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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7篇

时间:2022-09-05 17:01:06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7篇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第三,我们谈谈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7篇,供大家参考。

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7篇

篇一: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下)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第三,我们谈谈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问题。

 第一,依法治国,为什么必要?为什么紧迫?第一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依法治国,就是按法治的要求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是什么?法治国家就是我们要实现的一种状态,什么状态呢?依照法律治理国家,依据的法必须是良法,享有公共权力的主体依据宪法和法律设立,依据宪法、法律享有权利,公共权力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受到监督,并且公权力、私权利能得到很好的协作运行,社会处于一种和谐的这种状态。所以我们建设的法治国家是这么一种美好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之下,要体现这些特点,法律至上、立法民主、法治完备、公权力受到约束、人权得到保障。我们看这些特点,恰恰都是我们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或者是说法治的特点体现出来的要求,就是法治的要求。

 同时我们谈到的依规治党问题,我们刚才说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包含了党内法规的,因而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

 互保障的格局。所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统筹推进,这个统筹推进是建设我们法治国家,同时也是我们现在深化反腐的要求。所谓腐败是不是他手中掌握公权力,没有把这种公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然后他拿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的。

 我们进行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符合中国的特色的。中国有 9000 万名党员,9000 万人如果组成一个国家的话,在世界上排位大概第 14 位,所以党能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能不能更好的依规治党?在我们中国特色社会的法治建设过程当中,极为重要。当然我们还要提出了一些新的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都是我们十八大以来提出来的。所以我们在丰富着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我们依规治党也需要法治思维,我们刚才谈到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基础进一步升华,蕴含了价值思考判断,侧重于强调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它是为执政者、为公权的执掌者掌握运用了思维方式。既然是执政者为公权的执掌者掌握运用了使用方式,而我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所以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当然也需要一种法治思维。当然我们依规治党是以政治性为首要价值追求的,所以这是从另一个角度,这不是我们今天这堂课谈的主要主题,这涉及到对依规治党的专门的主题可以进行教学。

 但我们要了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它是具有密切联系的,所以进行一体推进的。首先都有一定的制度属性,我们刚才谈到了制度他能提供一种长远的稳定的基本保障。党内法规如果从制度的角度来说,也具有这种属性。那么我们依规治党,从严治党,会永远在路上,并且会越来越好,因为它能够提供长远的保障,它不是一种运动式的,运动式的思维不是一种法治思维的,所以我们理念在提升,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具有相同的价值目标取向,都是为了使这个国家更好,使人民的生活更好,使社会秩序更好。我们党的价值观念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二者规范对象具有相容性。党内法规主要规范党组织、党员的,党员本身也是国家公民,国家法律规范每一个国家公民行为,党员又是国家公民,所以我们为什么提出来?你党员要起到一个模范带头作用的尊法、守法,规范对象的相容性,因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它是可以衔接,可以协调的,这是第一个要求,迫切性。

 第二个,是更好的掌控社会的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当中,我们重要一个论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刚才我们实际上也谈到了市场经济。在这个地方我们更详细的讲一下,因为把这个问题了解清楚了,很多问题都会清晰。

 市场经济是什么?用三个假设、三个原理、三个方法,解释清楚一种经济社会状态,可以说就是市场经济。

 第一个假设,经济人假设。假设每个人都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自私自利的经纪人,所以对应的原理最大化,方法成本收益。所以我们刚才谈到了,怎么降低成本呢?我偷工减料。如果我降低成本,你也降低成本,都是采用这种办法,社会就会乱套,所以制定规则,按规则的要求去做。而规则可能也会有问题,所以核心性审查。市场经济本身是个规则经济、法治经济,并且严格执法。第二个假设,资源稀缺。有资源稀缺,才会有供求原理,才会有均衡分析的方法。而相当一部分资源,特别是在我们国家,掌握公权力手中,所以你必须把公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当中,依法治约,法治起到这个作用,所以要法治建设。还有第三个假设,产权假定。我们有那么多国有企业,首先也是确定产权,它是等价交换的基础,方法是帕累托标准。帕累托是一个经济学家的名字,简单的理解就是卖者和买者各取所需,达到这种状态,这是我们说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当中,它要求规则制度维护这种秩序。只有制度才能使公权力按法律的要求维护。

 市场经济当中还有重要的一点,公权力有时候还必须要出面,为什么?因为单靠市场有时解决不了问题。比如我买个假产品,你卖我假产品,我买了以后,发现是假的,我找你去理论,我更强势一些,你给我退钱退货。你不因为给我的退钱退货,你会停止生产假产品,你仍然会生产假产品,卖给张三、卖给李四,怎么办?国家出面,政府出面对你二次惩罚,才会解决问题。几年前青岛有一个案子,一个游客到青岛去旅游,买了一盘虾吃,一算账这么贵,上当受骗了,我

 们按个卖的。据报道,这个案子当时是给他处罚了 9 万块钱,严厉处罚,不但进行罚款,还责令停业整顿,问题解决,其他不敢效仿。但公权的处理人公权力也可能被滥用,所以要实现有形之手,无形之手的协同利用,必须靠法治,靠规范的制度。

 市场经济要求在法治建设当中具有法治思维,最终由法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要出台一些严厉的治理措施,注重保持执政党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更好地去掌控经济。包括我们现在市场经济建设当中,面临的更复杂的环境,你怎么出台政策?怎么经得住历史的考验?怎么更好地掌控经济?如果没有法治思维,可能是仅仅起一段作用,可能留下来的后患会更多。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我们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是以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两块重要的主题。我们刚才谈到,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一是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从体系的角度来说,从现代化建设的角度来说,我们按这个要求在推进。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现代社会、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要求我们执政党与时俱进,要有新的理论创新。比如哪些特点呢?政府向市民社会开放公共物品服务的生产供给,以前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主要是政府,现在多元化了,社会力量蓬勃发展,社会组织日于介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分配,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家、私营企业家,这次我们看新冠疫情,有很多民营企业家慈善捐助,那我捐助

 的钱能不能得到很好的使用,你这个社会组织有多大的独立性和公开性。所以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社会公域、私域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了,政府与私营企业组织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出现了。甚至政府利用私营企业的管理技术方法,改善公共行政内部运作,更强调公众参与、权力下放、责任明确等等。公民的权利意识也在觉醒了,要求整个国家治理推进。所以在现代社会的角度来谈新的特点的要求。

 从国家治理层面来说,执政党就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治国理念、新的理念与思想,提升执政能力。所以十八大以来,我们着重加强制度建设,着重加强法治建设,更加树立宪法权威,不是偶然的,它是现实的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的与时俱进,这种整体的治国理政思想的与时俱进。

 第三,我们现阶段法治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的要求。

 我们刚才也谈到了法治理念淡薄,这体现在很多方面,法治建设是人人都有责的。我们谈到一个案子,其中一个地方当地有很多牧民,在其中一个地区,当地很多牧民家里养奶牛,他的奶也很好销售,但一头奶牛的市场价位比较高。最后他们了解到邻省的一个地方有卖奶牛的,市场价位相对便宜,于是一部分人结合在一块购买了一批奶牛回来了。这本来是一个很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但买了这一批奶牛养着养着发现不产奶,给对方联系,对方说会产奶,等一等。这一等,等来了一场瓢泼大雨,我们看这一场瓢泼大雨浇过以后,出现

 什么情况呢?购买了这一批奶牛全都变成黄牛了,原来奶牛是假奶牛。你看在市场经济下做假的手段,这相当于我买一个假产品,我可以告对方,我们现在也有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并且一告会赢,结果这部分人他不是告对方,反正牵了牛找政府,我们上当受骗了,你们是人民的政府,你可要为我们当家作主,这体现的是什么?法治理念的淡薄,遇到问题第一思维不是用法律维护权利,所以这是理念的淡薄。

 我们还有一些的制度不完备,制权不清晰的情况。

 所以我们提出来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无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我们十九届四中全会,我们一脉相承的就在提出推进,包括我们对构建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的提出,都是在加快。

 我们的立法立规、知法知规、监督水平方面都有待提高。因为有待提高,所以我们要采取一系列办法。我们也提出来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我曾经在四川工作一段时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聘请为我们当地的法律顾问,有些决策的是文件,之前争取我们的意见,我们也感受到实际上就是一种法治思维,防止出台的政策有硬伤,有法律问题,也是落实我们的四中全会的一些精神的要求。

 第二节

 思路与重点

 当然具体怎么做?这是我们谈的最后一个问题了,思路和重点。在思路和重点这方面,我们从这几个角度。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宪法权威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我想这一点大家有共同的理念的。坚持党的领导,已经形成了我们的一种共识,同时我们要注意梳理宪法权威。因为在宪法当中,我们也专门规定了党的领导方面的内容,所以党的领导和树立宪法权威,他们之间是不矛盾的。怎么加强党的领导?我们提出了一个方向性的问题,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和统一。实际上我们按这种方向再继续前进的,包括我们修改宪法第一条,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放进去。

 当然要树立宪法权威,我们要了解宪法。宪法要解决这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确定国家主权归属,主权归谁呀?归人民,光了解这一点不够,主权归人民,人民如何行使主权呢?宪法要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宪法又成为一个国家的公权力的组织大法,人民如何行驶这些公权力,所以相应的委托哪些机构等等,这就是政权组织形式。当然各国国情不一样,政权组织形式也不一样,我们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宪法宣誓公民基本权利,解决公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谈到了法治,两个本质,其中

 一个本质是保障人权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而宪法本身就是宣誓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所以当然必须要树立宪法权威。第四,宪法一个重要功能,维护法律文化的统一性。所以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我宪法的原则和精神,怎么符合?不符合怎么办?我要合宪性审查,所以十九届四中全会当中专门提到合宪性审查问题。宪法要解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宪法还要解决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就要保持中央权威,还要保持地方的灵活性。我们2018 年修改宪法的时候,实际上在 100 条一定做一个重大修改,重大修改内容是什么?就允许地一级的市有地方立法权,也就是说只要是地一级的市,你就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要求的这种地方性法规,实际上它背后体现了一种我们治理能力、治理水平观念的提升。在健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方面,我们也有很多举措,包括我们将每年 12 月 4 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第一个大方面。

 第二个,我们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既然社会的法治体系建设。

 首先形式就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层面该有的要有。

 我们看这个图左边是立法主体,右边是制定。当然右边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等这个数目不断进行变化。我们刚才谈到现在法律大概 260 条,左边这个图我们刚才谈到了,最后一行也发生变化,立法主体,只要以前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国务院批准较

 大的市,包括经济特区,现在只要是地一级的市,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了。所以在国家法律制度建设层面,我们在进行推进它。

 当然,党内法规也属于我们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这一块当中也需要齐头并进。我们对党的法规体系目前已经形成共识,它是以党章为根本,以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各领域各层次党内法规组成有机统一整体。它的框架是 1+4,1 是什么?就是党章,4 是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监督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党的组织方面的主要是从主体上解决各级党组织产生职权运行问题。党的领导方面是在行为上解决,主要是解决对外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问题。党的自身建设,从行为上对内解决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反腐败建设等方面问题。监督保障方面是从监督的角度解决监督保障、问责权力保障等等...

篇二: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求是》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心得 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篇重要讲话中,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处理好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一系列重大关系,至关重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系列重大关系作出深刻阐释:“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发挥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正确处理这一系列重大关系,要求全党“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广泛共识。实践充分证明,我国法治体系符合国情和实际,具有显著优越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发了这个道理:“我们要建设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篇三: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ldquo;法治东风”奔赴“逐梦征程”

 2 月 16 日,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下一步,我们要积极适应法治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乘势而上,奋发有为,乘“法治东风”奔赴“逐梦征程”,以时不我待的奋斗姿态创造全新历史性成就。

  压紧压实职责所在,构建“责任闭环”。“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迈入新台阶,关键是要把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对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保证法治体系建设始终向着正确方向前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环环相扣、运行有序的责任闭环体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肩负责任,担当作为,勠力同心提高法治体系建设推进速度。

  聚焦重点问题短板,强化“重点突破”。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深刻意识到,当前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有待提升的不足之处,必须聚焦法治体系建设有待解决的问题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组建法治专门队伍,强化法治保障体系,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促进政府机构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问题,切实提出改革创新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满意度。

  加强全面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众人拾柴火焰高。”面对法治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推进机制,真正实现部门协同推进,确保信息传递畅通精准、工作安排统一行动,凝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积极解决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建设不平衡问题,确保法治体系建设整体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时今日,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砥砺前行的新征程上,让我们举全党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法治建设有力度更有温度,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引领亿万中华儿女奋力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

 用法治“朱笔”绘出事业发展“蓝图”

 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笔者认为,我们要用法治的“朱笔”绘出事业发展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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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治“朱笔”绘出“坚持正确方向”的事业发展“蓝图”。总书记在文章中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就为法治事业发展指明了应走什么方向的路。道路方向变化万千,但是中国的法治事业必须坚持自己的正确方向,选择正确的道路行驶。这条道路的“底色”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朱红色”,道路的“温度”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温度”,道路的“亮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光芒亮度”。一旦坚持了正确方向,就要把一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能朝令夕改,更其道、变其质、改其味。在重大问题上要保持头脑特别清晰,坚定立场、坚持原则,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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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治“朱笔”绘出“守护公平正义”的事业发展“蓝图”。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我国法治体系在很多方面仍存在短板,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法律制度存在空白,法治领域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法治监督体系中各方面监督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法治保障体系里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亟须加强。法治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领域改革的目标。守护公平正义,就是增进人民福祉;让公平正义缺席,就是侵害群众利益,牺牲人民福祉。公平正义如正能量四溢的春光,如刚正不阿的朱笔气质。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把每项改革都改到位。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用法治“朱笔”绘出“守护公平正义”的事业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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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治“朱笔”绘出“强化人才引领”的事业发展“蓝图”。人才是第一资源。凝聚人才力量,才能推进法治事业发展;打造人才高地,才能推进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人才护航法治事业改革发展。建设法治工作队伍,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用更高的站位、更宽广的视野去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公在事业。本着公心,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本着为事业用人的心,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

 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用法治的“朱笔”绘出“强化人才引领”的事业发展“蓝图”。

 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广大党员干部应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

  “法者,治之端也。”从新中国成立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纪元,到第一部宪法通过,到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到党的十八大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的过程中对“法治中国”进行了接力探索,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实践充分证明,无论是实现民族独立还是推动改革发展,无论是增进民生福祉还是维护社会稳定,我们都离不开法治的力量。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步入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当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多

 思多悟、常学常新,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境界。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当前,无论是民生保障、数字经济、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立法空白,还是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再上新台阶,都在呼唤着我们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完善法律制度。“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我们要始终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要始终坚持在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切入点,从客观实际出发打通“堵点”、畅通“痛点”、补上“断点”,不断在立法修法上聚集社会热点、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用人导向、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方式,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秉持“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的信念,把厉行法治作为干事创业的“基准线”,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视为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现,用法治思维完善执政理念,用法治素养提高执政能力,用法治水平改进工作成效。更要增强“法治担当”,信仰法治、尊崇法治,积极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

 问题靠法,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法治风尚蔚然成风。唯有如此,方能真正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篇四: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读后感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奋进向未来,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致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开拓新局面,凝聚磅礴力量、坚定奋勇前行。

 让“法治之光”照进伟大征程。“法者,治之端也。”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从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制定“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再到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高票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渐宽广。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奋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以“法治之魂”推进体系建设。山雄有脊,房固赖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当前,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更加需要我们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要不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正确处理党和法的关系,深刻认识“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把党纪挺在法律前面,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与水平。

 用“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开门立法推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到执法司法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从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触手可及,到普法工作助力全社会树牢法治信仰……我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这一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遵循。事实雄辩证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本目的在于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始终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深深扎根人民、不断造福人民。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保证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把为民初心落实到法治实践方方面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构建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四个维度

  不断总结历史经验,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不断破解发展难题,才能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效,他强调,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历史维度: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探索的历史必然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探索起始于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实现救亡图存的历史时期。在探寻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道路中,法治探索更多围绕探求一种新型国体和政体的方案来展开。在各种西学东渐的法治方案宣告破产后,历史的重任就落在中国共产党身上。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正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围绕政权建设和革命需要的法治探索,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正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正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对治国理政的驾驭更加成熟稳健,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飞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在法治领域体现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法治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形成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不断开辟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进行

 提炼和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和实践条件下创立并不断发展的,是当今时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法治中国建设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历史性飞跃、创造性升华。

 实践维度:时代主题转换与使命担当的新篇章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辟与拓展,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回答时代法治之问,破解时代法治命题,实践性是其本质属性。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了重要保障。

 当前,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价值维度: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西方法治道路的根本区别。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在经济发展中通过法治保障和发展人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推进全过程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充分实现;完善民生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用法治规范经济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捍卫人民利益;用法治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惩治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彰显,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更加坚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需要我们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

 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篇五: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3摘 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实现党长期执政的必由之路,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党政组织体制、思想引领机制、群众动员机制、督察评估机制等体制机制,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理想信念教育、普法教育、法治责任落实、法治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关键少数中图分类号:D6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012(2021)01-0021-05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建设方面具体体现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之后召开的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11 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求,其中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一、深刻认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战略意义收稿日期:2021-02-16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战略研究”(项目号:16ZZD01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号:202010694)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吉亮亮(1989- ),男,江西宁都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政党建设等。吉亮亮

 22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首先要深刻认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战略意义,这一战略意义可以从实现党长期执政、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实现党长期执政的必由之路。毛泽东同志很早就关注党执政地位的问题,提出我们党可以通过走人民民主的新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思想。

 [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关注党执政地位的问题,尤其强调要实现党长期执政。党的十九大提出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课题:“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 [2]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要实现党长期执政就必须紧紧依靠法治,法治是实现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实质也是实现党长期执政的过程。首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要坚持以法治的方式确认和巩固党领导和执政的法律地位,从而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其次,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在要求党自身严格依法执政,将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将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与党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从而不断提高党长期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最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法治的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党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从而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第二,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我们不能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对立起来,而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内在统一性,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建议》在总结我国“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的成就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取得这一成就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坚持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才能有效整合力量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建议》提出的 2035 年法治远景目标即“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第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之际,《建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新的战略目标。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无疑会更加突出、作用无疑会更加重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要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更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才能有效汇聚起奋勇前进的磅礴伟力,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最为坚实的法治保障。二、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完善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研 究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 年 3 月 第 1 期 总第 124 期Mar.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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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l.12423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议》提出要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的体制机制,这一要求在法治建设方面具体体现为要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是涉及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它对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具有根本性影响,要不断加以完善。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的重点是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党政组织体制、思想引领机制、群众动员机制和督察评估机制等。第一,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党政组织体制。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虽然强调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党的作用,但是这一作用的真正实现要靠政府的协同配合。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着对法治建设进行战略决策、战略规划和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处于主导负责地位,发挥着执行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以及具体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明确党和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的不同角色定位和职能边界,统筹推进党和政府的法治机构建设,从而不断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党政组织体制。第二,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引领机制。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思想为行动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它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法治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4]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严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引领作用,不断开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不断夺取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胜利。第三,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动员机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既要发挥好党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人民群众的作用。人民群众是法治建设的利益主体和实践主体,要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动员机制,不断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建设格局。鉴于目前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的重大事务决策较多,而参与党的重大事务决策较少,要重点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务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凡是党作出的法治重大决策尤其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治重大决策都要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第四,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督察评估机制。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督察评估机制是促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有效推进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各种体制机制真正落实的重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和不断完善这一机制。法治建设督察是我国在法治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主要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推进机制,要坚持法治系统观念,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高度看待这一机制,扩大这一机制的适用范围,统筹建立囊括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法治建设大督察机制。另外,法治评估是一种通过对法治建设的评估活动促进法治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方式,要不断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评估机制。

 24三、坚持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治国,关键在人。坚持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关键少数”这一概念,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还指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6]可以说,抓“关键少数”是坚持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关键,也是落实《建议》提出的各项法治战略举措的关键。抓“关键少数”的主要着力点是抓“关键少数”的理想信念教育、普法教育、法治责任落实、法治能力建设等工作。第一,抓“关键少数”的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性的本源性动力。

 [7] 理想信念与法治观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契合性,理想信念具有引领和涵养法治观念的重要作用(这实质上体现德治对法治的促进作用),有坚定理想信念的领导干部往往更加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具有更强的法治观念。因此,要首先抓“关键少数”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包括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实践活动,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理想信念教育体系,让领导干部更加坚定拥护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律制度自信、法治文化自信,为推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提供信念保障。第二,抓“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抓好“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可以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从而更好发挥“关键少数”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力戒普法教育运动化、形式化,深入推进“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变革,切实提高普法教育实效。例如,更加注重普及法治价值理念,形成普及法律知识和普及法治价值理念有机配合的内容体系;更加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在普法教育中的主体性作用,实现从“受教者”向“施教者”的角色转换,形成领导干部“施教者”和“受教者”双角色协同作用的方法体系。第三,抓“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法治责任,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作用的真正发挥归根结底要靠这些法治责任的落实,抓“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落实就抓住了“关键少数”作用机制的“牛鼻子”。2016 年出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责任作出规定,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并适度扩大这一规定的适用范围。同时,要加大法治考核在领导干部综合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建立系统化的法治专项考核体系;要细化领导干部不履行法治责任的问责情形、问责主体、问责方式等内容,建立系统化的法治建设追责问责体系。第四,抓“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建设。“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国理政的能力,是党领导依法治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研 究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 年 3 月 第 1 期 总第 124 期Mar.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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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l.12425国的重要能力保障。《建议》提出提高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专业化能力,发挥这些专业化能力要靠发挥法治能力予以保障。尤其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要开启我国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需要领导干部运用好法治能力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难题。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关键靠法治实践。《建议》提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要贯彻好这一规定,逐步建立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豁免保护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让领导干部在新时代的法治实践中打造法治核心竞争力。四、结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这一重要内容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正式得...

篇六: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上)

  第一节

 对法治、法治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几点认识

 大家好,我们今天跟大家共同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当中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方面的内容。所以今天给大家讲的题目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针对这一个主题,我们想从这四个方面给大家一块学习。第一,我们谈谈对法治、法治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几点基本认识。第二,我们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相关规定,专门谈一谈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是什么。第三,我们讲一讲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第四,我们谈谈思路和重点。

 我们先看第一个大问题,对法治、法治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几点认识。既然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首先对法治是什么,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实际上简单的理解,法治就是良法善治,人人守法,而遵守的法又必须是良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治。当然仅仅这么认识还比较肤浅的,从它本质上理解,法治有两个基本的本质,一是制约公权力,二是保障人权。针对这个本质,它体现出了基本的价值和精神是民主、人权、平等、公正司法等等内

 容。我们说针对这些内容说起来容易,但是真正理解到位是不容易的,即便学法律的人,对法治的理解到位都不容易。

 我们以司法公正为例,这些年出现一种现象,就是当老人摔到地下了,我们年轻人却不敢去扶,为什么呢?实际上这与南京市下边区的一个法院判决有很大的关系。当时一个老太太摔到地下,年轻人把她扶起来,就发生了争执,什么争执呢?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年轻人把她撞倒撞伤的,要承担医疗费。年轻人的辩论是,我是学雷锋做好事,我看到老人摔到地下了,我好心好意地把她扶起来,我不应该承担医疗费。各执一词,但是谁都没有证据,没有任何录像,没有任何证人,这个事情闹到法院,实际上是考验法官对法治的理解了,结果这个糊涂法官怎么认定的?他说这个年轻人,你没有把她撞倒,你还把她扶起来,由此推断你是在撒谎。我们看,也许这个法官是出于善意保护这个老人,但是结果是什么?结果是一旦形成这种判决,真正的老人再摔到地下,年轻人不敢去扶了。这就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啊?我们真正对法治它的本质基本价值,在实践当中运用到位,实际上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所以我们说法治这个理念,在 2000 多年前就思想萌芽,它一直到 16 和 18 世纪期间,出现了一系列的大的思想家、大的学者,才使这种理念深入人心。比如卢梭、洛克、孟德斯鸠、霍普斯等等大的思想家,他们的假设逻辑、起点是什么呢?人是生而平等的,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那么人是生而平等的,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可能

 出现什么情况呢?这就是他们研究社会契约理论的产生,我的权利和自由和你的权利和自由都是一样的,我用我的权利自由可能会侵犯你的,你用你的权利自由,可能也会侵犯我的,结果大家相互侵权,怎么办?于是大家相互约定,这是社会契约理论产生,我拿出来一部分权利和自由,你拿出同样一部分权利和自由,共同赋予一个公共体,这个公共体就是谁?就是国家。按这种理论,国家具有的权利是我们每个公民赋予给他的,因而叫人民主权,人民主体,所以人民主权理论是这样逐渐演化和发展来的。

 那国家有了这些权利,有了这些人民赋予的权利,怎么用呢?我们选择我们代表里面,代表我们的意志制定规则,然后专门的部门执行规则,出现问题专门部门进行审判,然后代议制政府理论产生,分权学说理论产生。按这种理论,就组织一个国家的公权力,人类社会的法治的最高表现形式,宪法就这么产生了,然后迅速在世界上很多国家认可,它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所以由此我们世界上进入一个法治建设的时代。所以我们刚才谈到这个法治,让我们认识到公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主权,法治的本质是制约公权力来保障人权的。有了这种认识,人们就可以用一种契约的眼光看待相互关系,看待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有了这种认识以后,接下来我们谈第二个小问题,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什么呢?就是讲法治的价值,如注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

 理性思考方式。所以法治深入人心,尤其体现出来对主要官员,对手中掌握公权力者,能不能树立一种法治思维,把法治的价值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法治思维一般包括认知判断、逻辑推理、综合决策和建构制度几个层次。所以我们现在谈的法律制度,就是刀制的制,法律制度,实际上是经过综合决策、逻辑推理、认知判断几个层次过来的,它背后有一种价值理念来支撑的。

 首先是一个认知。所以现在社会当中,我们为什么要赋予一种法治思维?我们会发现这么一种现象,有些事情明明知道是错了,但仍然去做,换作个人也是这样。但是你在做的过程当中,你并没有认识到是错的,等到做完了以后发现,可能错了。原因是什么?你的认知水平不在,你没有这么强的认知能力,这就是因为你没有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也包括一些民主的因素,也包括一些程序化的思维。所以当没有这些要素在里面,你的认知只是停留在你的拍脑袋作出的决策,可能就错误了。所以说我们看,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体现在这一点。

 有了法治思维,然后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才可以逐渐推进法治建设。

 我们国家法治建设,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个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当中大家注意到,实际上当时改革开放前我们并没有提依法治国,我们也没有提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际上我们相当一部分官员也没有这种法治思维,并没有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所以当时法学教育也不好。如果从当时

 立法的角度来说,我们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屈指可数,我们现在多少部了?现在大概 260 部左右。

 所以 1978 年之后才是一系列的推进,当然我们有一个很惨痛的历史教训,有个过程。所以再让我们也认识到,如果早一点有这种认知,可能我们会少走很多弯路的。所以 1978 年之后,我们进行法治建设,小平同志说了这么一段话,我们过去发生了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我们开始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法治的一种外在表现就是通过一种制度来构建,我们迅速进行法律制度建设,所以才会有逐渐的一系列的立法,到现在我们大概有 260 部左右。制度能起到什么作用?它能提供一种长远的、稳定的基本信任的保障。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每个人假设你有 20 万人民币,你说这20 万块钱,我们是把它存到家里感觉安全,还是放在银行更安全?我想大部分人的答案都是把它存到银行的更安全。我接下来就问了,你拿了这 20 万块钱去银行,你跟银行的储蓄员认识不认识?不认识,那就放心把 20 万块钱交给他了,换了这么一张存款单,换了这么一张纸,你就感觉到比放在家里还安全,为什么?金融信用制度提供了基本信任保障。所以法治健全了,法律制度有这种长远的、稳定的保障了,有生命力了,我们到银行去存个钱,你就不会想,我存进去再不

 给我怎么办?你到 4S 店去买辆车,也不会想,这辆车如果他抢来怎么办?你到商场买套西装,你也不会想,这套西装如果是他偷来的怎么办?这是背后有这种制度,提供了基本信任的保障。所以对这一点认识非常之重要。

 所以说对法治的理解认识的深化,我们提出了依法行政,我们提出来依法治国。最早在 1984 年的时候,彭真同志曾经在一个小范围的谈话当中谈到,我们要组建以政策过渡到依法。1993 年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我们初次用了一个词,叫依法行政。1997 年中共十五大报告,我们明确了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 1999 年,我们现行宪法作了修改,加了一句话,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以我们逐渐的这么推进。

 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我们的推进更为迅猛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以法治为主体,召开了一次会议,所以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的。我们十九届四中全会,我们今天学习就是专门针对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的要求。实际上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以国家治理体系为主题的。国家治理体系包含什么呢?它有两大块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一是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大家注意到,我们这些年来对宪法的重视。对于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提出和主见的推进,我们对党内法规研究的推进,我们提出了依法治国,提出了依规治党,同时提出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等等。

 所以法治建设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而在推进。虽然在形势好,我们说迅猛的推进。但我们仍然用一个词叫缓慢推进。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我们的理念,我们的认识,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我们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大家注意到,我们提到的目标是建国一百周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那么重要,我们为什么建国一百周年,我们建国九十周年实现不更好吗?因为背后的意思,理念、价值观念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推动和树立,可以说建国一百周年,我们完成这个目标就已经很不错了。

 第四个,我们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我们要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它的内容、它的性质。性质当然是社会主义的,内容主要是五个组成部分,这就是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所以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有这点认识很重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提出这个目标,实际上是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我们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这个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就是我们说的这五个方面,我们现在围绕这五个方面,在突飞猛进的进行发展。

 比如在党内法规建设层面,我们提出了一个目标,在建党 100 周年,就是明年我们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所以十八大

 以来,我们有一系列的第一次,第一次明确党内法规属于我们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明确一个目标,建党 100 周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第一次全面清理了建国以来的所有党内法规,我们还第一次制定了党内法规的 5 年立规规划。实际上这些都是在加快建设我们整个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当然,我们进行建设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当时作出决定之前的一个说明当中谈的一句话。当然,这条原则我们怎么把它落在实处呢?这就靠一种制度,我们一个重要的制度,也是我们一个重大的优势。我们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一系列优势,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所以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注重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包括对人大代表我们知道法治其中涉及到要有完善的立法,谁在立法?在我们国家以人大、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主体的,像全国人大代表要有这种职责,要有这种意识,甚至要有这种思维。所以我们提出来要增加人大代表当中,特别是人大常委当中,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的比例,目的是提高我们的立法质量,这就是我们在加深对法律的认识。

 具体的路径是什么呢?我们提出来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法治建设是方方面面的,它不是仅仅一个法治政府就够了,所以说它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体召开时的时候,当时就提出这种路径安排。法治在十八大之前我们一谈到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在我们在谈法治新的实施十六个字,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际上这新的实施十六个字,它内涵着我们对法治的一个深化理解。有了这种深化理解,我们才能够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这种新局面。

 为什么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我们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还要注意一点,注意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总书记在 2016 年 12 月 9 日,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会议上专门提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我们称之为现代文明的东西。而从人类社会以来,我们都非常注重一种德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国家有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这文化当中有很多很好的价值理念,有些内容我们上升到法治的层面当中,有些内容是在德治的这个层面当中内涵我们内心深处的,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的问题。文化建设它包含了法治和德治的。所以大家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十八大以来我们非常注重传统文化的学习?这实际上是把现代的法治与传统的德治的一种结合,我们...

篇七:坚持和完善“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之宪法学思考

选】学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 4 4 篇

 研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 【1 1 】

 近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依法治国是民心所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我们要坚持以法制观念凝聚法治力量,在工作落实与为民服务中提升能力、扎实步子,走好新的法治“赶考路”。

 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做到头脑清晰、立场坚定地处理好政治和法治的关系。要认真学习法治规律,充分认识到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不断将国家推进与社会演进、顶层设计与基层工作相结合,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顶”,做到法治依靠人民、法治造福人

 民、保护人民。

 坚持立法实效,力寻“立法之道”。“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时代在进步、法治需同步,在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存在许多法治空白,要加快完善步伐。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遵循科学立法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客观实出发,疏通法治路上的“中梗阻”。要统筹考虑立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成本,立足立法、守法、执法的各个环节,增强立法的时效性。

 聚焦立法之重,保障正义公平。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要瞄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过程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等机制,使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为法治信仰落地生根找到坚固支点。要努力构建完备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体系,加大对执法、司法等全过程监督力度。

 法是治国之重器,也是良法善治的前提。我们要坚定正确的法治方向、坚守法治信仰,并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学、铭刻于心、实践于行,走好新的法治“赶考路”!

 研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 【2 2 】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奋进向未来,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致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开拓新局面,凝聚磅礴力量、坚定奋勇前行。

 让“法治之光”照进伟大征程。“法者,治之端也。”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从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制定“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再到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高票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渐宽广。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奋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以“法治之魂”推进体系建设。山雄有脊,房固赖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当前,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更加需要我们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要不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正确处理党和法的关系,深刻认识“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把党纪挺在法律前面,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与水平。

 用“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开门立法推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到执法司法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从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触手可及,到普法工作助力全社会树牢法治信仰……我们始终坚

 持“为了人民”这一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遵循。事实雄辩证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本目的在于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始终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深深扎根人民、不断造福人民。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保证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把为民初心落实到法治实践方方面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构建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研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 【3 3 】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奉法强者则国家强盛、社会有序、人民安乐。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

 者,要筑牢法治信仰、恪守公平正义、坚守为民初心,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用“法治之光”照耀逐梦新征程,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懈奋斗。

 ” 点亮“法治信仰之光”,引领逐梦“时代航向”。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法治信仰是推动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和文化动力。坚守法治信仰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坚守政治信仰与法治信仰密不可分、紧密相连。坚定法治信仰,就是要坚信党的领导,围绕党的法治思想、任务和目标,忠贞不渝、永不动摇履行职责和义务。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领航导向,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坚定“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逐梦前行信心,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新篇章。

 点亮“公平正义之光”,行稳逐梦“铿锵步伐”。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无异于法治的“生命线”,守好这条“生命线”,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行稳致远。党员干部作为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法治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必须当好“带头人”,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要筑牢思想意识的“防线”,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守法治边界的“高线”,做到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建设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恪守敬畏法律的“红线”,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持公道正派,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守好法治之“尺”。

 ” 点亮“初心为民之光”,唱响逐梦“最美和声”。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权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法治建设的不竭动力。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法治光阳照亮人民心田。要以法治宣传“释民惑”,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让法治精神沁入人心;以法律援助“惠民生”,整合法律资源,打造精品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依法行政“护民利”,倡导以人为本的柔性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德法共治,传递执法温度,营造温馨和谐的法治氛围。

 研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 【4 4 】

 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

 全面加以推进。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增强“保障”法治的“厚度”、加大“崇尚”法治的“力度”、提升“传递”法治的“温度”,绘制新时代法治“作战图”,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增强“保障”法治的“厚度”,锚定科学立法的“作战目标”。当事而立法,因时而制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起点,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就无法顺利执行,要增强“保障”法治的“厚度”,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针对一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实际出发,丰富立法形式,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精细化水平、专业化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大“崇尚”法治的“力度”,标定严格守法的“作战方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

 律。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民,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也有捍卫法律尊严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崇尚”法治的“力度”,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付诸实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导向,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好榜样,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新风尚。

 提升“传递”法治” 的“温度”,确定全民普法的“作战原则”。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普法是促进人民群众不断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途径,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必须不断提升“传递”法治的“温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动法律知识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另一方面要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老百姓提供更精细、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断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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