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哥范文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脱贫攻坚 >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12 10:1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夯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围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点,扎实开展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地现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大幅跃升。专项整治结束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建筑工地打造成展现青岛特色、传播文明风尚的城市靓丽“风景线”。

 二、标准内容 围绕大门管理、围挡管理、施工现场、办公住宿、扬尘治理等 8 个大项,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附件 1),细化标准,明确内容,把握重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治提升,建章立制打造“洁序净美”的建筑工地。其中,

 2022 年 7 月 25 日之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统一使用新式装配式围挡(格式详见附件 2)。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2 年 7 月开始,10 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7 月 20 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项目严格对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各参建单位分工配合,对本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整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措施。7 月 20 日前,确定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整治提升任务,报送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 3)。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8 月 30 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核查,逐个项目进行验收,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7 月底前,通过项目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完成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8 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上报全部项目台账(格式详见附件 3)。

 (三)持续督查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0 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

 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质扩面。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深入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难点,将安全、质量、扬尘、疫情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打造建筑施工管理“青岛标准”,争创“青岛建造”品牌。

 四、工作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全市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盯紧,党员干部要划片包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每月 15 日、30 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项目、不好的项目,报告时一并提报现场照片。对于区市推荐得好的项目,经巡查可召开文明施

 工现场观摩会或简报中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奖励;对于不好的项目巡查其整改情况并通报。各参建主体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压实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实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要摸清掌握整治范围辖区内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督促建设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自查自纠。要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市主管部门将组成巡察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以简报形式通报文明施工推进情况。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项目利用专题学习、职工夜校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专题教育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做到人人关注文明施工、人人掌握规定要求、人人参与文明施工管理。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引导现场施工人员加入到文明

 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当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有关要求 各区市要做好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责任,强化宣传监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附件 1 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一、规范大门及周边环境管理 (一)主、次入口大门设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在出入口处设置大门,大门的数量可根据施工需求及场地条件设置; 2.大门的样式分为门楣式和无门楣式,主大门应采用门楣式; 3.门楣上应设置企业标志、名称; 4.主入口宜设置电动式大门;

 5.工地大门应采取人车分流形式,行车、行人通道分别单独设置; 6.大门两侧根据场地条件及企业文化需求,可设置企业宣传标牌或电子显示屏,标牌应采用钢架或钢桁架,采用喷绘或铝塑版饰面,高度不应超过门楣高度; 7.次入口大门的样式宜采用无门楣式,主干道路处门扇高度不得低于 2m,门扇可喷涂企业标识、简称; 8.次入口大门可根据功用需要决定是否采取人车分流形式,若设置人车分流,行车、行人通道分别单独设置; 9.生活区大门净宽不小于 4m,当采用门楣式大门时,净高不应小于 4m。

 (二)门禁系统设置:

 1.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门禁系统; 2.门禁系统宜安装在箱式房内,厢房上方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标牌,体现如 “实名制通道”、“员工通道”等内容; 3.门禁系统设备可采用翼闸、全高闸、三棍闸、速通闸等样式; 4.门禁系统宜结合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推荐采用全高闸样式。

 (三)门卫室设置:

 1.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门卫室;

 2.门卫室推荐采用箱式房,宜与门禁系统同侧相连设置, 位置不应遮挡安保人员的视线; 3.门卫室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4.门卫室应悬挂门牌,室内悬挂责任制图牌,样式参照办公室室内图牌; 5.门卫室内部应配备必要的安保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四)大门周边管理:

 大门处应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及时对大门处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二、做好围挡墙整治工作 (一)工地外围围挡:

 1.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封闭式围挡,保证施工现场与外界的有效隔离,应采用金属结构或定型化围挡,围挡外侧应张挂绿色假草皮; 2.围挡基础应安全、牢固;墙面平整,无歪斜、破损,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依靠围挡、堆物; 3.城区路段主要道路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并不应高于主次入口大门门楣高度,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m;

 4.工程结束前,不得随意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需要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张挂“施工区域、禁止靠近”警示标志牌; 5.施工现场围挡外侧应按要求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画,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立面面积的 50%,宣传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保护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画应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画面要整齐划一、美观洁净、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等现象; 6.同一工地公益广告宣传画版式、格式应统一,严禁设置商业广告。

 (二)办公区、生活区围挡:

 1.办公区围挡宜采用标准化设施,应与施工现场整体形象协调一致; 2.生活区应采用可循环、可拆卸、标准化的专用金属定型材料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1.8m,外侧可张贴企业标识、党建宣传、安全知识等内容。

 三、做好楼体形象整治 (一)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脚手架外立面形象:

 1.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统一采用绿色安全立网,其材质、规格要求及耐火性、阻燃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 GB5725》规定;

 2.密目式安全立网挂设应平整顺直、整洁美观、无破损;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钢管通体喷涂黄色油漆、使用的剪刀撑喷涂红白相间油漆,悬挑型钢及挡脚板宜采用红白相间的颜色,挡脚板应顺直、整洁美观、无破损;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钢板网式全封闭脚手架外立面形象:

 1.外立面颜色应统一,不得混杂,宜为蓝色或绿色,不得使用红色; 2.钢板网的挂设应平整顺直、整洁美观、无破损; 3.钢板网外立面不得喷涂商业广告,不得悬挂标牌、条幅、喷绘布等。

 (三)施工升降机接料平台形象:

 1.施工升降机平台出口安装高 1.8m 对开式防护门,防护门可采用方管和钢板网焊接而成,防护门应统一颜色; 2.防护门门扇可喷涂企业标识、质量及安全标语,挂设楼层标牌; 3.施工升降机接料平台防护栏杆高 1.2m,宜采用红、白相间色; 4.施工升降机接料平台防护栏杆外侧应采用钢板网或模板封闭,颜色与防护门统一; 5.施工升降机接料平台架体应平整顺直、整洁美观、无破损。

 (四)安全通道防护形象:

 1.安全通道防护应采用定型化、标准化防护棚; 2.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 或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时,安全通道防护棚顶必须设置双层硬质防护,具备防砸功能; 3.当从业人员必要行进路线处于建筑物高空坠落半径范围内时,应当沿从业人员固定行进路线设置定型化道路防护棚; 4.安全通道防护棚顶部应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标识。

 (五)上人通道形象:

 1.上人通道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式产品或采用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 2.当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时,钢管应统一喷涂黄色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张挂平整,上人通道转角部位应设置红白相间挡脚板。

 四、做好施工场地环境治理工作 (一)规范设置现场道路: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推荐采用钢板道路、装配式预制混凝土道路; 2.现场行车道路应实行人车分流,行人通行宽度不得小于 1m;人车分流装置可采用隔离防护栏杆、隔离墩、交通锥、地面警示线等形式; 3.现场道路应平整,无下沉、开裂;

 4.路面推荐设置交通导向标识、两侧设置导向指示牌; 5.现场主干道路应设置排水系统,路面排水流畅、无积水; 6.现场应设置沉淀池,排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并取得许可后方能排放; 7.施工现场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应设置集水井,集水井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色; 8.现场道路两侧、出入口大门、样板展示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的室外照明推荐使用太阳能、风能路灯等节能灯具。

 (二)规范设置生产加工区域:

 1.施工现场应按照“分隔分区”的原则划分各功能区,并进行有效隔离防护; 2.仓库、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木材加工场、搅拌场、垃圾堆放场以及设备操作棚等生产区域地面应硬化处理; 3.钢筋加工棚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棚,防护棚构配件宜喷涂统一颜色,防护棚顶部四周应张挂安全标语标识,防护棚内应张挂操作规程牌、设备设施验收牌,并保持整洁、无破损,设备设施布置应整齐有序; 4.木工防护棚内应张挂操作规程牌、设备设施验收牌,并保持整洁、无破损,防护棚内设备设施布置应整齐有序。

 (三)规范设置临时用电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2.防护架上设置警示标识牌,防护架顶部应设置彩旗、均布夜间警示灯或通长设 LED 警示灯带,外电防护架架体材料喷涂红白相间的警示色; 3.箱式变压器防护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及变压器规格而定,做法可参照配电箱; 4.杆式变压器防护,采用绝缘材料做全封闭式防护,做法参照外电线路全封闭式防护做法; 5.配电箱防护棚应采用装配式、工具式产品,顶部张挂安全标语标识,围栏正面应悬挂操作规程牌、验收牌、警示牌等; 6.室外电缆电线宜采用埋地敷设,沿敷设方向设置“地下有电缆”警示标志牌,标志牌间距不得大于 30m,沿地面明敷电缆应采取桥架、盖板等保护措施; 7.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钢索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四)规范设置库房及材料码放场地:

 1.建筑材料、构配件、料具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 2.材料堆放场地应硬化,宜设置封闭式围挡,并设置材料标识牌; 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应密闭保存,余料应及时清理、封闭存放,废料及时清出,废弃容器及时回收处理,不得露天堆放,各种管材、线材堆放应按照分类规格堆放; 4.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零散材料应采用封闭式库房单独存放; 5.水泥等细散颗粒材料应设置库房,推荐使用成品砂浆罐。应采用封闭式库房存放。

 (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1.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池,池体限高 1.5m,堆放高度不超过池体高度,现场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封闭式垃圾站; 2.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无法清运的,应洒水保持湿润或采用防尘网进行滤盖; 3.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

推荐访问:开展百日攻坚活动总结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青岛市 攻坚 实施方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