范安置区创建、评定和“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储备、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各类示范安置区的创建和评定工作。各级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方抓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的储备和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加强调度宣传。对奖补资金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加强定期调度。有关州(市)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市、区)制定示范安置区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县级收到奖励资金下达文件 1 个月内,逐级向省级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完成备案。各级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按季度联合调度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

 关信息,确保“以奖代补”工作得到全程有效监督,发挥好获奖励安置区示范带动作用。

 (四)严格执纪问责。各级在奖补资金的申报、评定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经查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资金情况,导致资金损失或项目实施受到严重影响的,将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收回资金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原《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案》废止。

篇五: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聚焦集中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点长制”,建立“点长+驻村工作队+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所)+群团组织”的组织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点长”定期月调度、定期动态监测、对接关爱帮扶、安置社区帮扶共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做好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建设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真正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

 二、工作目标 2021 年,进一步加强“点长制”,安置点社区组织体系得到健全,社区服务功能得到提升。

 2022-2023 年,进一步完善“点长制”,发展壮大安置点集体经济,将安置点建设提升成为“五美”乡村建设示范点。

 2024 年以后,进一步巩固提升“点长制”,建设搬迁后

 扶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真正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

 三、“点长制”组织体系与“点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完善“点长+驻村工作队+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所)+群团组织”的组织管理体系。县设立总点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18 个集中安置点由属地乡镇挂点领导担任点长。

 (二)工作职责 安置点点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安置点的后续扶持工作,包括安置点防止返贫监测、就业产业帮扶、安置社区治理、发展集体紧急、便民利民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矛盾纠纷处置、安全隐患整治、迁出地与迁入地事务协调处理等工作。

 四、建立六项长效管理机制 (一)坚持定期月调度。“点长”每月不少于 1 次深入安置点抓好后续帮扶管理工作,重点调度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驻村工作队管理、就业产业帮扶、安置点社区管理、各类风险防控和各项政策落实等工作。为确保月调度工作落到实处,每月第一周定为月调度周。

 (二)做实动态监测和帮扶。“点长”每月组织 1 次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工作组、社区干部等深入搬迁群众(含

 同步搬迁)户上进行摸排,紧盯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易返贫致贫风险点,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釆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分类界定,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兜底保障、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等帮扶措施。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安置点规模性返贫。

 (三)实行对接关爱帮扶。为加强干部与搬迁群众对接帮扶工作,实行对接关爱帮扶制度。乡镇(村)安置点搬迁户,由安置点所在的行政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干部和安置点社区干部)每月不少于 1 次上户帮扶。

 (四)开展安置社区帮扶共建。“点长”要主动加强部门联系和强化乡镇站所调度,发挥工、青、妇、团和志愿者服务、社会团体等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实用技能培训、文化体育、“三讲一评”感恩教育等系统活动。建立“社区搭台、部门唱‘戏’、群众参与”的安置社区共建机制,实行“社区吹哨、部门(站所)报到”的应急响应工作模式,加强安置点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对搬迁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点长”坚持做到困难问题亲自摸排、重点问题亲自上手、推进问题亲自安排、难点问题亲自解决、热

 点问题亲自督办、矛盾纠纷亲自化解的"六个亲自”,真正沉下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六)创建“五型”安置点。“点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按照工作目标与要求,创建搬迁后扶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集体经济型、自然生态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形成“一乡一品、一点一型、一户一策”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兴国模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点长制”工作,严格落实“点长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置点“点长”管理工作,定期对“点长”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采取“走出去”形式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点长”要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安置点后续帮扶管理到位。

 2.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乡镇定期召开“点长”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安置点后续帮扶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点长”落实定期月调度、定期动态监测、对接关爱帮扶、安置社区帮扶共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长效管理机制。“点长”要千方百计发展安置点集体经济,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3.强化督导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要加强全县“点长制”业务工作的落实、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到各安置点督导“点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召开

 全县“点长”专题会议,每年年终开展一次“点长制”考核评估并进行排名通报,同时纳入县年度主攻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

篇六:县进一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方案

生和计划生育局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到户政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相关帮扶政策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对贫困人口患者实施分类救治,做好我县贫困人口慢病家庭签约服务。切实提高我县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

 按照《关于印发**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钟卫计发〔2017〕75 号)规定,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推进信息联网,实现贫困患者身份精准识别,减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方便群众。建立完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制度。协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直接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通过整合相关医疗救治信息、医疗保障与救助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二)对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按照《**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卫计发〔2017〕91 号)相关规定,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根据患病情况,分病种、分批次组织对我县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实施大病集救治。2018 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 9 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

 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白内障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同步开展其他病种救治工作;2018 年底,基本完成 9 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集中救治覆盖农村贫困人口;2020 年,基本完成核实核准患有各种致贫大病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对需要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性精神病、肿瘤放疗化疗等疾病,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对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救治的疾病,特别是儿童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地方病、高发病,根据实际开展专项救治。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最大限度的减轻救治对像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

 (三)推行农村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县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钟卫基卫〔2017〕7号)文件规定,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做到每人建 1 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 1 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贫困人口按规定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病患者,特别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慢病的患者,提供个性化慢病管理。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保障措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服务,优先安排安置点卫生医疗项目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卫生服务设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就近享有健康扶贫、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工作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卫生计生、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领导责任制中,明确并落实部门责任。县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大病救治的总协调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救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部门要结合精准扶贫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并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做好贫困大病

 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工作;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帮扶力度。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督促落实大病救治各项政策措施,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街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要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和推进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救治落实到位。县卫生计生局将会同县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四)加强宣传,总结提高。各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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