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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7篇

时间:2022-08-20 11:40:40 来源:网友投稿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7篇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汇编(6篇) 目录 1.党组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7篇,供大家参考。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7篇

篇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汇编(6篇)

 目录

 1.党组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 ............................. 2

 2.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 .................................. 7

 3.党委派驻纪检组管理实施细则 ........................................ 14

 4.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 .......................... 23

 5.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 ............................... 35

 6.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单位重要会议制度 ............. 45

 党组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 20xx 年全国 xx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我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现结合关区实际,就加强我关党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派驻纪检组在 xxxx 党组(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派驻单位或管理片区单位(以下简称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将全面从严治党与 xx 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带队伍抓管理防风险的重要职责。

 (二)派驻纪检组在 xxxx 党组(党委)纪检组(以下简称党组(党委)纪检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防范廉政风险的战略纵深,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认真履行派驻机构职责 派驻纪检组的主要职责是:在 xxxx 党组(党委)领导下,监督促进派驻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派驻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派驻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党组(党委)纪检组领导下查办腐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党组(党委)纪检组报告,同时报告同级党组(党委)。完成 xxxx 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各派驻纪检组采取以下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一)参加或列席派驻单位党组(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关务会、办公会等会议,了解掌握议事过程和决策情况。

 (二)与派驻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谈话、约谈了解情况,或根据需要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查阅与党建、业务、人事、财务、后勤等内容有关的各类会议记录,查阅文件、账册、业务单证等有关资料。

 (四)通过运用各类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派驻单位一线执法情况实施动态监督。

 (五)到派驻单位业务现场跟班作业、调研检查和了解关员执法情况。

 (六)通过参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运用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廉政风险。

  (七)加强与地方党政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进出口企业调研走访,征求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派驻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

 (九)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派驻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岗位交流、出国(境)、评优评先等开展廉政审核。

 (十)在派驻单位推进打私反腐“一案双查”工作。

 (十一)向派驻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 (一)加强请示报告。

 1.组长年报。每年年底前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向xxxx 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提交述责述廉书面报告,主要报告本年度本人履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工作思路。任期不满一年的,报告到任后情况。

 2.工作专报。派驻纪检组应定期总结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派驻单位工作亮点、存在不足及建议,形成派驻纪检组工作专报。于每季度 xx 日前,向 xxxx 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纪检组组长及联系派驻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报告,并抄送监察室。xxxx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时提出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工作要求以及党组(党委)纪检组部署的专项工作情况,也应采取专报形式及时向上报告。

 3.即时随报。发现以下重要问题情况,应当一事一报、随时报告,原则上应将书面报告径送 xxxx 党组(党委)、党组

  (党委)纪检组,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并在 2 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报告。

 (1)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落实“两个维护”不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折扣等相关问题或苗头的; (2)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3)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插手干预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重大事项的; (4)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阻挠、抵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提醒仍未纠正的; (5)派驻单位 xx 工作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的; (6)其他需要随时报告的重要问题情况。

 4.特事特报。派驻纪检组发现涉及本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组干部的重大网络舆情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当在掌握有关情况后 1 小时内电话报告 xxxx 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并在之后书面报告,抄送监察室。

 (二)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

 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关区各单位部门和个人收到的问题线索或举报材料,均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移交监察室问题线索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擅自处置,并予以严格保密。

 (三)加强工作建议。

 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针对派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

  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向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提出书面建议,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对拒不采纳的,可直接向 xxxx 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纪检组报告。

 (四)加强自我监督管理。

 派驻纪检组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派驻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疏于职守,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监督而没有监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意见,结合实际细化相关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县纪委对综合派驻纪检组筹备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的领导,规范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负责。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协助分管纪委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的工作;县纪委机关各室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联系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及沟通和协调。

 第三条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工作流程和办理程序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执纪监督等工作。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干部招录、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统一负责。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部门,下同)领导班子及成员、县管干部和部门中层干部以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主要职责为: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县委决策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2.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3.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4.承办县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干部日常监管和监督。

 5.除上述主要职责外,负责监督县国资局的派驻纪检组还负责对党的组织关系归口县国资局党组管理的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县教育局的派驻纪检组还负责对党的组织关系归口县教育局党组管理各级学校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县卫计局的派驻纪检组还负责对党的组织关系归口县卫计局党组管理的各级医院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督权限 第五条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监督权限为:

 1.派驻纪检组筹备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3.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4.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5.派驻纪检组筹备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派驻纪检组筹备组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7.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并进行书面回复。

 8.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可以按相关规定组织驻在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对存在问题的可以按规定责令其说明和整改。

 9.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六条工作报告。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常规性工作须每半年报告一次;阶段性工作按进展情况报告;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依时限要求报告;重要情况

  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组长每天向县纪委(纪检组筹备组 QQ 群)报告该组主要工作动态。

 第七条述廉制度。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每(半年)年度向县纪委述职述廉一次,结合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年度考核,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开展。

 第八条工作约谈。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筹备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工作约谈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责任追究。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或履职不力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第五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将县委、县府、县纪委当前重大工作任务、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重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筹备组)。各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每月至少召集全体干部召开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报请县纪委的重大事项、重要信访事项处置工作、函告监督单位的重大事项、决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涉及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内部制度,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自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和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十一条各派驻纪检组筹备组要采取自学、参加培训和专题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可自行确定,学习要做到

  签到簿、记录簿、笔记簿“三簿”齐全。此外,要积极参加上级纪检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交流。

 第十二条各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县纪委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的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将定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公务外出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组长、副组长因公离开县城外出,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向县纪委主要领导(短信)报告。组员因公离开县城外出,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向县纪委分管副书记报告。

 第十四条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筹备组请销假制度:

 1.一般干部请假,由组长审批,2 天以上(含 2 天)须报县纪委组织部备案。

 2.副组长请假,1 天以内由组长签字并报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审批同意;2 天以上(含 2 天)由组长签字报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签批同意,同时报县纪委组织部备案。

 3.组长请假,1 天以内报县纪委书记审批同意。2 天以上(含 2 天)报县纪委书记审批同意,同时报县纪委组织部备案。

 4.干部休假有关规定参照县纪委机关,实行AB岗制度,互为 AB 岗的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和休假。

 第六章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工作经费及使用由县纪委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在县纪委报

  销使用。

 第十六条派驻纪检监察组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1.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所需的办公用品和耗材由各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填报采购清单,由组长签字后,由县纪委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批同意后,自行安排采购,在县纪委机关同意报账结算。

 2.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在驻在部门使用的水费和电费由驻在单位负责,年终由县纪委和驻在部门统一结算。

 3.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办公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由驻在单位负责,年底由县纪委同驻在单位统一结算。

 4.差旅费。严格执行出差报告审批制度,差旅费由县纪委保障到位。派驻纪检组筹备组人员出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相关费...

篇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派驻纪检监察组 2 2022 年工作要点

 & 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某县 派驻纪检监察组 2 2022 年工作要点 2022 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 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纪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派驻监督两大工作支点,着力在强化政治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面提升派驻队伍素质和派驻工作质量,努力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坚持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届六 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环保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梳理问题、精准画像,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净化政治生态。

  2.压实主体责任。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统一和联动,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推行“清单+纪实”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每半年对驻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围绕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开展

 巡察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压实责任、整改到位。开展整改落实量化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

  3.加强专项监督。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统计检查等成果,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深化拓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建立监督责任季报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对乡村振兴监督,重点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落实情况,盘点梳理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查处失职失责问题。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二、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4.创新监督方式。抓住“关键少数”。针对监督部门单位情况,把握好监督“全覆盖”和突出重点的关系,盯住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监督,有的放矢,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住“绝大多数”。围绕“怎么监督”,结合驻在部门单位的职能特点,对所联系的单位权力运行机

 制进行认真分析,摸清廉政风险点,精准施策。将派驻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5.落实落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不走的巡察组”,根据不同部门单位行业特点,选择“小切口”、一单位一方案、一领域一专项,分类施策,督促整改,让监督“探头”时刻高效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办法》,用好会议监督、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日常监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着眼“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做好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严格处分决定执行,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6.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在谈话函询中的比例,提高函询回复抽查核实比例,对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综合运用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为犯罪行为。

  三、聚焦作风建设,着力纠治“四风”

 7.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继续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服务改革发展“庸懒散慢拖瞒”和“中梗阻”,爱惜羽毛、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不敬畏、不在乎,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卫生、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坚决整治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对基层干部作风、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8.继续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密防范、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

 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9.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爱。认真执行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0.严格执纪问责。立足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发挥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盯住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1.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好派驻机构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等多重职责,将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要求贯穿于派驻工作全过程,融入部门单位管党治党、业务运行的全过程。要把握好纠正和防范、治标和治本、阶段性和联系性的关系,积极探索实现一体推进“三不”的载体和路径,既突出阶段性重点,攻坚克难,又坚持久久为功,全面从严。

  12.强化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部门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干部队伍

 13.筑牢政治根基。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忠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4.提升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采取参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学细研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联合办案、外出学习等方式锻炼队伍,提升干部实战能力,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强化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15.守住纪律红线。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要求,把纪检监察各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的重任,带头讲政治,带头学业务,带头抓规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派驻监督,就是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

 白,让所有权力都受到监督制约。省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再发力,实现派驻监督提档升级。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导向,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为方法手段,以“基层建设深化年”为工作载体,对标对表、压茬推进,全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派驻监督高质量全覆盖效应逐步显现。

 一、基本情况

 **市 20**年撤地建市,现辖*区*县、**个乡镇,总人口***余万。作为西北内陆地区的年轻城市,**是全省人口大市、农业大市,也是兰西城市群建设的重要节点。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县(区)直党政机关***个(其中市直**个,县区***个),机关党组***个(市级机关**个,县区机关***个),机关党委**个,机关党员人数*****人(其中市直****人,县区*****人)。面对党政机关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数量大、人数多的实际,派驻监督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形势和挑战依然严峻,做好新时期派驻监督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20**年,**市委印发《**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改革方案》,在市级党政机关设立 10个派驻纪检组,各县(区)随即印发方案,正式启动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以来,20**年,全市新

 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启动,解决了编制、落实了人员,取得了明显成效。20**年,**市委、各县(区)委印发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科学设置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实行统一进驻,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20**年,按照省纪委、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市各县(区)重点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进行再推进、再深化、再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改革以来,市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始终对标改革政治要求,认真落实改革工作责任,坚守“施工队长”“施工队员”定位,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在打基础、建平台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先后多次召开市县(区)派驻监督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分析研判形势,提炼总结经验,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入,派驻监督质效持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机关部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派驻监督工作中的一些短板和不足愈发明显,影响派驻监督作用发挥的一些制约因素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掌握实情、找准症结,推动全市派驻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领题调研安排,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市直机关、各县(区)、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深入调研,总结派驻改革主要做法,分

 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二、主要做 法

 强化政治指引,全面覆盖更加高质量。全市上下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要求,以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引领,以《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为遵循,高站位推进改革。市纪委监委积极向市委请示汇报,及时协调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事宜,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科学设置派驻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确保派驻机构“建得起、立得住、行得稳”。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调市、县(区)党委分批次召开派驻机构统一进驻大会,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全市现有派驻机构**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个,实有编制***名,单独派驻机构**个,核定编制**名(均在驻在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名,其中市本级派驻机构**个,工作人员**名,比改革前增加**%;县区派驻机构**个,工作人员***名,比改革前增加**.*%,派驻机构更加精简高效,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

  强化精准施治,日常监督更加高效能。准确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的精髓要义,在发挥派驻机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上下功夫,做实做细“三项监督”。政治监督具体化。

 对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准则》《条例》,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探索建立“两个责任”活页夹,督促党组(党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条,督促整改***项,建立“活页夹”**份,提出意见建议***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次,提出整改建议**条。日常监督精细化。聚焦中心工作,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要岗位,开展精准监督,做到清单化明责、差异化履责、精细化评责,全面提高监督效能。针对监督单位职能职责、性质类别,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补漏洞、重预防,瞄准靶心、细化措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开展集...

篇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C O N T E N T S01030204

 01

 2022 年6 6 月 2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02

 通知指出,《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3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党组(党委)要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各级纪委监委要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管理约束,坚决防治“灯下黑”。执行《规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04

 全文目录第一章 总则01第三章 领导体制03第五章 履职程序05第二章 组织设置02第四章 工作职责04第六章 管理监督0607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第三条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 派驻机构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三)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四)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五)坚持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六)坚持监督与被监督相统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第五条 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组织设置02

 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六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向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可以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业务关联度高,或者需要统筹力量实施监督的相关单位,可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七条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交流任职、定期轮岗。

 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八条 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组务会由派驻机构正职、副职组成。组务会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落实派出机关工作安排,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派驻机构应当健全组务会会议以及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第九条 派驻机构应当按照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或者明确人员分工。

 第三章 领导体制03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十条 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第十一条 驻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第十二条 派驻机构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监督。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应当定期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经常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研究工作。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十三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监督检查部门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派驻机构日常工作:(一)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履行职责;(二)对派驻机构请示报告的问题、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三)对派出机关交办的重要案件、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四)办理派驻机构提请支持、协调的重要事项;(五)向派驻机构通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的一般性问题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情况;(六)联系开展其他工作。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十四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会同派驻机构联合开展以下监督工作:(一)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研判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查找分析利用公共权力和资源设租寻租、离职后违规从业等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或者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四)支持配合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五)推动驻在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六)其他需要联合开展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十五条 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对于派驻机构管辖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直接办理或者组织、指挥办理。第十六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指导、协调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协作开展以下工作:(一)协同开展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有关系统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二)协作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三)协商确定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或者由派驻机构报请派出机关指定有关地方纪委监委管辖;(四)联合审查调查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五)其他需要协作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十七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派驻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开展以下工作:(一)针对共性或者关联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监督;(二)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联合审查调查;(三)协作开展案件审理、复议复查和复审工作;(四)对派出机关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或者联合检查;(五)联合开展调研、培训;(六)其他需要协作配合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十八条 派驻机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及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支持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第十九条 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下一级单位纪检机构的监督执纪工作以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一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的派驻机构工作,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章 领导体制第二十条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出的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按照规定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在派出机关领导下,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向派驻机构反馈评查结果。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本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协同指导。第二十一条 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的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协助派出机关加强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形成监督合力。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相关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一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第四章 工作职责04

 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二十二条 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第二十三条 派驻机构应当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以下情况:(一)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二)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第二十四条 派驻机构应当重点监督以下对象:(一)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二)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三)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驻在单位人员。

 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二十五条 派驻机构应当支持和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其开展内部巡视巡察,推动驻在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第二十六条 派驻机构应当结合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修身律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第二十七条 派驻机构对反映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第二十八条 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经批准可以参与派出机关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

 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二十九条 派驻机构负责审查以下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犯党纪的案件:(一)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人员。派驻机构必要时可以审查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犯党纪的案件。派驻机构根据派出机关授权,依法调查驻在单位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第三十条 派驻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的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三十一条 派驻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置以下申诉或者复审申请:(一)党组织和党员对派驻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二)监察对象对派驻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对于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后由驻在单位作出处理决定案件的申诉或者复核申请,派驻机构应当协助驻在单位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第五章 履职程序05

 第五章 履职程序第三十二条 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监督方式包括:(一)参加会议。参加或者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议,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态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向派出机关报告。(二)谈心谈话。同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谈心谈话,听取对监督对象的反映,发现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三)听取汇报。听取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纠正。(四)查阅资料。按照规定查阅、复制驻在单位有关文件、资料、数据等材料,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五)沟通情况。加强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巡视巡察、法规法务、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发现和通报问题。(六)分析研判。分析信访举报、党风廉政等情况,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七)廉政把关。建立健全、动态更新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八)实地调查。开展驻点调研、现场核查,精准发现驻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九)其他开展日常监督的方式。

 第五章 履职程序第三十三条 派驻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现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派驻机构应当经常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

篇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某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打算 今年以来,XX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围绕清廉 XX 建设,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以有力监督保障制度执行,以精准问责促进权责统一,以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助推全市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发挥“驻”的优势,以全方位防控管住廉政风险,确保正确用权 1、做深做细政治监督。坚持“三个一以贯之”,聚焦“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等,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台账、完善机制、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中央决策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统筹把握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政治与业务的高度统一性,通过深入调研、个别谈话、抽查检查等多种形式,从履行业务职能情况查找分析、及时解决担当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权力运行的政治方向不

 偏。上半年,先后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XX人次,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XX 人次;开展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作风纪律检查 XX 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XX 个。

 2、加强决策程序监督。紧盯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采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派员监督等方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上半年,先后列席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 XX 次,参与决策监督事项 XX 项。紧盯关键岗位,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深入了解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XX 次。紧盯选人用人,用好廉政意见回复,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严把干部队伍的政治关、品行关. (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组织召开了 X 届区纪委 X 次全会,对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力量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

 的问题现场反馈,并现期整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X 件,查处“保护伞”X 人、涉黑涉恶党员 X 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X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X 人,组织处理 X 人,问责 X人。对关于整治藐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中涉及的 X 个具体问题和中梗阻、庸懒散,虚假空、灯下黑涉及的 X 个具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监督检查 X 次,对发现的 X 条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落实。

 (三)严实深细履行监督职责,一体推进“三不”体系建设。以实现高质量监督为目标,不断强化政治监督,主动开展日常监督,积极做好长期监督,坚决补齐监督短板。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调研督导等反馈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切实推动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生态环保领域中辖区内机井安装计量设施项目、电炕改装问题开展专项调查,问责 X 人。对全区大棚房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市区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人防、教育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

 促整改落实。着力加强“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厕所革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重点工作以及窗口服务单位,针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限期主动说清问题 X 件,主动上缴资金X 万元。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对 X 名领导干部报备情况进行审核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评选评优廉洁关,对拟提拔、转任时值和平职转任重要职务的 X 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回复党风廉洁意见X 余人次。

 (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执行使职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 X 件次,其中本级受理 X 件、上级转来 X 件,同比下降 X%,处置问题线索 X 件,同比增长 X%,谈话函询 X 件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出核 X 件,同比增长 X%,立案 X 件,增长 X%,处分 X 人(其中党纪处分 X 人,政务处分 X 人,党纪政务双处分 X 人),下降 X%;处分科级干部 X人,其他人员 X 人,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X 份、检察查建议书 X 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X 人次。其中,第

 一种形态 X 人次,占 X%;第二种形态 X 人次,占 X%;第三种形态 X 人次,占 X%;第四种 X 人次,占 X%。

 (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形成强大震慑。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进一步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靠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成立巡查组,完成了 X 届区委第 X 轮巡视工作。对 X 家区级部门单位进行了常规巡视察,发现反馈问题X 余条,并督促按期整改完成。扎实开展 X 届区委地 X 轮巡察,对医疗、食品药品、人防等重点领域启动专项巡察,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对 X 家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 X 个,问题线索 X 个,启动 X 届区委教育系统常规和专项巡察工作,覆盖区及学校 X 所。同时,积极配合市委做好第 X 轮巡察反馈问题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抓好“肌体治疗”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未病”,切实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依托区委党校,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全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全市各级干部职工参观学习 X 批X 余人次。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对X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以案示纪,以案示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春节”“端午”“五一”等关键节点,累计发送廉政短信 X 余条,

 在 XX 廉政”微信公众号推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X 期 X 件。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全员培训要求,采取观看中纪委系列培训光盘、参加上级纪委培训、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累计培训 X 多人次。部署开展了“强思想、转作风、提能力、促落实”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存在思想认识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素质能力不足、责任落实不力等具体问题。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到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研课题 X 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制定了复杂疑难案件会商、典型案件通报等制度,实行信访、问题线索、函询结果研判、信访问题反馈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出台相应制度并汇编成册,形成长效机制。

 二、存在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全区纪检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虽然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监督方面还存在弱项和短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查监督、派驻监督等联动监督体系还未完全形成,监督合力的作用发挥还不到位。

 二是涉农问题反映占比高,村级财务公开问题仍是群众反映的重点, 三是纪检监察工干部的人员队伍,专业化能力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的需要不相适应。

 四是“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复燃反弹隐患依然存在。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三、下半年打算 区局将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目标,常态化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区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党业融合。坚持党建引领税收工作,发挥好区局党员突击队、先锋岗的作用,抓好税收重点工作的落实,及时推送最新税惠政策,保障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是加快地方联动。持续推动“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与 XX 经济区各级党组织搭建共融共建平台,开展联学联建相互交流,实现党建资源共享,开启强劲“党建引擎”,为XX 经济区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三是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

 求,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凝练具有 XX 局税收工作特色、党建工作亮点及党员参与高度的党建工作品牌。积极选树区局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自觉把党支部党建品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实效。

 四是加紧中青干部教育。坚持学用结合,创新学习方式,落实好“赓续红色血脉兴税强国有我”系列活动。用好党建书屋、XX 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强国”等,开展论坛交流、参观研讨、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区局青年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争做税务排头兵的强劲队伍。

篇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22 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22 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将面临更多挑战、更重任务、更高标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省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正风反腐,加强日常监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扛牢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1. 着力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直机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好市直机关庸俗腐朽政治文化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

 2. 致力常态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践行“三新一高”、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建设 X 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四大经济”“四大工程”“五大目标”等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乡村振兴、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台账,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3. 聚力重点监督,护航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全会确立的各项战略目标任务,严肃纠治工作推进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坚决为高质量发展保障清障。聚焦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护航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五年行动方案》,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拳整治服务不优、执法不公、作风不实、法治不良等顽瘴痼疾,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坚定不移惩腐肃贪,全力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4. 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永远吹冲锋号,将反 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紧盯机关党员干部“七个有之”政治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坚决查处破坏市直机关政治生态的典型案件。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

 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并着力防范年轻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网络赌博、高利贷等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清理。

 5. 持续提升审理工作质效。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能,理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退卷补证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案件质量和执纪平衡。探索实施“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交叉审理工作模式,建立机关纪委审理人才库,不断提升案件“双审”质量。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备案审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相关工作,强化结果运用。

 6.。

 持续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紧密相连的整体,找准腐败背后的体制机制弊端和管理监督薄弱环节,整改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以案促改”。扎实推进“廉洁机关”建设,深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和家风政德教育,扎实开展“每月一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学史知纪明法”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意见,注重运用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涵养正气。

 三、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全力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 7.。

 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治。推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往深里走、实里走,以“纪律作风整顿深化年”为契机,把

 专项整顿作为经常性手段,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拓展纪律作风整顿成果,全力营造人心思齐、人心思干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8. 深入纠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毫不手软,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良风气,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持续开展“三公经费”管理、“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落实专项监督,重点监督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假培训、真旅游”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治。

 9. 深入贯彻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分清“无心”还是“有意”,明辨“为公”还是“为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容错纠错等机制,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精准处置。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搬弄是非的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做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主动关爱工作,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政策沟通和工作衔接,推动受处分干部影响期满表现优秀再起用措施落实。

 四、坚定不移聚焦监督主责,全力提升监督前哨作用发挥 10. 夯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

 强化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反映党员干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严肃批评教育。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持续开展党费收缴和留存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11. 做实精准监督。按照市纪委“4321”精准监督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三张清单”内容,推动“四责协同”落实落地。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梳理重点权力、绘制运行流程、查找风险点位,针对性制定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措施,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12. 凝聚监督合力。探索建立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与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做到监督互动、信息互通、成果互用,形成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13. 强化机关纪委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精神,主动适应机关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机关纪

 委走访调研,进一步厘清机关纪委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理顺工作关系。严格执行机关纪委书记选任制度,选优配强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加强对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的领导,建立机关纪委年度考评机制,推动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14. 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树牢“四高四专”理念,落实“四心四不”要求,加强市直机关纪检队伍建设,提升纪法意识、培养纪法思维、增强纪法素养。开展市直机关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组织新任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务干部提能培训,建立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到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跟班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纪委案件办理、审理业务的指导力度,不断提升机关纪委专业化水平。

 15. 强化从严从实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内部流程管控,防范化解不作为、乱作为履职风险,公正规范履职。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市直机关纪检铁军。

篇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纪检监察组 2 2022 年工作要点 、区 人大常委会 2 2022 年工作要点及安排 2 2 篇

 区 人大常委会 2 2022 年工作要点及安排 供借鉴

  2022 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是开启 X 振兴发展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区十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X、X 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扛起“X 振兴、X 先行”的使命担当,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把履职重点聚焦到推动 X 高质量发展上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时代 X 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委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人大工作的切

 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用法定程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区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开展重要活动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切实担负起实现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必修课,不断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把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履职工作、见诸实际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独特功效、重大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自觉服务中心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扣省、市、区委发展目标定位,结合人大职能,统筹谋划好“十四五”时期人大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在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全局中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紧扣区委中心大局把准履

 职重点,聚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装备制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加速推进科技创新、高品质城市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政府运行规范化等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统筹谋划人大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府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打造“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 X、品质养老”的民生品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补齐重大民生项目短板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履职重点,切实推动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二、强化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抓住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确保人大监督符合区委决策部署、切合社会发展大局、顺应群众关切诉求,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今年,拟安排听取、审议、讨论 13 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以及 8 项专题视察和调研。

  (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全区经济运行,听取审议关于 X 区和 X 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 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关于 X 区和X 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 X 区和 X 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X 区和 X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

 报告,审议关于 X 区 2022 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继续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积极稳公众号请搜索:办公室码字员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助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要求,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X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国有资产数据信息报送制度,探索建立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整改问责机制,密切关注国企混改推进情况,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重大改革推进过程中,贯彻落实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实效,助力全面改革向深推进。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目标,继续督办打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良好法治环境的代表建议,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优化 X 区营商环境。

  (二)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科学谋划实施“八五”普法相关事宜,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 X 区人民法院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X 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视察信息化、智慧化法院建设工作情况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下综合+线上融通”的审批服务新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区信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有效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围绕常委会监督工作,加强对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依法转办、督办、交办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的信访事项,维护代表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推动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聚焦提升城市品质,听取审议X 市生态环境局 X 分局 2021 年生态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及 2022 年工作安排情况、X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 年生态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及 2022 年工作安排情况、关于 X 区 2022 年城市建设及社会事业工程投资计划安排情况,听取讨论 X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X 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X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对 X 区大项目建设情况、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事故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专项视察“互联网+健康医疗”等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市场化运营情况和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三、规范权力行使,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一)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和 X 高质量发展,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将区委主张转化为全区人民共同意志。聚焦重大项目开工、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赋能、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招商引资、民

 生工程,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

  (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依法组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强化公职人员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

  四、深化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要求贯彻到代表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回访选民等活动,积极探索增强代表团活力的方式方法。深化开展代表行动,组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联合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活动,发挥代表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围绕 X 区域发展布局,引导代表关注全区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招商、民生等工作,并适时组织深入基层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当好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激励代表在发展主战场建功立业。

 (二)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坚持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坚持做好向代表印发学习资料、定期组织培训等日常工作。提高代表培训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健全代表履职补助制度,改善代表履职条件。加强代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适应代表履职需要,完善代表系统培训机制,组织不同领域的代表进行相应专题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认真抓好政情通报,督促“一府两院”采取多种方式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三)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增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尊重各项法律,自觉尊重履职纪律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总结交流代表履职工作的典型经验,加强代表履职宣传,展现代表履职生动实践,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继续办好 X 区人大履职平台,规范代表履职档案,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改进代表建议提出和分办方式,落实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不断完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委员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代表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的代表建议多方联动办理机制。组织开展代表约见活动,按照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原则,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开展办理工作专项视

 察和满意度测评,及时向代表反馈建议交付及办理情况,切实提升问题解决率。

  五、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整体能力素质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准确把握“四个机关”新定位,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深化政治建设系列活动。履行全公众号请搜索:办公室码字员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加大对机关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干部日常监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行清单化、责任化工作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化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引导人大干部增强补位意识、奉献精神、协作能力,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甘于奉献、勤政廉洁”的 X 人大干部队伍。

  (三)做好新时代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结合人大依法履职实践,加强人大制度研究,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管好办好用好人大宣传阵地,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改进会议和活动报道。组织好深度报道和专题报道,全面反映人大监督、代表等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讲好 X 人大故事,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四)增强整体实效和工作活力。进一步密切与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推动区、镇人大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共同推动全区人大系统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区委安排部署、创造性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等方面争创一流。推动解决镇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镇人大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和弱项,支持基层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可供参考 派驻纪检监察组 2 2022 年工作要点 供借鉴

  2022 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 X 中 X 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纪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落实主体...

篇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

纪检监察组特色亮点创新工作经验交流

  一、创新监督机制,“四责”协同联动,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制定清单层层明责。研究制定《监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流程图》,督促监督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和主体责任落实清单,明确全年监督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工作“清单化”,任务“具体化”。同时,纪检组与监督单位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指导监督单位党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人人种好“责任田”,个个守住“廉洁线”。二是完善制度推动尽责。建立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和重点工作通报等一整套监督工作规则和制度,并建立监督主体责任专项台帐和档案,形成“周安排、月督促、季检查、半年考评、年终报告”的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机制。

 三是从严监督定期督责。以“两个责任”考核作为有效抓手,制定了监督主体责任落实“评分细则”,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对照检查评分等方式,对监督单位进行定期专项考核督查,以查促纠、以查促改,推动各被监督单位全面履责。

 四是强化追究严肃问责。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氛围。

 通过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同向发力、同频共震,形成党组书记把好“方向盘”,纪检组拉紧“安全带”,班子

 成员、中层干部做好“连接器”,压紧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得到市纪委督导组的肯定。

 二、创新“ 3+1 ”监督格局,靶向精准施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坚持抓日常与抓节点相统一,紧盯老问题与关注新动向相统一,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纠“四风”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一是抓实日常检查。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完善联动协查、定期通报、公开曝光等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从一件件具体事情抓起,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融入式”监督把握重点。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走访调研,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的会议,定期召开廉情分析对接会等方式,贴近并融入驻在部门的履职和管理过程,全面把握驻在部门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年来,共参加各类会议、活动*余次,对 7 个驻在部门涉及工程建设招标、选人用人、公务接待、行政执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22 条,监督实效明显。

  “督察式”监督聚焦热点。始终紧盯社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重拳出击,直指风险隐患,推动驻在部门出台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庆节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明察暗访 11 次,突出整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

 发津补贴和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 月份,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持续发酵,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和担忧。派驻组快速反应,紧急约谈市监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督促履行监管责任,对相关工作纪律提出严肃的要求,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监管措施和意见。

 “跟进式”监督破解难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阶段性工作目标,主动介入、一路跟进、全程监督,确保实效。

 “263”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区物料堆场和空置地块整治攻坚工作中,对涉及驻在部门国土分局责任区域的地块进行实地查看,对照整治标准,研究管养方案,提出对策建议,并积极联系城管局、经发集团等部门,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分管副局长实施提醒谈话。通过共同努力,整治工程序时推进,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剖析式”监督查究疑点。坚持把信访举报监督作为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办理信访件作为突出执纪监督问责的有力手段,在办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研判举报内容,制定详实核查方案,严肃审慎,深查细究,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发现问题,快查快结,形成震慑。一年来共办结信访件 11 件,实施诫勉谈话 2 人次,提醒谈话 3 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 1 份。同时注重发挥信访长效治本功能,针对核查中发现的漏洞或薄弱环节,加强剖析通报、警示教育、督促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形成更为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提醒式”监督扫除盲点。通过集体补课、廉政约谈、短信提醒等方式,让拉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驻在部门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 8 次,纪检组组长亲自授课 3次,累计受教育党员干部 370 余人次;结合建立“三库一表” (干部廉政信息数据库、“三重一大”决策备案库、“两个责任”履责档案库和日常监督工作表)机制,在制度完善、风险排查、政策把握等方面为驻在部门提供指导服务 11 次;开展鼓励创新、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宣传和解答,指导驻在单位细化容错纠错项目清单 23 项,为驻在单位提供各类纪律、法律咨询服务 40 余次。

 坚持聚焦第一职责,积极创新思路办法,探索构建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提醒监督和监督“回头看”的“

  3+1”工作格局。

 派驻纪检监察组特色亮点创新工作经验交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各领域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种多样,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把中央精神挂在嘴边,热热闹闹造声势,扯着嗓子喊落实,结果就是不落实。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

 一些人既是始作俑者,又是防治不力责任者。“民之所愿,我之所行 ”,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活动,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充分调动联系单位主体作用,强化组织保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当成一项民心工程来推进,当成整治“四风”的攻坚战来打赢,以看得见、能感受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形式主义、官僚制“十种表现”,重点聚焦脱贫攻坚领域 6 类突出问题、政府债务化解领域 7 类突出问题、政府资金管理领域 7 类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领域 8类突出问题、基层社会管理领域 6 类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查处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寅吃卯粮、巨额融资,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造成债务风险失控,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查处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等问题;查处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学习

 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等问题;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二、 坚持多措并举

 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重点内容中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等“五个领域”和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四种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并盯紧老问题,为集中整治工作对准焦距、抓住要害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信访举报平台。设立并公开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信箱,并制作彩报在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张贴,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相关问题,将信访主渠道作用发挥出来。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针对联系单位的工作特点,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明察暗访有的放矢,重在发现问题,不走形式、走过场。

 四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结合联系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题,切实发挥“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三、坚持发挥联系单位主体作用

 一是在整体推进上,坚持以上率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

 要求联系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带头改进文风会风。

 二是在问题整治上,坚持实事求是。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不同、形态各异。要求所驻和联系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和自查自纠活动,将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对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如纠正滥发文、会议过多过长等问题,可采取“打包”开会、“无会月”、视频会议等措施;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可健全考核机制,同时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可通过健全完善项目决策、审批、实施管理制度,来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务求实效上,坚持标本兼治。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坚持常态化、长期抓。要求所驻和联系各单位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边整边改、边改边立,既要及时发现和查处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更要注重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顽固性问题,寻找规律性认识,从源头加强防范、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举报奖励、考核评价等机制,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让好的作风得到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遏制,以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固化下来。

 四、坚持聚焦“关键少数”抓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使领导干部牢

 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政治立场问题;下大功夫改进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保证能真正沉下去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总结经验、谋得实招,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防错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领导述职制度,把接受群众评议作为刚性要求,促使“关键少数”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三是深化“四风”整治,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来一场深入革命,向文山会海持续“亮剑”。对高调表态、光说不练、责任撂荒、欺上瞒下者,抓住典型,较真执纪,铁面问责,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将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力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把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所驻和联系各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的更高要求作出积极贡献。

 派驻纪检组创新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如何创新思路、理顺关系、有所作为,实现“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的目标,是我们着力思考和解决的现实课题。近年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主动融入部门工作,加强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廉洁高效履职。

 一、面对新问题、选准突破口 实行派驻 机构统一管理,是党内监督的有益探索,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后,我们感到在履行监督职能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扰,集中表现为“三难”:

 一是工作融入难。

 融入部门工作是开展监督的前提。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一方面在体制上实现了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有利于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但另一方面,由于派驻机构从部门剥离出来集中办公,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与驻在部门工作接触少、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派驻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难以落实到位,容易被边缘化。

 二是制度操作难。

 目前已经出台的派驻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如何开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但多数是原则性、“广谱性”的,要把这些规章制度细化落实好,做到有效管用,是开展履职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由于驻在部门工作职能不同、权力风险不同,监督的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也应有所区别,如何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创新。

 三是创新突破难。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变革,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特别是如何针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轨迹,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避免权力运行风险演化成为腐败行为,需要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创新突破的压力大。

 领导体制的改变,必然要求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面对

 这些难题,我们按照委局领导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深入部门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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