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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简,报

时间:2022-09-04 13:35:1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简,报,供大家参考。

城,管,简,报

 

  城 管 简 报

 第 201101 期

 宁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1 年 1 月 4 日

  ● 我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 我县多部门联合整治马路市场 ● 非法占道经营摊主被行政拘留 ● 城管队员 拾物归主受称赞 ● 跃龙、 桃源、 梅林中队强制拆除多处违建 ● 两周“两违” 整治概览

  我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为全面改善城区市容环境面貌, 创建整治、 优美、 有序、宜居的生活环境, 我局将从 2010 年 12 月 中旬开始到 5 月 底,对城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此次环境整治的范围主要是金水路以南区域, 重点对广场、 公园、 车站、 学校、 医院、 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整治内容主要:

 一是治理交通秩序。

 加强对主要街道、 商场周边、 市场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为,确保人行道畅通。

 与县交警大队联合执法, 依法严格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 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 清除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摊点, 确保校园出入口 交通顺畅。

 二是整治占道经营。

 坚决取缔临街商店占道经营行为,做到无跨门营业、 占道经营; 门口 处无牵绳挂物、 晾晒衣被等不文明现象; 店铺招牌整齐, 无乱设招牌、 陈旧破损现象。对相对固定摊点和流动摊贩要科学规划并严格按规划执行;商家开展商品展销、 文体演出活动、 占用人行道作业或堆放物料等, 要履行审批程序, 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是整顿市场周边秩序。

 重点解决跃龙市场、 兴宁市场、 东门市场周边水果摊、 杂货摊、 菜摊等占道经营的问题, 引 导流动摊贩进市场进店内经营作业。

 四是治理户 外广告。

 严格按照户 外广告设置规划, 拆除未经批准擅自 设置的户 外广告, 拆除陈旧破损广告, 拆除占用公用设施或影响绿化的广告。

 店名 招牌严格实行一店一牌, 统一标准、 统一高度、 统一设置, 做到协调、 整齐、 规范。

 沿街各种灯饰、 空调器设置安全合理,

 安装位置适当, 不影响街容路貌。

 同时要加大力度清除墙面、电线杆等处的“牛皮癣”。

 在整治动员 大会上, 高为民局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为民服务理念。

 在执法工作中, 要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在严管重罚之前,要通过广泛宣传、 耐心告知、 文明劝诫等教育方式, 引 导群众树立正确的行为习惯, 及时解决问题, 化解矛盾。

 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 的实际困难, 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 智慧执法, 重塑城管新形象。

 二是要坚持执法创新,切实提高执行力。

 进一步完善各项体制、 建设, 制定可操作、有实效的管理制度, 切实提高队员 执行力。

 按照整治的职责分工, 听从指挥, 通力协作, 按时、 保质、 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以四部门联合通告的发布为契机,积极加强与公安、 工商、 贸粮、 跃龙街道、 资产经营公司的协作联系, 成立城管交警联合执法小分队, 加大对乱停车行为的告知、 处罚力度。

 三是要切实强化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一报两台的宣传力度, 通过城管执法进校园、 进社区、 进网络等多种形式, 大力开展舆论宣传、 社会宣传,全面典型先进, 曝光突出问题,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 引 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队伍整治素质和队员 个体素质。

 目 前执法对象和环境越来越复杂, 建立一支高效、 廉

 明、 公正的城管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要树立大局意识, 认真履行职责, 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真抓实干, 提高执法效率。

 要树立终身学习的习惯, 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的学习, 结合执法实践, 深刻理解法律条文,切实解决好在工作中如何执法的问题, 进一步提高临场处置和应变能力。

  我县多部门联合整治马路市场

 为提升城市形象, 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近日 , 县城管局联合多部门对部分道路的市容环境以及马路市场进行为期 11 天的专项整治。

 近几年来,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市场交易量不断增加, 随之普遍出现了 各大菜场外的“马路市场”。

 城区跃龙市场周边、 淮河路等区域的“马路市场” 占道经营、 防碍交通, 已构成了 交通拥堵, 影响市容、 损坏城市形象, 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因其流动性、 反复性强, 加之点多面广, 成因复杂, 难以根治, “马路市场”问题已严重影响了 周边群众生活, 经常被市民投诉, 已成为市容秩序管理的重点、 难点, 也是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 焦点。

 为此, 我局专门制定整治方案, 联合工商、 交警、 资产经营公司 等部门,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 做好宣传, 开展整治工作。

 全面清理跃龙市场周边违章设摊、 占道经营行为,取缔淮河路马路市场; 规范兴宁市场、 东门市场周边水果摊、杂货摊、 菜摊等占道经营的问题; 规范松竹新村、 范家桥头二处的自 产自 销点, 坚决清理不符合自 产自 销条件的肉摊、水产摊等, 引 导流动摊贩进店内经营作业, 并专门在龙海市场开辟自 产自 销点, 引 导摊点进龙海市场销售。

  非法占道经营摊主被行政拘留 2010 年 12 月 22 日 , 一占道经营摊主杨某因不服从城管执法人员 正常管理, 殴打执法人员 , 被行政拘留 10 天。

 2010 年 12 月 19 日 上午, 杨某在跃龙街道兴宁南路的人行道上占道销售 皮鞋。

 县城管局 执法人员 在正常巡查执法中, 发现杨某的占道经营现象, 便依法取证, 同时责令杨某改正, 并处罚款。

 此时, 杨某拒绝改正, 不接受处罚, 并破口 大骂执法人员 。

 在执法人员 暂扣其经营物品时, 杨某回抢暂扣物品未果后, 暴跳如雷, 突然朝一名 执法人员 打了 一耳光, 还打了 另 一名 过来劝阻的执法人员 。

 当她发现自 己的违法行为已被执法人员 录象后, 想破坏录象设备, 又将一名 手

 持录象机的执法人员 咬伤。

 公安部门接警后, 及时调查处理。最终, 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10 天。

 城管队员拾物归主受称赞

 日 前, 失主伍玉红专门写来感谢信, 感谢城管队员 拾物归还了 失主。

 2010 年 12 月 18 日 早上, 城南中队队员 金安明在单位旁的一个公厕里, 捡到一钱包, 发现包里有若干银行卡、 身份证件等物品, 怀疑该包是小偷遗弃的被盗物品。

 金安明把钱包送到局服务大厅, 服务大厅董小玲同志多次与公安“110”联系, 公安部门根据身份证等资料, 联系上了 失主, 并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等还给了 失主。

 失主十分感谢我局工作人员 ,为此, 特地写来了 感谢信, 表示感谢。

  跃龙、 桃源、 梅林中队强制拆除多处违建

 跃龙中队:

 2010 年 12 月 17 日 , 队员 巡查发现, 当事人在白峤岭垃圾填埋场路口 旁的农田上搭建竹木结构棚屋。

 经核实, 属违法建筑。

 执法队员 责令当事人 5 日 内自 行拆除违法建筑。

 2010 年 12 月 22 日 , 当事人未将违建全拆除, 中队组织人员 对该违建竹制棚屋实施了 强制拆除。

 2010 年 12 月 21 日 , 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 黄土岭有人占道搭建钢棚, 中队要求其自 行拆除违建,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

 2010 年 12 月 22 日 , 中队组织人员 对该违建钢棚实施了 强制拆除。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联同跃龙街道、 国土所等三十余人对双水村、 枧头村、 罗家村抢建的违章建筑进行了 强制拆除,拆除占地面积约 280 平米。

 桃源中队:

 2010 年 12 月 18 日 , 中队执法人员 发现石家岙村陈某在其废品收购站内违章搭建钢棚, 占地面积 460 平方米, 一半已结顶。

 中队责令陈某自 行拆除, 当事人拒绝执行。

 2010 年 12 月 22 日 , 中队组织人员 , 对陈某的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性拆除。

 2010 年 12 月 29 日 , 中队队员 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 后畈王村村民戴某违建建房, 中队立即对已建的一层墙体予以了拆除, 占地面积 192 平方米。

 2010 年 12 月 30 日 , 中队接群众举报称, 新建村胡某在未经规划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违章建房, 占地面积 192 平方米。

 中队立即对违建部分给予拆除,并责令其停工。

 梅林中队:

 2010 年 12 月 18 日 , 梅林街道塔山村 6 户 村民进行抢建, 面积达 240 余平方米, 2010 年 12 月 19 日 , 在其它中队的配合下, 该违建被强制拆除。

  【两周“两违” 整治概览】

 跃龙中队:

 发放责停通知书 12 件, 限改通知书 11 件,组织拆除 9 次, 拆除面积 712 平方米。

 桃源中队:

 收到信访件 1 件, 拆除石家岙村陈进华钢棚460 平方米。

 梅林中队:

 梅林中队接到投诉、 信访 2 件, 处理 2 件,发放限改通知书 1 份, 拆违面积 240 平方米。

 桥头胡中队:

 配合街道、 国土所到下家湾村、 何家村拆违, 面积 1300 平方米。

 送:

 县委办、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县政协办, 新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县直属有关单位; 王剑侯书记、 褚银良县长、 褚孟形常务副县长。

 发:

 局属各科室、 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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