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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8篇

时间:2022-08-19 11: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8篇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X2020XX学校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 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8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8篇

篇一: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2020XX 学校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XX镇卫生院、XX 联合制定《XX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

 一、合作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防控工作协调小组 负责研究部署全面防控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发布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协商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设立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协调小组制定的各项方案、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履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组

 织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防控工作信息,共同拟定有关防控工作方案与措施,开展防控工作调研,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二、防控合作工作目标 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服务师生”的合作原则,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和合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信息报告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并逐步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合力推进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机制,采取联合发文、督导检查等方式,促进卫生、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因病缺课监测报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学生定期体检、校医轮训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联合开展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并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危险因素、因病缺课、健康危险行为等监测方案,学校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卫生院。通过开展监测工作,及早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防止事件扩散蔓延。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中心学校。学校负责标本采集工作的组织协助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控制工作 卫生院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十堰市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计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配合区卫生院做好学生的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接种措施。

 (四)共同建立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和各学校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 2 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报告。(五)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后,卫生院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各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生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各中小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卫生院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五)共同加强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 卫生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要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篇二 根据 XX 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 和相关要求, 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 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

 加强信息通报。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 建立分工协作、 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

 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 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三)

 开展监督检查。

 学校、 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 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 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 督促学校落实整改, 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四)

 联防联控。

 学校要在开学前明确属地卫健部门和对应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主动加强沟通, 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 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 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五)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 发现不明原因发热、 咳嗽的师生时, 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 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六)

 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

 (1)

 强化防控知识培训。

 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

 设置隔离观察室。

 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 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

 加强校园清洁消毒。

 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 加强教室、图书馆、 食堂、 宿舍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

 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 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 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

 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

 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 消毒工作。

 (5)

 开展应急演练。

 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 完善应急预案、 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 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篇二: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dash; 1 — 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新冠疫情后开学联防联控联包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开学准备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有序稳妥恢复开学,做到防疫、复学“两手抓、两不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联防联控联包工作体系 按照“关口前移、控制人头、责任明确、分级落实”的工作思路,构建“局领导包区域、局干部包片、校长包校、校班子成员包年级(科室)、科室包教师(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的六级联防联控联包工作体系,实现学校网格化、链接式、全覆盖管理,确保防疫和复学有效衔接、不留死角。

 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师生信息监测组、环境整治(物资)组、上下学管理组、宣传教育组、食宿管理组(有宿舍、食堂)、工作督查组等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人员信息排查监管、上下学管理、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公共场所消杀、健康教育、食宿管理等日常防疫工作的落实。

 二、压实联防联控联包各级责任 (一)

 局 包 区域 领导责任:负责对包区域(分三个街道)学校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学校在

 — 2 — 开学和防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

 局 包 片 干部 责任:负责检查包片(5-8 个)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学校开学期间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师生员工离校后防疫措施。

 (三)

 校长 责任:根据区复学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业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单位防疫工作负总责,将具体任务分配到每一个人,确保无疫情发生。

 ( 四 )

 校 班子成员 责任:负责分管年级(科室)防疫措施的落实。

 ( 五)

 )

 学校 科室:

 责任:根据分工负责教职员工、环境整治(物资)、上下学管理、宣传教育、食宿管理等防疫措施的落实。

 ( 六 )

 班主任 责任:负责班级、学生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联防联控联包指导检查 (一)包 校 工作事项 1. 开学前 前 严格审查《开学流程》,安排专人包学校进行监督,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2. 开学后 后 依据市教育局《疫情防控二十一条》,包校干部每天 2 次赴现场开展工作。重点督查:

 (1)师生员工体温测量情况(体温测量表);

 — 3 — (2)师生员工口罩佩戴情况(是否佩戴、是否正确等); (3)师生员工就餐住宿情况(餐桌设置隔离板等); (4)公共场所消杀情况(电梯、卫生间等); (5)防护物资储备情况(口罩、消毒液、护目镜等); (6)师生员工宣传教育情况(就餐“记七条”、洗手“六步法”等); (7)工作信息报送情况(日报告、零报告等); (8)离校后严控不外出监管执行情况。

 (二)督查工作事项 区督查推进组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加强联防联控组织保障 (一)强化阵地意识。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防死守。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宿舍封闭管理。

 (二)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教育系统所有岗位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沟通情况,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普及,引导各

 — 4 — 学校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确保将上级各项部署要求传达到位,推动各学校将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落到实处。加强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坚定广大师生员工打赢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

 ( 四 )强化服务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服务和监管,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全力做好各学校的防控物资、人员、资金、物流等方面的保障,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困难和问题。

 ( 五 )强化督查检查。区社会事业局组建督查组,原则上两人一组,一组 5-8 个学校,驻校督查,每天两次对所有学校开展日检查巡查,重点督查检查学校返连人员排查隔离情况、上班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情况、重点场所消毒消杀情况,防疫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

 (六)强化奖惩机制。对措施履行不到位、上报虚假信息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等方面优先;对防疫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的人员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1. 学校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流程)

 2.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寄宿制学校复学流程

 — 5 — 3. 全体师生员工花名册 4. 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测量汇总表 5. 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巡查表 6. 学校开学联防联控联包工作任务分配表

 — 6 — 附件 1:

 学校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保障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师生人身健康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做好复学准备工作 (一)制订复学 方案 各学校均须制订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卫生疫情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复学工作流程,建立校(园)长负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校(园)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分工负责网络体系,防控责任明确到人,防控责任压实到人。

 必须要明确不同工作时段(教学期间、上下学期间)的责任人;明确具体事项的责任人,有专人负责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聚集性场所定时通风消毒等,完善疫情日报制度等。

 各学校必须提前将复学工作预案和基本流程报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处备案审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具备复学条件的方可组织学生报到和复学。

 (二)做好复学准备

 — 7 — 1.。

 物资储备。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要求,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设立应急隔离室,采购物资,如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防护面屏、防护眼镜、口罩、防水靴套、免洗手消毒液、一次性帽子、体温枪(计)等。储备好一定数量的消杀物品,如 84 消毒液、75%酒精、次氯酸钠泡腾片、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等。

 2. 健康 监管。

 。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满 14 天上班(学)要求。

 (1)教职员工:所有在连教职员工(包括学校聘用在校内工作的勤杂工所有人员,下同)必须将 2 月 13 日居家定位图发送给所在学校,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按姓名汇总备查,以后每 3-4天抽查一次。2 月 13 日后如外出就医(出门要做好自我防护),须重新发居家隔离定位图,并确认隔离起始日(不含必须出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学校领导到校值班)。居家隔离期间,要如实记录上、下午体温情况,填写健康信息卡。

 (2)学生:切实监控好学生居家隔离。所有学生家长须将2 月 14 日学生居家隔离定位图发给班主任,班主任按学生姓名打包发给学校,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备查,以后每 3-4 天进行抽查。2 月 14 日后如外出就医(出门要做好自我防护),须重新发居家隔离定位图,并确认隔离起始日。居家隔离期间,要如实记录上、下午体温情况,填写健康信息卡。

 — 8 — (3)已在湖北省境内师生员工暂缓返连。

 (4)除湖北省外其他外地返连师生员工,入连居家之日发居家隔离定位图,并确认隔离起始日。

 结合学生每天登录钉钉平台(阿里巴巴),完成“校园疫情防控统计系统”打卡,全面掌控学生居家隔离状况。

 3. 信息报送 。居家隔离期间师生员工一旦出现呼吸道、发热等症状的,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

 4. 校园消杀。全面清洁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做到无死角。加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实验室、室内运动场所、应急隔离室、学生公寓(睡眠室)、职工宿舍、卫生间、淋浴间、电梯等使用紫外线灯或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尤其要注意教室、办公室、学生公寓(睡眠室)、职工宿舍、卫生间、淋浴间的消毒工作效度;加强室内通风;室内地面用含氯消毒剂每天早晚拖拭至少两次。对门把手、桌椅、教学用具、活动用品等严格按照5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每天擦拭 4 次;对于不能达到通风对流的区域及大厅等人流量相对较多的场所,采用250mg/L 含氯消毒液喷雾式消毒,每日早、中、晚各一次;隔离室要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改变供餐方式、用餐方式,强化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卫生,规范操作行为,做好餐饮具消毒。复学后继续执

 — 9 — 行。电梯暂停使用。

 5 5. . 信息告知。向师生员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师生,暂缓返连,并监管其居家隔离。师生报到时必须持续居家隔离 14 天以上,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身体健康方可入校园。各学校要提前告知师生、家长备好口罩等防护装备,且在校期间必须带好口罩;学生每天入校(园)前,应测量体温,学校在校门口需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师生员工如实申报假期生活轨迹(包括外出旅居、与来自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身体健康状况,知晓他人假期中生活轨迹(包括外出旅居、与来自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发热咳嗽等不良身体健康状况,要主动举报。

 6. 隔离场所。

 。(1)学校必须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不得设置在集体宿舍或医务室。(2)有住校职工学校必须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职工单独生活居住。

 (三)

 调整作息时间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原则上对作息时间进行微调(见下表),并安排好各年级、班级临时课表。要指导家长错峰接送、学生错峰上放学。对临时规定的作息时间有调整的,须报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处备案。

 — 10 — 学段 早到校 上午上课 中午放学 下午到校 下午上课 下午放学 幼儿园 (大班)

 8:20-8:40 - - - - 16:30 幼儿园 (中班)

 8:40-9:00 - - - - 16:15 幼儿园 (小班)

 9:00-9:20 - - - - 16:00 小学高年级 (4—6 年级)

 8:00-8:20 8:30 11:20 14:10 14:30 17:20 小学低年级 (1-3 年级)

 8:20-8:40 8:50 11:00 14:30 14:50 16:50 初中 7:40 8:10 11:40 14:00 14:30 17:30 高中 7:20 7:50 11:50 14:00 14:30 18:00 区技工学校参照执行。

 (四)规范食宿管理 除住校生外,原则上不提供学生就餐服务,暂停午餐配送,提倡学生回家就餐。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要认真做好餐厅和宿舍清洁消毒通风工作。要做好住校生管理预案,强化住校生卫生知识培训和习惯养成,落实晨午两次检测体温,加强就餐就寝管理。

 1.。

 严把学校主副食品采购质量关。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采购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原料,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或来自疫情地区的食品食材。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校内商店。

 2.。

 严把食品加工售卖存储操作关。根据食品生产与加工规范“八不准、三必须”要求,学校后勤人员必须落实持证上岗;严格

 — 11 — 落实生熟食品分开操作;严禁食用生食;食品存储要做到干净卫生,对疫情发生之前剩余的主副食品要加强检查,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3. 严把餐饮场所就餐防控关。教育师生员工做到食堂就餐“记七条”:饭前一定要洗手;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不要扎堆就餐;不要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说话;讲话时尽量保持距离;切勿用手触摸鼻、眼和嘴巴。食堂实行错时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控制同时就餐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就餐时应尽可能朝一个方向平行分散就座(间隔 1 米以上),避免相对而坐;就餐前方可解除口罩,就餐时不交流谈话。

 4.。

 加强师生宿舍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师生宿舍封闭管理措施,非本宿舍人员不得进入,对师生进出进入宿舍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且做好登记,开学前要对假期留校的师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教育指导寄宿学生搞好宿舍卫生,学生个人之间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不同宿舍之间不串门走动等。提倡离校较近的寄宿生尽可能临时走读。要督促学生保持被褥等寝具卫生,并为寝具消毒提供便利条件。实行公寓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管理人员要按时组织查寝,坚决杜绝学生校外留宿。

 (五)完善医务保障

 — 12 — 各学校在储备充足防疫防控物品和物资的同时,要积极调配充足的医务保健人员。医务人员不足的学校,可与属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也可聘请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或有医务专业能力的家长志愿者来校协助工作,加强科学化、专业化防控。

 三、精心安排复学工作 (一)组织健康摸排 各学校在复学时必须进行疫情全员排查,所有返校师生员工均须填写健康卡,内容应包括:师生员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前往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是否接触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人员等。对于复学前 14 天内从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一律实行为期 14 天的隔离观察。对复学前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师生员工,要求其暂不返校。

 (二)开展 防 疫教育 各学校复学后暂不举行聚集性的复学典礼(仪式、晨会)等。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板报、橱窗、宣传单等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指导师生员工加强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洗手按照“六步法”进行。引导师生科学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

 — 13 — 谣,提前做好舆情应对...

篇三: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幼儿园 2021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保障幼儿健康安全,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我园在中心学校等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通过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增强幼儿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园教师关心和支持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现将本方案如下:

 一、开园前准备工作要做足 1 1 、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幼儿园要把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运营,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园人、园长、幼师、相关教职工等都要加入,建立领导班子、疫情防控组、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和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除要负责园所内部的疫情防控外,幼儿园要主动和属地疾控部门、医疗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与属地街道办、村社等形成联动防控机制。

 2 2 、健全完善小组工作制度 幼儿园开园前,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园所消毒、员工及幼儿健康追踪、疫情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等等都需要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并且明确到负责人,化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前期工作做的越细,开园后才能平稳安全过度。

 3 3 、储备防控物资

  2 防控物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幼儿园更应该早早准备,未雨绸缪,毕竟园所内都是年幼的孩子,他们的身体抵抗力都不高。红外线额温枪、消毒剂、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等都要储备起来,宁多勿少。

 采购流程一定要符合规范,千万不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4 4 、教职人员要提前到岗 建立教职员工(含保安、食堂工勤人员等)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教职员工返园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确保园所教职人员的身体无恙,一旦政策明确可以开园,幼儿园能有充足的准备迎接孩子的到来。

 5 5 、给幼儿园来一场大消毒 园所可以组织全校教职工或申请外援,对幼儿园园所来一场全面的清洁和消毒,彻底清除疫情防控隐患。

 此后,即对幼儿园采取全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确因防控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要严格履行报批,实名登记并接受检测。彻底将疫情拦截在园所之外!

 二、幼儿园人员情况要摸底 1 1 、园所相关人员状况要 追踪到底 在疫情防控小组的带领下,幼儿园前期要摸清教职工和幼儿的情况,如是否到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游、探亲、休假,是否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身边是

  3 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并将这些情况登记造册,留档保存。

 2 2 、做好人员劝返防控 在了解园所相关人员的状况后,对仍在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做思想工作,劝阻他们留在当地,在疫情防控结束前不返回。

 对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有过接触史的教职工及幼儿,要让他们居家隔离 14 天,并每日上报体温和身体状况。

 三、幼儿园信息数据要及时报送 1 1 、准时上报幼儿园的信息数据 根据幼儿园已建立的疫情防控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周报告”“月报告”,认真排查梳理记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幼儿园的信息数据,要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安排专人加入属地各疫情防控工作群,并对群信息随看随报。

 2 2 、建立应急上报机制 在常规上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应急上报机制,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向区教育局报告,镇(乡)街道幼儿园要同时报属地镇(乡)街道。

 四、家园沟通机制要加强 1 1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4 园所要和家长加强沟通交流,一方面要了解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也要了解幼儿在家状态,指导家长如何在家对幼儿进行陪伴和简单教育。

 2 2 、指导家长开展保教、康复训练 幼儿园可组织幼师针对大中小班孩子制定不同的每日保教时间表等,发送给家长,让家长在家指导孩子学习和锻炼。

 五、开园后工作规划不能少 1 1 、信息确认才能进园 园所教职工要如实填写《教职员工个人防控事项情况表》,不得瞒报、漏报,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园上岗。幼儿家长须如实填写《幼儿个人防控事项情况表》并签名承诺,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园。

 2 2 、每日体温检查需严格落实 教职工在上班前一定要做体温自测,确认没有问题再入园,一旦体温异常,不可来园,要及时上报请假。幼儿入园前要做体温检测,每日至少三次体温检测并登记在册,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隔离上报。入园人员更要严控,外来人员入园一律检测体温,一律按规定全程戴好口罩。

 3 3 、日常消毒清洁要做好 幼儿园的日常消毒和卫生清洁工作一定不能马虎,必须打扫干净,不能遗忘边角区域,还要注重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此外,垃圾的处理也要更加谨慎,使用过的口罩等用品要单独密封消毒处理。

  5 4 4 、调整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幼儿园延期入园一定会对幼师的教学计划有影响,老师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老师可提前与家长联络,指导家长在家对幼儿开展相关的简单教学活动。

 5 5 、食堂管理要更谨慎 幼儿园开园后食堂的管理工作要更加仔细和谨慎,餐具要做好消毒,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体温检测要更加严格,食材的来源必须有据可查,尽量避免聚集性用餐,把好食堂安全关。

 6 6 、引导师生安全出行 要求教职工及幼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

篇四: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园 联防联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幼儿园师幼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着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构筑平安和谐校园,通过不断完善联防联动机制,为幼儿园的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联防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二、职责与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幼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幼的案件发生。

 3、与辖区街道和派出所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4、加强对师幼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工作目标

 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强化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全力清查和解决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治严重危及师幼人身安全的问题;逐步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暴力现象;确保幼儿园周边秩序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周边交通、治安等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四、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师幼安全意识。

 开展“派出所共育”工作,创建“安全校园”活动是新形式下幼儿园确保师幼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①利用宣传专栏、班会课、墙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师幼的安全意识。

 ②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幼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幼生命和财产安全。

 ③针对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配合区域派出所开展法制教育、法制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增强师幼法制观念。教育学生要学会辩明是非,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事件要设法报警求救,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④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带动广大家长,从而带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参加校园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每周和每月“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专项活动,幼儿园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不安全

 的行为,引起师幼重视,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按月上报,促进创建工作的取得成效。

 3、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

 ①为了加强幼儿园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从幼儿园领导班子到广大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幼儿园校长、班长、老师的责任,督促教职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②同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安全“首遇” 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学生违纪情况记录,时刻掌握学生心理动态,有效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

 6、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安排值日、值周,加强周末及夜间校园巡查。

 7、强化班长队伍建设,增强班长责任意识,把安全管理作为班长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班长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德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检查评比,充分体现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对留守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关爱,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管理工作,开展“一帮一”与特殊生交朋友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重点抓好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加强进出人员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各类车辆要进行严格盘查。实行进出校园登记制度,杜绝无假条学生上街等现象。

 9、提高体育课、室外课的安全意识,在体育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前,教育学生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五、附件

 《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检查表 》

篇五: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病毒疫情幼儿园与卫生医疗部门 联 动 工作方案

 为了我园科学、有效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提高疫情期间的防控能力,实现“新冠肺炎”的联防联治、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教育部门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疫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卫生医疗部门联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园的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我园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机制,提高我园的防控能力,强化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强与属地卫生部门的联防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园师生健康安全的威胁。

 二、主要任务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我园防控“新冠肺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责任,保障措施落实力度。

 上级各主管部门指定直属联络人(负责人)列表:

 属地教育部门直属联络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直属联络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疾控部门直属联络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属联络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直属联络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组

 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后勤园长)

 组

 员:XXX(园保健医生)、年级长、班级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长为上级教育部门部门分管学校防疫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我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疫情动态宣传、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共同落实各项

 防控措施。

 2、XXX(园长)作为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与 XXX(属地卫生部门负责人)共同依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本园情况制定应对预案、方案执行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各项工作举措,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3、XXX(后勤园长)、XXX(属地卫生医疗机构对口医务人员)、XXX(园保健医生)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日常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科学应对措施,对患者进行隔离,并积极制止疫情扩散工作等。

 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1、XXX(属地卫生医疗机构对口医务人员)每周来园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

 2、我园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领导小组组长的要求做好各项落实措施。领导小组组长会及时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存在的问题等。工作组将与卫生医疗机构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对我园的疫情发生风险进行评估,并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3、我园将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防疫期间的开学前、开学后开展严格的“新冠肺炎”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工作,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4、我园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下,要通过班会、晨会、升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在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家长中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发生疫情的紧急预案操作流程,提高师生疫情防控和科学应对疫情发生的处理流程。

 5、我园将应落实师生一人一表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师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师生要立即令其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下一步应对措施。

 6、我园应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技能培训,加强校医配备和校医务室、观察室、简易床等设施保障等,同时准备足够的防疫消毒物资,以备紧急之需。

 7、领导小组应指导我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防控培训。

 8、如我园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需由 XXX(园长)作为第一责任报告

 人,应在 2 小时内向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由上级部门启动紧急干预措施。

 9、如我园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疫情 处置措施等;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幼儿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一)严格责任追究。

 1、园长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我园防疫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大本方案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各项防疫措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园师生安全。

 2、园长要每天到校门口、值班室、保健室、食堂、班级等,查看防疫的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检查登记表和公布检查情况。

 3、对于各岗位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的,放任问题存在和发展,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有关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如因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而造成我园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行为,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各个防控环节的责任人都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造成法律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六: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 幼儿园联防联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保障全园幼儿和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我园情况制定联防联控工作制度。

 联防联控组织机构:

 市教体局

  幼儿园负责人

 疫情报告人

  医院联动:

 1、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上级防控期间文件精神,及时汇报交流,发生疫情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2、 提高警觉性,发生疑似病例,随时层层汇报。

 3、通过幼儿园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群实时掌握传染病发展动态,研究和分析工作中的问题。

 4、依托市教体局,取得行政支持,科学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5、依托医院开展联防联控,取得技术支持。

 6、防控工作做好记录与文档,及时总结与反思。

 7、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坚决减少出行、认真细致做好开学预案、深入宣传普及科学防控。假期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巡视校园安全、及时报告与处置工作。做好开学前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全园消毒工作。

 8、建立幼儿园与医院的联动,幼儿园与家长、教职工之间的沟通联系,全面摸排全体教职工、幼儿出行及身体情况,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

 *****幼儿园

  2021 年春季

篇七: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提高学校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健康第一理念,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投入保障、考核评价,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注重实效的学校卫生工作发展新格局,使我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2022 年底,全市托幼机构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2022 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和 600 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底,寄宿制学校和 600 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4 年底,600 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全部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学校校医配备到位

 1.配备标准。托幼机构按照《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市(州)级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必须设立卫生室,并与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日托每150 名儿童设置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日托 150 名儿童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招收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按照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全托 50 名儿童以下可设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1 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由托幼机构在职人员兼任,任职资格同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校、普通中学和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必须配备校医。校医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校医。保健教师可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在编教师担任。

 2.配备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关于建立学校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动机制的通知》(十肺炎防指办〔2020〕68 号)和《十堰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工作实施方案》(十教函〔2020〕38 号)要求,通过“自主招聘、购买服务、社区派驻”等多种途径推进校医配置工作,切实解决辖区内公办、民办学校校医配置问题。要加大对民办、农村等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强与卫生部门合作,选聘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民办学校、农村学校兼任健康副校长,建立医疗应急绿色通道,指导学校做好健康教育、学生体检、传染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咨询、应急救护、

 保健老师培训等工作。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要落实传染病防控属地和主体责任,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配齐校医,充分发挥校医的卫生专业技能。

 3.实施步骤。(1)所有托幼机构要在 2022 年年底前完成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对未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视情况整改关停。

 (2)市直学校(含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科技学校、十堰艺术学校)、县(市、区)高级中学(中职)配备 2 名专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务室日常工作,要求在 2022 年底前完成,以后视办学规模逐步增加医务人员数量,2024 年底完成达到 600:1的要求。(3)寄宿制小学、初中(含私立学校)和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小学、初中,至少配备 1 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十堰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所在地的医疗机构为学校配备兼职校医,根据校医工作量由学校支付服务外包经费。2023 年底落实专职校医配备。(4)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专职保健教师。由学校选拔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经过主管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明后,担任保健教师,2024 年底完成。

 (二)完善设施设备,推进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 1.机构设置标准。各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其中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校、普通中学和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等工作,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不提供诊疗服务、不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等工作。

 2.硬件设施要求。各学校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按照建筑面积、功能分区以及卫生器材、设施配备等要求,建设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应设在首层,宜临近体育场地,方便急救车辆就近停靠,同时要远离污染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 40 平方米,根据诊疗科目需要设置诊室、处置室、治疗室、隔离室等,各室独立分隔并张贴明显标志。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 15 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 号)要求设置隔离室及医学观察场所。其中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按要求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分别用于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患病教职工和学生的临时处置场所。

 3.实施步骤。(1)托幼机构卫生室和保健室的建设要在 2022 年底前完成验收,公立幼儿园建设经费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私立幼

 儿园经费自筹。(2)十堰城区(不含郧阳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要在 2022 年年底前完成并组织验收,县(市、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要在 2023 年年底前完成并组织验收。(3)公立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私立学校经费自筹。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卫生工作制度 各学校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学校的实际,优化、细化各项卫生制度。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等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四)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职责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机制,落实师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监测工作,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教室、宿舍、图书室、室内运动场馆等场所的通风。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及其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及时落实消毒、病例隔离等有效控制措施,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从保障儿童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保基本、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摸清底数,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辖区卫生室(保健室)设置的数量、校医配备的数量及来源、经费保障渠道、岗位招聘要求等,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二)强化保障,完善管理 各地教育、编办、卫健、人社及财政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设施设备齐全、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到位、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到位。一是编办、人社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中小学校学生人数核定编制设置岗位,优化现有编制结构,满足校医配备要求;人社、卫健部门要完善校医职业发展体系,在进行校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应考虑校医工作特点和具体工作实际,注重考察校园诊疗、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情况和业绩,实行单独评审;有保健教师经历的,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可予以适当倾斜。二是市、县(市、区)级财政要增加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将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每年年底卫健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考核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数

 量,足额支付服务外包或购买服务经费,以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开展。三是建立市、县二级培训机制,对校医(保健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及岗前全员培训,让其熟练掌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最新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四是教育部门要落实校医(保健教师)相关工资待遇,确保校医(保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不低于所在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校医(保健教师)参与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值班值守等计入工作量,依标准核发薪酬。五是教育、卫健部门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 把校医(保健教师)纳入优先评选范围。

 (三)加强督查,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将校医配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进一步加强校医配置专项督查。同时要建立补充配备中小学校校医和保健教师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直至全部学校按标准完成配备工作。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校卫生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完成情况采取定期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

篇八: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20 疫情 XX 学校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联动机制

 根据 XX 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

 加强信息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三)

 开展监督检查。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四)

 联防联控。学校要在开学前明确属地卫健部门和对应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五)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

 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六)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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