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哥范文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扫黑除恶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08-27 13:05:14 来源:网友投稿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7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XX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7篇

篇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理水平,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丰硕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旅游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创建平安稳定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全县旅游工作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旅行社、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二)旅行社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三)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四)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张贴标语横幅,畅通举报电话,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全行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深挖细查线索。县文旅中心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各旅游企业要积极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利益关系链条。

 (三)强化行业治理。县文旅中心与县法院建立了帮扶机制,按照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各旅游企业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狠抓重点部位,落实整治措施,建立规范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效果,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治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置扫黑除恶办公机构,

 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人员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为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增强和提高基层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一把手负总责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文旅中心将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旅游企业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摸排线索不清、整改落实不彻底的予以通报。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吊销等级资质等处罚,涉及违反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要及时梳理总结,每月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县文旅中心。

篇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局 2022 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科园、共库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 2020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三)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五)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六)殡葬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七)流浪乞讨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 7 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

 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督导协调。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审计局 2022 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我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局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決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审计人员 二、工作任务

 1. 重点学习,提高专项斗争工作认识。认真贯彻在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组织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扫黑除恶短板、进一步优化周边环境的重要机遇。

 2. 深入宣传,知晓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审计局一楼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幅,在综合科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放至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正面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3. 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结合及周边专项整治,在组织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每条有效线索归宗建档,不断提升工作台账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4. 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及周边整治工作。针对工作实际,建立防范黑恶势力染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长效机制。对照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措施,逐项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协调高效,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根据市扫黑办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审计局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视频资料,发放学习资料,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全体部门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与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接受督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支持,实事求是汇报。

 3.组织“回头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得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督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 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由党支部书记迟进春同志担任第一责任

 人,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 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寻求工作帮助与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聚焦效应。加强教育,确保每个干部职工知黑识黑,坚決杜绝干部职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黑恶信息与线索,广辟线索来源,为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严厉打击、深挖彻查不放松,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不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在各级党委(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同时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联动,补强打击整治链条,形成联动共治闭环。

 2.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源头防范,抓住可能产生黑恶犯罪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立足长远、注重治本,加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具有行业特色的扫黑除恶打防结合制度体系,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结合交通运输领域三年专项斗争经验成果,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扫黑除恶斗争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构建一体化打防控模式。依法对危害人民群众出行,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和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深挖根除各类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提升工作实效。

 4.坚持融合发展、共建共治。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相结合,谋深谋实谋细各项举措,做到依法惩处不手软、综合治理不缺位、深挖彻查不遗漏、组织建设不放松,着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目标任务 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丰硕成果为基础,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主线,凝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力量和资源,围绕省厅“XX”重点任务,坚持思想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不撤,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不松三项要求,强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全

 县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成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持续加压,精准打防黑恶势力 1.强化线索排查。落实线索排查要求,开展常态化线索摸排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线索排查工作,组织研判线索案情,上报或移交线索内容。要聚焦交通基础建设、运输市场治理、公路治超、驾驶员培训、安全管理等五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打早打小、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

 2.强化背景审核。聚焦“两客一危”、网约车、巡游出租车、船舶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车辆背景审核和企业资质核查,将涉嫌具有涉黑涉恶背景的人员、挂牌运输车辆和违法经营企业拒之门外,严禁其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经营活动,净化行业经营环境,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滋生空间。

 3.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以交通运输市场运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执法处罚、专项打击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交通执法、处罚全过程管控,把好质量关口,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处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源头预防,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1.建强战斗堡垒。各基层党支部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勇当先锋”主题活动和“五个一”专题活动,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开展党支部“标准+示范”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培树党建先进典型,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践初心、担使命、当先锋、做表率,坚决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

 2.提升队伍能力。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宗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扫黑除恶斗争已结束、没有事和等等看、你们办等应付和不作为的错误思想。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决心、更实举措,强化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担当履责意识,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三)强化监管,深入整治行业乱象 1.推进常态监管。充分运用 12328 交通服务热线,鼓励人民群众和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举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行业从业人员建立备案管理。抓好落实“三书一函”,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确保常态化监管落到实处。对交通运输领域容易滋生涉黑涉恶行为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加强制约监督,有力堵塞监管漏洞。

 2.常态打击违法。健全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建立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揽客、超限超载、设立非法码头、违规竞标、转包、强揽工程、违规培训等行为。通过常态化的整治,对违法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全面清理危害行业稳定发展的“毒瘤”,优化行业营商环境,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3.整治非法营运。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营运客运车辆站外带客、超员超载、旅游包车等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完善交通运输、公安、旅游等部门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基础信息和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提升执法效能。

 4.严查超限超载。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严查超限超载车辆遮挡污损牌照、冲站闯卡、黄牛带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推进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严查严控“百吨王”等违法车辆,确保全县超限率控制在 2%以内。

 5.整治驾培市场。联合纪检部门,围绕驾培机构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驾培,未按照批准的经营区域开展培训,虚假培训学时、伪造《培训记录》,教练员吃拿卡要,欺诈学员财物等行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参与驾培经营,充当保护势力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交通驾培市场。

 6.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管,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督查,重点关注招标投标、转包分包等重点环节,有力打击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认真排查交通建设领域资金筹措、使用、监管等环节风险,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有效铲除“套路贷”在交通运输建设领域滋生土壤,净化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金融环境。

 (四)深化宣传,持续提升舆论氛围 1.宣传工作常态化。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工地、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场所,要充分利用 LED 屏等现有资源,采取滚动播放、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海报和微文推送等线上线下形式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营造斗争宣传氛围,展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持久决心,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奖励制度更健全。健全黑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积极性,对调查属实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并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为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奠定坚实基础。

 (五)全面监督,建立常态督办机制 1.严格目标考核。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纳入全县交通运

 输年度工作考核,压实各单位扫黑除恶斗争主体责任。继续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年度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予以考核,对各单位斗争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大力选树扫黑除恶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做法,组织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2.加强督导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督导检查等活动,确保单位、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序推进。要全力配合县扫黑办做好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的联合督导工作,紧盯突出问题,围绕重点工作、重点线索、重点地区,精准施策,助推联合督导发挥更大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根据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立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总体形成各单位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牵头抓总、全员参与、上下联合联动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与县扫黑办、政法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机制,构建扫黑除恶斗争一体联动工作模式。

 (二)健全完善制度。着立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巩固完善现有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专项整治

 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突出对工程建设管理、交通运输执法、汽车驾培、安全管理等领域的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存在问题、漏洞并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三)提升治理能力。借助扫黑除恶斗争,将行业管理的重心转变到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领域,注重环境协调与人文关怀。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现代治理体系,推动行业管理从“管行为”向“管信用”转变,推动信用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品牌培树。围绕三年专项行动线索摸排处置、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等采取的措施做法,提炼出体现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特点、亮点的创新做法与先进经验,固化形成能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推广应用的扫黑除恶斗争特色品牌。

篇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巨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XX 镇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镇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责任,持续加压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依据县扫黑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治理和打击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

 恶犯罪新动向,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法治 XX 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源头治理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通过日常排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对基层治理乱象和突出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切实防范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治理、破坏基层政权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镇各重点行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整治。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各村(社区)每季度开展 1 次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可能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置。要切实提高警惕性和政治敏锐性,对易出现涉黑涉恶领域要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各村(社区)要针对群众诉求,系统进行研判,对重点人员和重点事件仔细核实,有重大发现要及时上报。

 三、健全依法惩处机制

 (一)加强走访摸排。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社情民意

 调研等方式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实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的信号,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信访单位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有效震慑。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与辖区派出所配合,对“套路贷”、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加强与政法机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推动乡镇与政法机关的有效衔接。

 四、落实组织领导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构。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科学化运行。

 (二)加强研究部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时工作计划安排进行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经常性开展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带头,

 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民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健全落实网络舆情回应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声、回应关切。

 五、其他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镇党委、政府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本领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业领域治理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推动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镇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图应付、推诿扯皮现象要严肃曝光,对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工作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

篇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除恶斗争常态化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根据 xx 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xxx 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 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 扫黑组〔2021〕1 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的重要性,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找准职能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影响医疗机构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 问题。1、对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摸排,重点关注盘踞在医疗机构周围的“医托”、“医闹”、“号贩子”、“血头”、“血霸”等涉嫌违法人员;2、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消费、术中加

 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等;3、以非法手段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4、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5、采取威胁恐吓、跟踪等滋扰手段破坏医疗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6、其他影响医疗机构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各类医疗乱象。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2、严厉打击

 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3、严肃查处未按相关规定落实院感防控机制的行为。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医院感染工作相关要求、制度及预检分诊执行情况;院感防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与鼠疫培训演练,医务人员培训教育情况;4、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

 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方法举措

 ( ( 一)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邮箱,为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摸排工作内容,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要加大检查、察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加强核查督办。

 (二)紧密结合各专项工作。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集中整治、“拍苍蝇”行动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基层“三务”公开专项行动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注意分析研究和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拍苍蝇”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三务”不公开、假公开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三)要严肃问责。委机关及委属各二级单位要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查处力度。卫健委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对涉案人说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已将查实,移交公安、纪检检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选取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名纪、以做效尤。

 四、工作要求

 ( ( 一) ) 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整治涉黑涉恶问题、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适合本单位的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

 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营造良好的常态化斗争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建立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落实责任,加强数据报送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注重各类信息报送质量,做好扫黑除恶斗争信息报送工作。

  xxx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篇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咸阳市委及我市工作要求,聚焦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责任,持续加压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依据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兴扫黑组发〔2021〕1 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平、法治兴平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追赶超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健全落实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通过暗访评估、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专项行动等方式,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对商务

 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切实防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 “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各重点行业部门每两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整治。

 (二)强化行业领域监管。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每季度开展 1 1 次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业领域乱象依法及时进行处罚。对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向监察、司法、检察发出建议书,不断提高“三书一函”质量,强化跟踪问效。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对收到的“三书一函”,要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加强重点监督制约。针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行业的从业人员加强备案管理,针对涉黑涉恶非法放贷违法犯罪问题探索建立“放贷人名录”制度。建立行业整治回访制度、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监督制度,每年对重点行业治乱情况进行 1 次满意度调查。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加强制约监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三、健全落实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

 (四)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托全国扫黑办 7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局机关、各基层单位保留原有的举报电话、网址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融媒体宣传作用,结合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热情。

 (五)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局扫黑办对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对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办理;对其他线索,按照举报内容,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组织、信访部门办理。对构成立案标准的线索及时立案,具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转办,并向举报人反馈。局扫黑办每季度对重点线索核查情况进行 1 次抽查。

 四、健全落实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六)及时分析预警处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

 实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的信号,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信访单位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有效震慑。

 (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对“套路贷”、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加强与政法机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健全落实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八)健全领导机构。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运行。

 (九)加强研究部署。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会局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经常性开展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十)营造良好氛国。加大对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民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健全落实“三同步”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声、回应关切。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本领城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业领域治理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推动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

篇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南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城管系统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南江市、自治区住建厅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平安和谐城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城管执法正常工作秩序和行业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城管执法系统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环卫人员、管理对象及服务群众,实现扫黑除恶斗争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城管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城管执法过程中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

 2 坐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城管执法正常工作秩序和行业范围内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我市城管执法范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根本遏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弱项,坚决克服扫黑除恶“结束轮”,汇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合力,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重点

  结合城管执法系统实际,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点:

  (一)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软暴力抗法及煽动群众干扰正常执法秩序行为;

  (二)在违法建筑、小区破墙开店以及其他拆迁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在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的黑恶势力;

 3

  (四)借城管执法过程中意外事故干扰城管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城管办公场所财物、威胁执法人员安全、长期无理纠缠的黑恶势力;

  (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六)城管执法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七)工作环境中及管理对象中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与城管执法及环卫工作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和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刘忠义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牵头部署全局扫黑除黑相关工作;市局综合执法督查支队负责全市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和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等充当“保护伞”等涉黑问题及线索的排查、分析、统计、通报和案件移送、上报等工作;局法规科、宣教科、市政科、规划科督查考核办按科室各自职责,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跨区域重大事件由市局统筹协调。

 各地区城管部门要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市执法局的指导下,研究部署

 4 具体措施,开展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工作,建立与公安等相关部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全力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每月 20日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扫黑除恶线索台账和有关信息,特别是有关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报

 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充分尽职履职基础上,对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从凝聚工作合力、织密制度藩篱角度,认真研究创新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扫黑除恶的工作效率,形成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一)畅通举报渠道。利用“12319”城管热线、举报箱、举报电话接收群众举报,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二)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核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建立执法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向市局及有关单位通报,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对事件进行通报反馈。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同时推动刑事司法与城管执法工作有效衔接。

 5 (四)排除工作干扰。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上提一级督办,以排除干扰阻力。

 (五)重点工作重点督办。对于重大、复杂、跨区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要报请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报请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

 (六)加强会商研究机制。各业务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完善各自业务监管范围内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出现分歧的要提请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搜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都要及时提供给市扫黑办。

 (七)建立建全举报保护制度。对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解除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八)加强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行业范围内有黑恶前科的高危人员要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由专人掌握日常动态。

 (九)建立挂牌整改制度。对行业范围内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报请市局挂牌督办,特别重大的要报请市综治委进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十)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结合现有网格员制度将扫

 6 黑除恶日常管控责任落实到人,凡出现瞒报、缓报、降格事态报送以致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及强烈舆论的,严肃追责。

 (十一)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反映和提供黑恶势力及基层执法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对有关重大敏感案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析案说法,同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虚假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

推荐访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斗争 除恶 常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