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
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1附件12022年进贤县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1 2022 年进贤县诚信建设主题宣传 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合力打造“诚信进贤”品牌形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南昌市村(社区)固本强基七大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文明南昌 360 度”市民素质提升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信用办组织在全县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 戒失信为重点,着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环境,切实 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二、活动主题 树立诚信理念,共建信用进贤
2 三、总体目标 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建设成果、信用奖惩典型案例,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理念,多方位营造诚实守信、珍惜信用的社会氛围,让诚信精神逐渐融入城市发展血脉,成为全县公民的共同行为准则,逐步实现全民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新时代诚信风尚全面 形成、社会公信度大幅提升的目标。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进贤县接力活动
自今年3 月 7 日-11 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接力活动,为期一周。县信用办牵头组织县各相关部门在接力期间,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启动仪式,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发表评论,创建“诚信乡镇”“诚信园区”“诚信社区”“诚信示范街区”等活动;开展诚信建设“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发布诚信建设公益广告,组织媒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和诚实守信典型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3 (二)组织开展“万家企业亮承诺”活动
各有关单位组织引导辖区内企业广泛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信用承诺)。上述四类信用承诺通过“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归集并公示。各有关单位 2022 年 6 月底前组织当地 50 家企业开展信用承诺;12 月底前不少于 100 家企业开展信用承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2 2 月底前)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好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3 3 月上旬至 1 11 月底)
完善各项诚信工作制度机制,制定有效措施。突出重点领 域和基层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考评工作,加大对诚信问题的查处力度,落实对诚信缺失的整改举措,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引导行业单位重信守诺、以德兴业,以诚信求得长远发展。
(三)总结表彰阶段(2 12 月)
4 对诚信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出一批诚信建设先进集体和人物,并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予以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学诚信、做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使人人自觉参与,个个争当诚信标兵。及时发现总结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设诚信专题、专栏,开辟诚信红黑榜,加大对诚信建设的宣传与报道,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氛围。
(三)报送宣传资料。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具体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相关动态信息、图片资料、信用建设工作成果等宣传资料建立好工作台账,做好材料归档,于每月 15 日前将活动书面材料以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县信用办邮箱。
5 ( ( 四) )。
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县信用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县创建办,并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用体系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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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2 年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 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 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落实食安党政同责、推进整体智治、加强风险治理、深化社会共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创新示范,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按照国省联创、全域启动要求,争取2022 年创成“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助力 2024年全市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区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向好。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持续稳定,与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相适应。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主要食品和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
质等行为得到基本杜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食安监管成效进一步提升。严格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稳步形成有力的政府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实体化运作街镇食安办,加强对街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的动态管理,行政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
——食品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得到长足发展,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食品工业年产值递增 6%以上。全区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多元规范发展。
——群众食安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理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和成效的认可度、满意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 8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在 90%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 85 分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举措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要求,重点开展“五项行动”,突出抓好“四个工程”,着力健全“三大体系”,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开展五项行动,构建良好安全秩序。
1.开展“源头治理”行动。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 17 种食用农产品,到 2024 年全区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有效提升耕地安全利用率,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控制在 0.16 公斤/亩以内。严格执行生猪牛羊等畜禽定点屠宰制度,集中解决一批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到 2023 年底,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高于全市平均值。
2.开展“科技支撑”行动。积极实施“雏鹰计划”,加大资金、人才投入,全力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我区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科研审评和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浙冷链”系统赋码率、扫码率达 99%以上,物源性问题查处率达 100%。
3.开展“餐饮提质”行动。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三年行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平台场景应用覆盖率达到 100%,强化结果应用,接受社会监督。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及特大型餐饮企业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中央厨房 100%导入 HACCP 或 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净网”行动,全面推进“外卖在线系统”应用,入网餐饮“阳光厨房”建设率 100%,“外卖封签”和商户端使用率 90%以上,在线率保持在 80%以上。发挥餐饮食品安全地标性工程的示范引领,2024 年前全区打造 2 个(条)以上“阳光餐饮”综合体(街区)。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完善收集运输体系,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加强集中式消毒餐饮具行业监管,抽检合格率达 95%以上。
4.开展“铁拳整治”行动。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实现对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全覆盖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同步监管。在此基础上,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全面开展上下游溯源追查、产品召回和立案查处,及
时公布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 100%。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5.开展“示范引领”行动。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强化信用信息运用。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创新食品安全评价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创新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性经验做法。
(二)实施四个工程,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区食品安全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 70%以上;发挥街镇食安办对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作用,加强网格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报
酬保障、考核培训等机制,食安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 90%以上,协管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 70%以上;加大公安等部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
2.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工程。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重点运用“浙食链”“浙农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数字化平台,将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和餐饮单位等重点主体涉及的肉类、淡水鱼、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 100%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实施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报送、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三项机制,健全区、街镇二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演练。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以及队伍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 100%。适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每年召开 2 次会商会议,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等机制并有效运行。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延伸
到街镇,2024 年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达 95%。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
4.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加快瓯菜振兴,推动“瓯越鲜风”成为“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强化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水产品、肉制品等百亿元以上食品产业集群。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鼓励和支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推动已创建的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5S”管理。小作坊等重点主体食品抽检合格率达 95%以上、环境卫生达标率 85%以上。
(三)健全三大体系,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各街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不低于 3%。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快“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工作体系,具备监督抽检项目相应检验能力。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2 年食品抽检量不低于 4.5 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不低于 1 批次/千人。严格按照计划均衡推进监督抽检任务,抽检完成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均达到 100%。
3.健全社会共治体系。致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推进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群众提、政府检”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不断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畅通全区一体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时间内 12345 热线接通率达到 90%以上,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 98%以上。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 年 4 月):调整完善领导组织架构,充实创建办人员,实行实体化办公,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动员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制定完善国省联创实施细则,落实创建责任。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
域深化治理整顿,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阶段(2022 年底):按照国省联创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迎接省食药安办对我区的满意度测评、暗查暗访、现场测评,争取 2022 年底通过验收。
(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阶段(2023 年 6 月至 12 月):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评报告。配合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督促持续整改提升,在 2023 年 6 月迎接省食药安办的初评检查。2023 年 6 月至 12 月,全面部署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明查暗访等各项检查和综合评议,争取高分通过国务院食安办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4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将创建考评验收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以及文明城市、平安等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创建过程中的创新机制和特色举措,全面深化、巩固扩展示范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市场监管、农业和文教卫的副区长
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及街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相应调整完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创建工作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对不履行创建责任,或因推诿、扯皮、延误,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及创建标准等内容,扩大社会影响,凝聚社会共治。广泛选取不同区域、不同业态、不同环节、不同品种全面开展各类示范、试点活动,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形成可推广的创建经验和治理模式,
并通过媒体宣传、示范观摩等形式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1.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任务分解表
3.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重点任务细则(2021 版)
附件 1 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常务副组长:林
杰 副
组
长:张
伟、伍国军、邹向阳、周
岷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信息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
篇三: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mdash; 1 — 关于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高,根据《关于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的实施方案》和《市关于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的实施方案》,现就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建设新时代美德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对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基层创新创造为基础,以日常行为习惯养成为落点,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建设新时代美德,为加快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现代化新区、争当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新引擎、打造新发展格局重要增长极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持之以恒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探索具有特色的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实现路径,推动美德
— 2 — 健康生活方式在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各行各业落地落实,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生活态度和行为习惯,美德善行蔚然成风,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推动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 1.倡导向上向善的立身之道,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修齐治平、正心克己、三省吾身等传统美德,自觉把个人价值融入时代要求,养成爱国奉献、明礼遵规、自强自律的良好品行,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倡导孝老爱亲的齐家之道,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以孝为先、敦亲睦邻、家和万事兴等传统美德,自觉加强文明家庭建设,培育和弘扬优良家风,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孩子的良好品行,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3.倡导利他助人的仁爱之道,鼓励人们在相处时做一个奉献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仁者爱人、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养成乐于助人、重信守诺、成人达己的良好品行,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中提高精神境界。
4.倡导共建共享的敬事之道,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建设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重
— 3 — 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敬事尽责、革故鼎新等传统美德,倡导“平凡孕育伟大”理念,养成拼搏奋进、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良好品行,以人人奋斗实现人人共享。
5.倡导节俭绿色的共生之道,鼓励人们在生活中做一个环保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崇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传统美德,倡导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养成不铺张浪费、不污染损害、简约适度的良好品行,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四、推动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到重点领域 1.深化移风易俗,打造文明乡村。把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与深化乡村文明行动紧密结合,从婚俗、丧俗改革入手,推进新时代结婚礼堂建设和使用,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探索将文明节俭标准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新风尚。坚持党建引领,建好用好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探索构建“党群服务+文明实践+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新模式,积极开展惠民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探索建立道德积分评价、积分激励体系,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德者有得”机制,为推进乡村善治提供有效抓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造优美环境。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推出一批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一批非遗工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
— 4 — 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各镇街)
2.加强邻里互助,打造和谐社区。把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与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相结合,从小区、楼栋、单元入手,鼓励居民走出小家、融入大家,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社会公益、群体活动和组团式休闲生活,共建幸福宜居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参与 共建共享”“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美在我家”“文明家庭”“全民健身”等主题活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贴近群众优势,倡导社区居民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积极参加集中性文明实践活动,更好地暖心润心聚心。进一步办好“邻居节”,搭建沟通交流、分享互助平台,促进形成以德为邻、与邻为善、互信互助新型邻里关系。强化示范引领,依托各类宣传文化设施阵地,广泛开展家庭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分享展示。加强社区文化体育建设,打造特色文化体育品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妇联,各镇街)
3.注重立德树人,创建文明校园。把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与学校立德树人紧密结合,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推进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德育考核评价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各环节。制定各年龄段学生文明礼仪规范,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落实,打造
— 5 — 良好校园文化,推进德育工作“一校一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学开发特色德育校本课程并进行遴选推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教职工进行全员道德、心理与法治等专题教育培训,评选表扬先进学校、优秀书记、校长和教职工,提升德育队伍育人水平。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道德实践和志愿服务,使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树“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学生等德行优良的先进典型,引导青少年见贤思齐。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制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构建重点突出、有机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家长大课堂、家校合作网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局长、校长、家长见面活动和“万名教师访万家”“优秀家长进课堂”活动,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4.强化政德教育,打造模范机关。把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与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从机关党建入手,锻造新时代全区干部队伍“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作风能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宣讲、带头示范、带头践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分享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带动家庭、社群积极参与,共同进步、共同提高。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千名干部联企业·万
— 6 — 名党员联群众”活动,深入基层、群众、企业、服务对象,听真实社情民意、解群众急难愁盼,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努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倡树活动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考核管理中,纳入机关与乡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中,推动各级文明单位走在前、作表率。(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各镇街)
5.创新文化建设,打造诚信企业。把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从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入手,培育具有时代特色的企业文化和文化品牌。国有企业率先垂范,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提供优质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塑造良好形象。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素质,加强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职工守法诚信教育,广泛弘扬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引导职工做诚信守法、服务社会的模范。探索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重信守诺的社会氛围。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持续践行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国资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五、形成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建设美德的强大合力 1.加强领导明晰责任,积极推动落地落实。倡树美德健康生
— 7 — 活方式、建设新时代美德,是服务群众美好生活、加快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现代化新区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纳入“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摆上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动、督查调度、解决问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制定办法、举办活动等方式推动落地生根。区文明委统筹指导协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紧密结合职责、认真履行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同时高度重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工作合力。省、市将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和专项巡视巡察,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2.纳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推动融入行为规范。把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纳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广泛宣传动员,让群众知晓创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掀起“做美德人、创文明典范城”的热潮,促进共建共治共享。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使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转化为基本行为规范。坚持德法兼治,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牢信用建设制度根基。持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创城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 8 — 3.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以走在前的标准,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深化拓展、提质增效。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求建设一批各具功能、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线上线下阵地,全面落实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标准要求,做到资源整合到位、体制机制健全到位、服务群众精准到位,推动文明实践接地气、有活力、可持续。筹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便民利民的“15 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确保群众可随时参加文明实践活动。倡导全民志愿,评选推荐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岗位学雷锋标兵和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实现“志愿服务让更文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创益大赛,精准设计科普、环保、医疗、文艺、宣讲等志愿服务项目,紧紧围绕“五为”(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开展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道德精髓。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全媒体策划开展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系列主题宣传,推出专题专栏、系列评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鼓励创作传播接地气、有共鸣的新媒体产品。加强公益广告创作展示和推送,营造崇德尚礼的浓厚氛围。精心选树时代楷模、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运
— 9 — 用宣讲报告、事迹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宣传他们的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让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开办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讲堂,加强宣传推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打造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激发爱国热情,共筑精神家园。(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篇四: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按照“阵地凸显、支部规范、服务多元”要求,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全市选树一批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推动许昌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建原则 1、注重服务中心。找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单位重点难点任务、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最佳切入点,深度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互进的新路子。
2、突出阵地建设。以阵地建设为主要抓手,鼓励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积极借鉴探索创新,与文明单位创建融为一体,互促共建,打造彰显本单位党建工作特点的党员活动阵地。
3、夯实基层基础。把大抓支部作为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的重中之重,每个单位不仅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标开展工作,而且要注重总结归纳,形成对本单位支部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炼出行之有效的支部工作法并加以推广。每月要对支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稳步有序推进。全市示范点创建要立足实际,分步实施,今年不搞全覆盖创建,重点培育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积极性高、特色鲜明、实效性强的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创建指标及评分标准
“机关党建示范点”要按照“一重六有三服务”的标准创建,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标准是: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10 分):(1)党组(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一把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其他领导抓好分管范围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党总支)督促检查各支部工作,形成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抓党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局面(4 分);(2)机关党组织班子健全,设置合理,按时换届(3 分);(3)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或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担任(3 分)。加分项:机关党委配备有专职副书记的加 2 分。
2.有精干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5 分):(1)有 1 名以上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应为单位业务骨干,专(兼)人数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以上配备,党务干部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在机关党建实际工作中作用发挥明显(4 分);(2)机关党委(党总支)与下属各支部设立党建联络员,发挥作用好(1 分)。
3.有规范的党建阵地(可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共建共用)(15 分):(1)打造室内固定党员活动场所(可与会议室并用),在场所内醒目位置打造展板,包括固定内容:上有党旗、下有入党誓词。上有镰刀斧头标志,下有:“一个支部一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字样(每句一行,居中排列,保证效果美观)。其它内容:彰显本单位党建工作特色的文字或图片。场所内配备电教设备和学习资料(5 分);(2)在本单位其它明显位置设立宣传阵地,展示党建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中心工作攻难关情况(可从主题党日活动中选取),志愿服务群众办实事情况,服务本单位干部职工暖人心情况,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图片及事迹简介,读书会、书画、心理咨询等活动开展情况,党支部和党员流动评星等内容(5 分);(3)有网上党建阵地,内容丰富、更
新及时、学习教育效果好(2 分);(4)有党建工作档案,记录详实、分类管理(2 分);(5)版面设计图文并茂,新颖不刻板,色彩大气(1 分)。
4.有规范标准的组织生活,且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15 分):(1)按规定次数、程序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九类组织生活制度(5 分);(2)结合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各类组织生活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和团队列名法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贴得紧、融得深,助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8 分);(3)各类组织生活记录、图文资料规范齐全(2 分)。扣分项:组织生活缺一项扣 1 分;没有采用新模式、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的扣 2 分。
5.服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10 分):(1)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有比较成熟的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实践载体(3 分);(2)积极开展“五比一争”活动,围绕中心大力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在服务“四个一百”、郑许一体化、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百城提质、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4 分);(3)党建助推中心工作成效突出,获得一定荣誉(3 分)。
6.服务基层群众满意度高(15 分):(1)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到社区的“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明显,在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家风、共同服务群众、共建美好家园方面措施实、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10 分);(2)积极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在共建班子、共带队伍、共促产业、共惠民生、共树新风上下功夫,成效显著(5 分)。
7.服务党员干部成效显著(5 分):党组织积极主动开展人文关怀,采取多种方式正向激励党员,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定期开展帮扶
走访慰问,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做好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党员干部的身心健康,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强。
8.有特色党建工作品牌(10 分):向同级工委申报立项党建项目,有醒目的品牌名称、创新的品牌内涵、丰富的载体抓手、务实管用的推进措施,党建品牌示范效应明显,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9.有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5 分):(1)重视机关政治文化建设,办公区楼道、走廊、庭院等明显位置设置有政治文化牌匾(2 分);(2)将政治文化融入党内经常性活动中,政治文化氛围浓厚(3 分)。加分项:有条件的还可创设较大政治文化主题空间,作为党员教育基地,每有一项加 3 分。
10.有健全的党建工作机制(10 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到实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 月至 11 月)。各机关党组织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创建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工委将适时安排观摩点评、交流学习等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又好又快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考核评选阶段(12 月前)。工委组成考评组,对申报单位“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命名一个,挂牌一个,进行专项通报表扬。
第三阶段:宣传推广阶段(2020 年 1 至 2 月)。组织学习推广“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提升机关党建整体工作质量。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作为模范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是创建活动的第
一责任人,机关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总责,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创建措施,抓好活动落实。市直工委将从留存党费中列出专项资金对创建活动予以支持。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大局意识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注意结合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及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组织生活实效性不强、党务干部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是力戒形式主义。树立简约务实工作理念,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注重工作实效,切实避免重复和浪费。鉴于今年财政紧张,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提倡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电视及微信平台等有效载体,大力宣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互相学习借鉴,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力、带动力,推动机关党建整体进步、全面提升。
篇五: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度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药店”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典型带动作用,引领药品零售企业全行业管理和规范化水平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省局和市局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精神,在全区开展 2021 年度“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示范引领,诚信守法,践行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立足崂山区工作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活动,推动我区药品零售市场规范化建设,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需要,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树立一批严格守法、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服务周到的示范企业,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整体水平,带动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创建原则 示范创建秉承“自愿、公开、公正、示范”的创建原则,企业自愿申请,监管部门严格把关,结果公开示范。创建活
动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坚持评审标准,严格把关,保证创建质量,使创建的“放心消费示范药店”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真正成为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
三、创建对象 参与创建崂山区 “放心消费示范药店”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符合新版 GSP 的相关管理要求。
(二)市场监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未发现存在新版 GSP规定中的严重缺陷项目或主要缺陷项目。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而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近年无不良投诉举报。
四、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
五、实施步骤
本年度示范创建活动从 2021 年 5 月开始。
整个创建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辖区监管所初评、区局复评的方式开展。创建工作不设数量限制,最少创建 10 家区级“放心消费示范药店”,着力打造青医东院“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聚集区”,以聚集区的典型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常态化机制,之后采取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突出规范性与示范性。分阶段逐步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5 (5 月初至 5 5 月 月 1 31 日) )
因疫情原因,暂不通过集中召开动员会的形式宣传发动,改为线上方式开展。通过企业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公告创建通知和创建标准,并由各辖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通知到各相关企业,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崂山区放心消费示范药店现场验收标准》(见附件)开展学习和自查,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 ( 二) ) 自查督导阶段6 (6 月 月 1 1 日至 6 6 月 月 0 30 日) )
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査自评,对缺陷项目整改到位,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达到评定标准。各辖区监管所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促进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运作,合法经营。
( ( 三) ) 聚集区打造阶段(7 7 月 月 1 1 日至 7 7 月 月 1 31 日)
全力打造青医东院“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聚集区”,按照即严守标准,又各具特色的原则,将青医东院周边 8 家药店全部打造成区级“放心消费示范药店”的标杆和样板,形成安全用药和药学服务的集成示范区域,带动全区药品经营水平和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在前期逐家逐一登门指导整改和打造之后,召开“崂山区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聚集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对各药店开展进一步强化培训和严格要求,达成思想共识,推动创建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
(四)申报评定阶段8 (8 月 月 1 1 日至 0 10 月 月 3 31 1 日) )
自评符合创建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填写《崂山区示范药店申报表》(附件)报区市场监管局专用邮箱()。由区市场监管局药化科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各辖区监管所进行现场核实和初评。现场检查评定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由各药品零售企业辖区监管所负责,各辖区监管所依据创建标准对申报企业现场进行检查评定,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评定合格的,上报区局药化科,由区局药化科牵头联合各辖区监管所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进行复评,经复评验收通过的方可进入评定“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对象,而后择优选取 10 家以上作为区级“放心消费示范药店”。
( ( 四) ) 命名表彰阶段0 (10 月 月 1 31 日至 1 11 1 月 月 3 30 0 日) )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结合企业日常的经营行为进行综合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研究确定 2021 年度区级“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命名企业,区局将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对入选的区级“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则该结果为最终结果。授牌表彰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五)深化巩固阶段(1 11 月 月 0 30 日至年底)
对创建成果进行阶段性总结,提炼经验,提升效能,确保创建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开展。将示范药店创建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彼此推动,并逐渐成为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教学实训基地和监管试点先行先试基础,发挥示范企业典型引领作用。在日常监管中,以“放
心消费示范药店”为基础优先落实分类管理,并相应减少对示范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每年组织对“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药品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复核评估,出具复核意见,对创建后降低管理水平,不能达到创建标准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撤销“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 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创建过程严格坚持创建原则,坚持严格执行导向,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综合整治、提升药品经营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做好部署动员,组织和发动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并按照各级职责和要求做好创建申报、初审和复审工作。各药品零售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要将创建活动作为提升本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络与宣传,提高各层面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目的、意义的认识,激发公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局面。各药品零售企业要积极参与,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认真对照标准自查整改提升,将创建标准落实到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三)严格标准,认真评审。创建工作必须严格坚持标准,不走过场,务必使创建活动成果能体现出当地群众和行业反映最好、管理最规范、服务最优级企业的真实状况,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成效。
( 四)完善机制, , 长效管理。要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药店”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实施新《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创建活动中切实加强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五)总结交流,推广提升。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工作措施,并以此作为检阅监管水平的有力武器,进一步指导药品零售企业走规范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崂山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整体水平。
(联系人:刘媛媛,)
附件:1.崂山区“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申报表 2.2021 年放心消费示范药店检查评定表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4 月 25 日
崂山区“ 放心消费 示范药店”创建申报表 药店名称
营业地址
面积
药店性质
□连锁门店
□单体店
药品经营
许可证号
证号
负责人姓名
电话
执业药师姓名
电话
经营范围
企业创建
示范药店
的基础
与条件
申报企业(盖章):
辖区监管所初评意见
年 月 日
区市场监管局复评
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2021 年放心消费示范药店检查评定表 被检查评定药店:(公章)
序号 内容 分值 得分
1 总体要求 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从业人员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知晓率、认同度达 100%,创建氛围浓厚。
2
2 *
企业营业 2 年以上,无因违法被行政处罚,日常监管风险等级分类为 A 级,执业药师及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并履行职。
5
3 *
经营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肤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类易制毒类化学品、疫苗等。
5
4 人员管理 营业人员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3
5 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报告、健康证等。
3
6 对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有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各岗位人员能够登录计算机系统并熟练操作。
3
7 经营处方药、中药饮片。有符合要求的调剂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3
8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4
9 质量管理文件每年进行审核,遇有重大事项变更及 时修订。
3
10 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3
11 设施与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应当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
3
12 配置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3
13 经营场所和仓库配置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监测和调节温、湿度设备,建立温湿度记录。经营冷藏和阴凉储存药品的,应配备冷藏设备和阴凉柜(区、橱)。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罄粟壳的,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设立拆零专柜的,配有拆零工具及专用包装材料。
5
14 经营中药饮片的,营业场所配置符合卫生要求的调配处方和临方加工设施设备。中药饮片不错斗、串斗,防止混药,包装标示内容完整。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定期清斗,并记录。
5
15 陈列与储存 经营非药品的,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并有明显的区域标志,标志规范、醒目。
3
16 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温、阴凉、冷藏等条件储存、陈列药品。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3
17 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分类标志规范、醒目。
3
18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或变相开架)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要有专门的标识(且计算机系统锁定),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标志规范、醒目。
3
19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售。
3
20
购销管严格质量管控,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建立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的验收记录。
5
21 单体药店应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发票留存备查。购销记录真实完整、可查可溯,记录与凭证保存不少于 5 年。购进、销售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检查评定单位:
(公章)
备注:(1)5 分的 10 项,4 分的 2 项,3 分的 15 项,2 分的 1 项,合计 100 分。
(2)购销管理中第 21 项、22 项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分别计算,不重复计分。
(3)加分项为 4 项共 16 分。
(4)带"*"项为否决项。
(5)得分 90 分(加分项除外)为合格。
22 理 连锁企业门店应严格执行“七统一",即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门店不自行采购药品。连锁门店计算机管理系统与连锁总部能够实时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
5
23 销售处方药应有处方,并进行审核、调配、核对。拆零销售应有符合要求的记录、包装、工具及操作规程。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24 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专柜存放,并按规定登记。
5
25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5
26 药 学 服务 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明、执业药师注册证、监管公示等。
3
27 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3
28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使用远程问诊电子处方和审方系统的,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执行相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4
29 加分 开展慢病管理服务。
3
30 建立并使用药品电子追溯系统。
5
31 拥有获得国家级“最美药师”称号的执业药师。
5
32 拥有获得省级“优秀药师”称号的执业药师。
3
合计得分
篇六: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谢老师制作 虚拟县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A 谢老师制作 [选取日期]虚拟县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 方案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规律、积极创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任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深入贯彻《纲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公民道德素养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凝聚起的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基本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会
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以加强党员干部、青少年和公众人物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县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将《纲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各单位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通过刊设公益广告,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宣讲团和宣讲志愿服务队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四进”宣传活动,以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全县掀起学习《纲要》的热潮,增强社会各界对《纲要》内容的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二)纳入诚信制度化建设。按照《纲要》要求,建立完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行诚信“红黑榜”制度。结合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惩戒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对不文明行为和失德失信问题进行曝光,促进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品牌,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内化于心。贯彻落实《虚拟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明办 (三)纳入法制建设范畴。将《纲要》关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风气。贯彻落实《虚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律形式约束和规范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落实《纲要》与各级先进典型选树结合起来,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选树一批公信力强,群众认可的劳动模
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等先进典型。文化部门要以各类先进典型为原型创作一批微电影、话剧、戏曲等文艺作品,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讲好榜样故事。制作刊设一批先进典型公益广告,开展道德模范进校园等各类学习宣传活动,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广大市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县形成见贤思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五)纳入群众性创建活动。将《纲要》内容及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指标,结合党建、文明城市创建和脱贫攻坚行动等主题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县教育局将《纲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德育促进作用,以“我们的节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十一”和“国家
公祭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丰富道德实践内涵,全面提升市民道德素养。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六)纳入行业道德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指导交通、旅游、银行、通讯、保险、供电、卫生和教育等行业,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贯彻落实《纲要》,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为基础,切实全面加强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积极开展“职工职业道德评比”“文明礼仪比赛”“行业服务大赛”等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并将行业道德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提升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银监办、供电公司、各乡镇 (七)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精神和典型宣传,加强志愿者褒奖激励,引导和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加入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发挥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开展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践行《纲要》要求,
让道德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然成风。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直17支新时代文明实践专业志愿服务队责任单位、各乡镇 (八)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把《纲要》的有关内容有效结合到村规民约中,修订完善一批既符合新时代要求、又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发挥村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集中整治各类陈规陋习,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在全县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和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公安分局、县妇联、各乡镇 (九)抓好网络道德建设。根据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作更多以网络小说、影视、短视频、戏剧、游戏、动漫等立意高远、内容丰富、形式鲜活的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强化网络主体网络道德自律,加强对网民的网络素养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用网和上网的道德观念。创新网络公益事业的方式方法,壮大网络公益队伍,加强网络公益宣传,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严格依法管网
治网,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公安分局、县文联、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将《纲要》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各单位党建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使公民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将贯彻《纲要》纳入日常活动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二)抓好“1+N融合”。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纲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1+N融合”,即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与日常工作相融合,与文明创建相融合,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相融合,与行业规范等相融合,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三)强化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题专栏,积极宣传全县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纲要》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及时报道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
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典型,赶超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形良好的舆论氛围。庄庄苏苏
篇七: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2 年度 XX 县文明诚信经营户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为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打响“诚信 XX”品牌,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定在全县(含乡镇)持续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系列评选活动,为使此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为增强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意识,在全县上下倡导诚实经营、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风气,树立行业示范典型,给广大消费者提供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评选标准(六讲)
1.讲规矩(10 分)。取得营业登记应满一周年以上,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两年内未受到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2.讲诚信(30 分)。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明码标价,不欺诈;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讲文明(20 分)。不占道经营,不私拉乱接,不乱堆乱
放,不乱贴广告,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不超标排放油烟,共同打造井然有序的城市形象。
4.讲服务(10 分)。提升服务品质,倡导微笑服务,经营人员举止端庄、穿戴整洁、语言文明、尊老爱幼,礼貌待客,所经营服务项目无投诉或积极解决投诉。
5.讲爱心(20 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
6.讲配合(10 分)。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行业协会章程,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依法、按时缴纳税(费)。
上述评定标准共六项,达 70 分—80 分为 A 级,81 分—90分为 AA 级,91 分—100 分为 AAA 级。
三、责任分工
成立文明诚信经营户评审委员会,XX 任主任,XX 任副主任。县创文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卫健委、县妇联、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网格牵头单位、小个专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各行业协会为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委员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XX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县创文办:负责全县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的总体指导,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银监办、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卫健委等: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严格审查经营户评选的准入条件,审查各类违反管理和违规违法行为。
(三)小个专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行业协会(家居建材行业商会、女子商会、汽车行业商会、美容美发协会、餐饮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行业协会作用,向本行业协会经营户宣讲评比标准,传达评比要求和奖奖励措施,争取配合和支持,调动经营户评比积极性,收集评选材料,定期推荐本行业“文明诚信经营户”人选。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网格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牵头做好本辖区的评选工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网格牵头单位对评选出的“文明诚信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督。
(五)经营户及全体市民:有权监督“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的单位和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管理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核实后,列入扣分或视情况一票否决。
四、评比办法
1.推荐申报。通过小个专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行业
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4 个渠道推荐的方式,按照总户数的 1%进行推荐申报(不足 100 户的,按 1%进行推荐);每季度开展一次;有意愿参评的经营户填写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1),由推荐方根据《XX 县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附件 2)进行评分,书面递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县市监局四楼 407 室)
2.评选审查。申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评选材料虚假等情况的经营户取消评选资格;行业主管部门根据《XX 县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附件 2)进行评分。得分计算:小个专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行业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分×60%+主管部门评分×40%-扣分=总分。达到评选标准的,确定为拟入围名单。
3.征求意见。根据入围名单,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办、消防大队等部门的意见。
4.确定名单。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集体审定确定为“文明诚信经营户”,行文通告。
5.授旗表彰。以集中表彰或行业协会分类表彰等多种形式,为文明诚信经营户授旗。
五、结果运用
围绕“诚信 XX”品牌,拓宽参与面,提升含金量,多维度
宣传,建立奖励机制,助推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拓宽“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的参与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辐射带动乡镇。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委、行业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参与评选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开展系列评比活动。
二是提高“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含金量。大力推进“文明诚信经营户”系列评选活动的同时,对 2021 年的 139 户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进行摘旗,让文明诚信的红旗流动起来,提升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含金量,形成户户都想要流动红旗、户户争当先进的良好态势,让“文明诚信经营户”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金字招牌。
三是对“文明诚信经营户”多维度宣传。评选“文明经营户”是为了更好的在全社会树立“诚信经营”的标杆,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构建文明诚信体系。在评选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投票等形式把文明诚信的理念植入公众心中,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参与率与知名度。在电视台、公众号等官方平台,以访谈专栏、现场专访的形式树立正面典型,并适当地进行反面典型曝光,结合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能,曝光一批扰乱市场秩序、严重违法失信的经营户,强化主导意识,引领社会风尚。
四是建立“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奖励机制。结合我县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探索建立一套奖励机制,以此来提升“文明诚信经营户”的知名度,激发参与积极性,营造“诚信 XX”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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