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 1 -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组织振兴,以组织振兴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21〕8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组发〔2021〕7 号)要求,结合锡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政治引领,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1. 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党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方法路径,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深入宣传教育群众,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民族政策、惠农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引导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扬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精神,凝聚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盟委宣传部
- 2 -
责任单位:盟委组织部,各旗县市(区)
2. 全面开展乡村振兴能力素质培训。依托盟、旗县两级党校 (行政学院),借助区内外各类干部学院,大力开展各层级干部队伍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盟级层面 5 年内至少对各旗县市(区)党政正职和乡村振兴分管负责同志进行 2 次专题培训;对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每年至少进行 1 次专题培训。实施“农村牧区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通过盟、旗县、苏木乡镇“三级联动”,讲好党性党风教育、能力素质教育、民主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四堂课”,把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作为必学内容,到 2022 年 9 月底前将旗县市(区)直属机关干部、苏木乡镇(街道)干部、县域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嘎查村和社区干部 (含驻村干部)、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中心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等基层干部全部培训 1 遍,以后每 3 年集中开展 1 轮。通过举办盟级示范培训班、旗县重点培训班,每年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1次,集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 天。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盟委宣传部、政法委,盟民委、民政局、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盟委党校(行政学院),各旗县市(区)
- 3 -
3. 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组织党员中心户、党员骨干、青年农牧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不定期到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牧业科研院所、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牧区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参加农牧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人每年轮流培训 1 次。定期请区内外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示范讲解,组织党员和群众通过现场观摩和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收看学习技术技能方面内容。苏木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农村牧区党员集中培训1次。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盟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
二、坚持骨干引领,建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 配强旗县市(区)领导 班子 。把能够扛起领导乡村振兴重任的干部配备到各旗县市(区)党委书记的岗位上,保持旗县市(区)党政正职任期内相对稳定,推动旗县市(区)党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苏木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并保持动态平衡。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 4 -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
5. 建强苏木乡镇干部队伍。选能够直接带领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农村牧区复杂问题、对农牧民群众充满感情、带头实干、敢抓敢管的干部到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苏木乡镇党委书记任免须报盟委组织部门备案。拓宽苏木乡镇干部来源渠道,选调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旗县市(区)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拔熟悉乡土民情、有丰富农村牧区工作经验的“老苏木乡镇”干部,健全从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到嘎查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嘎查村工作队员“五方面人员”中选拔苏木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统筹考虑年龄、经历、专长等因素,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到 2025 年,35 岁左右的干部占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党政正职按五分之一左右比例统筹把握,30 岁左右的干部有一定数量。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
6. 强化乡村振兴一线工作力量。创新苏木乡镇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基层对人才的需求有空编缺员的苏木乡镇在2年内补齐人员。鼓励“减上补下”“乡编村用”,推动编制资源向苏木乡镇倾斜,整合条线辅助人员由苏木乡镇统筹指挥调配,赋予苏
- 5 -
木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统筹选派盟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苏木乡镇挂职,原则上每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苏木乡镇都有1名挂职干部,挂职期一般为 2 年。各旗县市(区)直属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苏木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严格落实苏木乡镇领导班子任期、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规范从苏木乡镇借调工作人员等要求,确保苏木乡镇有足够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编办 责任单位:盟人社局,各旗县市(区)
7. 落实县乡干部激励措施。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每年组织健康体检,确保苏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旗县市(区)直属机关同职级人员 20%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向苏木乡镇倾斜,苏木乡镇机关事业编制干部参照苏木乡镇公务员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实现所有苏木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全覆盖。精准科学实施函询、谈话和问责,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树立好干部标杆,激励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盟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盟财政局、人社局,各旗县市(区)
三、坚持组织引领,筑牢嘎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
- 6 -
8 8. . 深化“双抓共促”整体提升工程。通过上抓“五优”苏木乡镇党委,下抓“五好”党员中心户,共促“五强”嘎查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联动机制,力争利用 3 年(2021-2023 年)的时间,全盟 80%的苏木乡镇、60%的嘎查村、50%的党员中心户达到创建标准,切实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的动能优势、发展优势。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
9 9. . 选优 嘎查村“两委”干部。树立“双好双强”标准,大力推动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委员会主任“一肩挑”,2021年嘎查村“两委”换届后,形成年龄以 36 岁至 55 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的班子结构,其中,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 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 40%以上;每个嘎查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 名妇女成员,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优秀退役军人等进入嘎查村“两委”班子。加大不符合条件嘎查村干部清理力度,在补齐配强过程中要保持“一肩挑”比例不降低。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盟民政局,各旗县市(区)
10.。
配强嘎查村带头人队伍。全面开展乡村振兴“擂台
- 7 -
比武”,2021 年选择阿巴嘎旗、太仆寺旗作为“擂台比武”试点地区,其他旗县市(区)选 1 个苏木乡镇作为试点,2022 年全面推开。每年通过工作交流、走村观摩、互学互促等形式,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乡村文明、基层治理等内容开展“比武打擂”,以比促学,取长补短。
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本级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 从 2022 年开始,每年盟旗两级选树一批乡村振兴的“好支书”。评选结果将作为各级评优评先,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盟民政局,各旗县市(区)
11. . 落实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目录,按照个人据实填报、苏木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的程序,健全完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档”,全面落实任职备案和履职备案,每年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 1 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盟纪委监委机关,盟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各旗县市(区)
12. . 培养储备嘎查村级后备力量。通过拓宽选用渠道、
- 8 -
实施科学管理、增强实践锻炼等措施,建设一支以 35 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带富能力强为主体的嘎查村后备力量队伍。每个嘎查村后备力量保持3名以上常量,到2023年 45 岁以下的后备力量占比达 90%以上、35 岁以下的不低于60%,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比达50%,党员占比达65%。压实苏木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后备力量培养工作责任,为乡村振兴提供“后备军”。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盟民政局,各旗县市(区)
13.。
开展党员中心户优化提升行动。按照“四好四强”标准,突出抓好党员中心户新生力量的挖掘和培育工作,保持党员中心户数量稳中有增。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每年年底对党员中心户评星定级,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规范运行管理。2021 年所有党员中心户都要建立党群服务站,其中服务辖区内党员人数 3 人及以上的,全部组建党小组,推动党员中心户、党小组组长、网格长、牧民小组长“一肩挑”,延伸服务链条。广泛开展党员中心户比先进、比服务、比带富“三比”活动,利用好“党员中心户+”的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扶持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推动党员中心户整体优化提升。
- 9 -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
14. .。
派强用好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印发《关于向重点嘎查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暂行)》,明确具体选派范围、选派条件、职责任务、管理考核、组织保障等,对全盟 228 个脱贫嘎查村(含正镶白旗额里图国营农场),盟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正镶白旗)的重点帮扶和示范帮扶嘎查村,选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一般选派 3人。对于动态识别的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要求,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向实施中央及地方重点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嘎查村选派第一书记,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各旗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他嘎查村自主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嘎查村实行责任捆绑,运用派出单位资源力量支持乡村发展。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嘎查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让干部在乡村一线砥砺成长。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盟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
15. . 开展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行动 。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强化外出党员沟通管理,鼓励动员外出党员服务
- 10 -
家乡发展或返乡创业,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给予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嘎查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组织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 1 户群众。加大在青年农牧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牧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嘎查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旗县市(区)每年新发展农村牧区党员 35 岁以下的不低于 50%。推动旗县市(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苏木乡镇党委对发展党员严格把关,细化压实苏木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责任,真正把先进分子、优秀人才吸收进来。
牵头单位:盟委组织部,盟农牧局 责任单位:盟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
16. .。
不断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强化旗县市(区)党委统筹,把发展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统一谋划发展,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保值倍增”行动,对乡村振兴任务重、集体经济薄弱的嘎查村由旗县市(区)领导牵头、逐嘎查村从产业定位、项目确定、资金使用等方面制定阶段性发展规划,研究落实发展措施。重点抓好中央、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强化定期调度、专班推进、专项审计等措施,推动项目落地
- 11 -
见效。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五项机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正蓝旗恩格尔嘎查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依托红色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 2021 年底前,855 个嘎查村全部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推动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80%的嘎查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到 2022 年底,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 10 万元。
牵头单位:盟农牧局 责任单位:盟委组织部,盟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
17. . 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认真落实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动态排查机制,每年通过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开展一次大排查,对新发现的及时列入整顿对象,落实“四个一”包联机制,“一对一”制定整顿方案,因村制宜、靶向施策,增加先进支部...
热门文章:
- 2023年度最新健康乡镇工作计划,乡镇工作计划(10篇)2024-08-21
- 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村级(模板9篇)(精选文档)2024-08-20
- 乡镇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大全12篇)2024-08-13
- 2023年度乡镇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六个方面个人剖析5篇(范例推荐)2024-08-06
- 乡镇防治工作总结6篇2024-08-02
- 乡镇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7篇2024-07-31
- 三下乡乡村振兴实践报告6篇2024-07-26
- 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发言稿3篇2024-07-25
- 乡镇安全生产终工作总结10篇(全文完整)2024-07-18
- 乡镇公务员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例9篇【精选推荐】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