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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8篇

时间:2022-08-18 16:50:05 来源:网友投稿

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8篇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传递程序(一) 机关收文,统一由县府办秘书科负责接收、运转。 企业、行业(协会)、个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8篇

篇一: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 传递程序 ( 一)

 机关收文, 统一由县府办秘书科负 责接收、 运转。

 企业、 行业( 协会)、 个人, 不得直接向县政府行文。

 对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的, 县府办秘书科应说明理由, 予以退回。

 ( 二)

 机关发文, 坚持先审核后签发的原则, 未经秘书科或相关科室审核把关的文件, 领导同志一般不先签发。

 ( 三)

 传阅、 传批的文件, 领导同志阅批后应及时交还秘书科, 领导之间一般不横传公文。

 ( 四)

 密码电报、 绝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批, 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室以外场所阅读的, 应有保密设施和专人管理, 不得让其他人员 阅读, 阅批后及时交还秘书科。

 二、 发文原则 ( 一)

 凡是可以用电话、 会议、 媒体宣传或协商等方式解决的问题和事项, 不印发文件。

 ( 二)

 凡是用县府办文件可以解决的问题, 不印发县政府文件; 可以用会议纪要、 抄告单等形式解决的问题, 不印发正式文件。

 县政府领导讲话属于一般工作安排部署的原则上不发文, 印发领导讲话时原则上印发讲话摘要。

 ( 三)

 凡属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部门行文或与 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可以解决的问题, 不以县政府、 县府办名 义行文或者

 批转。

 ( 四)

 除有特别规定的外, 涉及人、 财、 物等具体业务问题的, 各部门可向县业务主管部门直接行文, 不必经县政府和县府办转办。

 ( 五)

 各部门召 开的工作会议的纪要, 一般不以县政府、 县府办名 义批转或转发。

 重要的、 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 可在文中注明“经县政府同意”或者“经县政府领导同意”, 仍由部门发文。

 ( 六)

 贯彻上级文件, 不发简单的表态性或照搬照套文件。确需发文的, 必须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 由部门自行行文或部门间联合发文。

 ( 七)

 同一事项不重复行文。

 同一类事项, 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已行文明确的或县府办已发过类似文件, 不再以县政府及办公室名 义行文。

 ( 八)

 精简事务性文件, 控制表彰性文件。

 精减关于成立各类领导小组等非常设议事、 协调机构的文件, 凡原机构成员 工作变动的, 由现接任人员 自 然承担其成员 职责, 不再另 行发文。

 控制表彰性文件的发文数量。

 三、 拟稿和审核 ( 一)

 草拟公文, 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并统一使用“武义县人民政府发文稿纸”( 电报使用“密码电报”或者“内部明电”稿纸)。

 ( 二)

 拟稿应情况确实, 观点明确, 条理清楚, 文字精练,书写工整。

 其中所用的资料、 数据、 计量单位、 人名 、 地名 、 时

 间和引 文等, 要认真核实, 做到规范统一、 准确无误。

 公文的数字, 除必须使用汉字的外, 一般应使用阿拉伯数码。

 拟稿人应注明单位、 姓名 , 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稿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 三)

 拟发的公文, 凡与 有关部门联合下文的, 联合下文单位需提出会审会签意见, 主要负责人应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

 ( 四)

 草拟公文时, 起草人应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若属于国家秘密, 则应在拟文稿纸上提出秘密等级、 保密期限等初步意见, 并标明定密依据, 尔后按程序批准确定。

 ( 五)

 实行公文分层审核把关责任制。

 谁拟稿, 谁负 责。

 办公室相关科室负 责人收到拟稿等材料后进行初审, 分管副主任予以审核。

 涉及重要政策或者法律法规问题的, 由县法制办审核把关, 尔后送有关领导签发。

 非紧急情况, 来文单位、 办公室各有关科室不得越级送领导签发文件。

 四、 审批和签发 ( 一)

 各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的公文, 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金华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规则》 等规定。除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 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报送的请示性公文, 涉及其他乡 镇( 街道)

 或者县政府部门, 应事先征求意见, 进行协商;如有分歧意见, 主办方的主要负 责人要主动协商, 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 应列出各方理据, 提出办理建议。

 ( 二)

 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领导同志分管工作, 要经有关领导

 同志审阅同意后再签发。

 县府办的发文, 属办公室自 身业务工作的, 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 属传达政府决定或转发部门文件的, 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审阅后, 办公室主任签发。

 ( 三)

 县政府公布的决定、 命令, 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 会提出的议案、 人员 任免, 由县长签发。

 ( 四)

 以县政府名 义, 向上级政府报送请示、 报告, 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 由县长签发; 以县政府名 义印发的公文, 属于分管副县长分工负 责的问题, 由主管副县长签发; 涉及其他副县长主管的工作, 经有关副县长审核同意后由常务副县长签发。

 属于综合性的问题, 先由分管副县长、 有关副县长审核, 再送县长签发; 属于全局性重大问题的, 应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必要时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尔后可由县长或者委托办公室主任签发; 以县政府名 义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 由县长签署。

 ( 五)

 以县政府办公室名 义印发的公文, 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如有需要, 可由分管副县长签发或呈报县长签发。

 ( 六)

 以县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名 义印发的公文, 送县政府领导审批、 签发前, 均应经分管业务工作的科室、 副主任和负 责公文把关的科室、 副主任审修审核。

 ( 七)

 县政府及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除需要保密的以外, 应及时公布。

 五、 运转和催办 县政府、 县府办公文的运转, 由秘书科负 责, 应做到准确、

 及时、 安全, 不得延压、 丢失和疏漏, 严禁让来文单位的同志持件运转。

 凡送请领导阅示、 审批和有关科室办理的公文, 有关人员 均应严格登记, 各个环节都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办理,做到一般文件一日 一清, 急件随到随办, 特急件专人限时办理。送批公文, 如有关领导外出, 一般可送代管领导审批; 不能代批的, 视时间要求分别采取等待或者专程送批的办法, 急件可以通过电话征得该领导同志同意后运转, 待该领导同志回单位后补签。

 公文的催办工作, 由秘书科和有关业务科室负 责, 每周对所受理的公文进行一次清理, 认真做好催办督办工作。

 凡县政府交办的需报反馈结果的公文, 各乡 镇( 街道)、 部门单位必须按时限要求回复, 并将办理结果连同交办的原件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科室。

 凡没有正当理由拖延不办、 贻误时机、 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六、 印发和存档 以县政府、 县府办名 义印发的公文, 其登记、 分发、 存档工作由秘书科负 责。

 公文印制后, 具体承办科室要在发文稿纸上签署校对人姓名 , 确认准确无误后予以用印; 印发县长、 副县长讲话的讨论稿和其他送领导审批、 参阅的资料, 由信息科或有关业务科室负责打印、 校对、 留存。

 七、 答复和查询 凡已办结的公文, 除正式行文批复或者转发外, 由秘书科或相关科室根据领导意见或者办文情况及时给予答复, 通知报文单位及时取回或转交有关部门。

 各乡 镇( 街道)、 部门单位均不得直

 接从县政府领导或办公室其他科室将公文取走。

 答复内容仅限于结论性意见。

 任何人不得在公文上随便批注领导同志的批示、 意见, 不得向外透露领导同志批示的原文和公文的详细办理情况。对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 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外传。

 查询公文办理情况, 应由报文单位凭介绍信联系查询, 由秘书科或相关科室接待。

 任何来文单位不得直接找县政府领导同志催办公文, 查询办理情况。

 个人查询, 一般不予接待。

 八、 电子公文管理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要明确专职人员 , 负 责电子公文管理,确保上级机关电子公文的准确、 及时、 安全接收和处理。

 对上级单位机关内部明电要做到随到随办, 并负责对有关乡 镇( 街道)、部门单位接收处理情况的通知、 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九、 翻印、 复制、 清退和移交 上级机关下发的公文, 如涉密或注明不准翻印的,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 转发、 翻印。

 经发文机关批准, 在报刊、 公报上公开公布的公文具有正式公文的同等效力。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 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工作人员 调离工作岗 位时, 应当将本人暂存、 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 清退。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人员 , 应于每月 的最后一周 对县政府领导同志本月 阅批的上级和本级涉密文件进行收集、 整理, 核对齐全、 完整后存档。

 十、 归档和销毁 公文办结后, 应将领导同志签批的底稿连同 3 份公文正本交秘书科存档。

 联合行文的公文, 原件由主办单位保存, 其他机关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

 对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 领导批示等, 根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 及时整理( 立卷)、归档。

 需要销毁的公文,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销毁。

 十一、 监督和通报 县政府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单位的公文质量和处理情况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并予通报, 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

 县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文秘工作人员 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机关文秘工作人员 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篇二: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mdash;1— 党委办文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文件管理内容:上级党政机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来文;同级单位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1.3

 本单位的各类文件(党委和行政)统一由文电股归口管理。

 2

 收文的管理 2.1

 公文的签收 2.1.1

 签收文件时,要检查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2.1.2

 签收文件时,要对文件的份数、标题等内容逐份清查核对,如发现其中一项不对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2.1.3

 签收文件应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2.2

 文件的登记编号:对收到的文件,要分类逐件在收文登记薄上详细登记。登记项目一般包括:收到日期、顺序编号、来文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汇报结束后应交文电股保管,个人不得存放。

 2.3

 文件的阅批与分转

  —2— 2.3.1

 凡正式文件应附上“办文签”,由文电股股长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文书(或秘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3.2

 为加速文件运转,文书就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2.4

 文件的传阅:

 2.4.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2.4.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给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2.4.3

 文件阅完后,应交给文书,切忌横传。

 3

 发文的管理 3.1

 文电股负责文件的上报下发,各基层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2

 发文的范围:凡是以县委、县委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均属发文范围。

  —3— 3.3

 发文的程序:

 3.3.1

 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县委办公室提出申请。

 3.3.2

 县委办公室同意发文后,由职能部门草拟文稿。文搞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

 3.3.3

 部门负责人核稿并签字。

 3.3.4

 文电股文书对文稿内容、格式进行把关,确定分发或报送份数,分管副主任进行审核。

 3.3.5

 文书将文稿送主要领导签发。

 3.3.6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由文书统一编号送文印室打印。

 3.3.7

 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核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4

 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4.1

 文件的借阅 4.1.1

 需要留用的文件,需要向文电股办理借阅手续,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4.1.2

 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绝密文件在指定地点阅读。

 4.2

 文件的清退

  —4— 4.2.1

 文书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4.2.2

 清退时要加盖清退戳记,保存好《文件清退单》。

 5

 文件的立卷归档 5.1

 文件归档工作依照《档案法》和县委办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5.2

 联合办理的文件,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副本。

 5.3

 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5.4

 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6

 文件的销毁 对已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档案销毁清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下发至各基层单位、部室的无密级文件由其自行销毁,并向办公室上报销毁清单。

 对于违反文件管理制度并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和党内处分,由办公室拿出具体处理意见,经领导批示后进行处罚。

篇三: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总结

 2018 年以来,我办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202)》和市委办办文法规科相关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及时、高效”的办文原则,切实发挥以文辅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县委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力地推进了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截至 2018 年 10 月底,经我办起草或审核的各类文件 133 个,同比去年减少 41 个。其中,以县委文件名义印发 31 个,县委、县政府联合文件 5 个,县委办文件 22 个,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文件 75 个;x 委 26 个,x 发 10 个,x 办发 33 个,x 办 64 个;党内规范性文件 7 个,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要求办文人员在日常公文办理中尽可能做到“零失误”,并在每月的办公室例会上进行报告,针对出现的失误明确整改措施。四是实行公文办理“半年分析制”。要求办文人员每半年对文件的数量、内容、结构、质量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梳理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报科室长、分管领导审阅后,供县委领导参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了公文办理的预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年

 工作要点,认真梳理县直各部门上报县委办公室要求全年制发的各类公文,根据县委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拿出全年公文制发的工作计划,使全县公文制发工作做到积极主动、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二是加强了公文办理的宣传协调。针对在日常公文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倒行文”现象,我办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宣讲公文“倒行文”的影响及对可能会县。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思 想保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运转情况,体现了一个单位的整体工作水平。为此,领导高度 重视,始终将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专门抽出具有一定文字理论水平、 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从事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并由多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分 管此项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水平,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近年以来,我们重点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 领导把关制度。我们明确分工,副主任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凡是下发的文件,都必须经分管 领导对公文格式、内容等方面审核把关后,才能送主要领导签发。二是工作运行制度。我们 根据公文的运行程序,对公文的起草、报送、校核、印发每个环节,公文处理人员应该干什 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与下一个环节如何衔接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公

 文处理工作 了规范的运作程序。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全方位实行公文处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公文质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及年度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从而不断增强公文处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 压力感。

 三、认真校核,从严把关,为提高公文处理质量一是发文校核。从工作需要出发,坚持从严把关,少发文, 克服“文山”现象的发生。二是格式校核。通过严格校核,使文件格式方面能够遵循正确的行 文关系,准确恰当的选择文种,使用完整的文件格式,严防漏项等错误的发生. 四、对涉密公文的管理严密规范。对上级下达的机密性文件和本单位发出的需要保密的文件实行三级管理制 度。即本单位领导,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三重负责的管理制度。对需要查阅文件 的相关人员,在上报三级领导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监督其查看,查阅完毕后立即归档。努 力做到机密文件管理的严密和规范。

 五、存在的不足。通过努力,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同志在 思想上不重视,总认为只要完成任务就没事了,不注重公文的格式,行文不够规范。二是业 务水平较低,工作不够仔细,错别字或标点符号错误等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 们将在努力改进,确保我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在区党政办公室领导的带动下,在全体成员的

 帮助下,紧紧围绕办公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 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作以简要总结。强化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负责党政办公室的办文工作,一是上呈下达,将领导的批示转达到相应的单位,将各单 位的请示呈报给领导;二是做好登记,将各类文件分类登记、将领导的批示登记在册,以便 于领导单位查阅;三是做好区领导市级以上会议的通知工作;四是做好区办公楼内显示屏的 播放工作。为更好的做好办文工作,将所办理的公文分门别类,做好登记,方便了领导对正 在办理文件的督查、对已办理完毕文件的落实。对市级以上会议通知,前一天电话通知、当 天清晨短信提醒,确保了领导按时参加市级以上会议。

 二、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

 为做好秘书工作,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讲奉献、树正气,以诚待人,树一流形象。一是注 重思想建设讲学习。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 政治鉴别力。为此,我特别注意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 等方面的知识和文秘工作业务知识,增强了驾驭全局的工作能 力。二是爱岗敬业讲奉献。办公室工作最大的规律就是“无规律”,因此,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坚持甘于 奉献、诚实敬业,

 一年到头,经常加班加点连轴转。做到加班加点不叫累、领导批评不言悔、 取得成绩不骄傲,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服务上还不够,和 有经验的同志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 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秘书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勇挑重担,主动找事干,做到 “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炼意志,增长才干。

 二是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不断积累,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 集各类信息,广泛汲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 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辨正的思维方 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周密的组织能力、机智的分析能力、果敢的处事能 力、广泛的社交能力。

 三是发扬超越自我的精神。要打破长期形成的心理定势 和思维定势,勇于发现和纠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分阶段提出较高的学习和工作目标,不断追求,奋发进取,以适应各项工作超常规、跳 跃式发展的需要。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

篇四: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铁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公文规范管理制度

  办公室 二 0 一一年十月

 - 1 -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公文规范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 《陕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包括 1、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5、陕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 6、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 7、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三、本制度发放范围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

 四、制度下发后各单位应认真遵照制度规定规范公文程序及格式。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 2 -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公文处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严格控制行文数量。按照“精简、效能、规范”的原则凡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处理的事项坚决不发文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2、发文要求双面印制。拟文单位不得自行印制一律由办公室审核、统一印制拟文单位提供已核对过的电子版本 。

 二、公文种类 1、命令令 适用于公司有关企业法规规章的公布以及实施法规、规章的行政措施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部门不使用此文种。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 适用于公布企业各单位及企业周边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印

  发本公司的重要规范性行文 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 - 3 - 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6、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8、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9、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10、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1、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2、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或议定事项。

 会议议定事项如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任免、经费划拨以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等应以其他文种专项行文。

 三、公文格式 一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刷日期和印刷数量等部分组成。

 1、 涉及国家或企业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其中 “绝

  密” 、 “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 4 -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 、 “急件” 。

 3、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及所有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具体承办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词组、短语之间一般也不空格。

 7、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普发的公文使用准确、统一的规范化统称。

 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不应以附件说明。

 9、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即可联合下发的公文 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印章与正文最后一行应当保持规定的间距。当正文内容排完所剩空间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通过调整行距、字距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此页无正文”的做法。

 10、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11、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应当在成文日期和印章之下、版记之上加圆括号标注。附注标注位置左空 2 字成文日期下空一行标注附注。

 - 5 - 12、 公文应当按照主题词表规定的标识规则和词目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词目从《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中选取。

 13、 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

 抄送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统称。

 抄送单位名称的排列顺序应力求相对统一。

 14、印发单位指公文处理管理部门印发时间为公文送印日期。

 15、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并使用规定的字号和字体。

 二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三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210mm*297mm 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行文规则 一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二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因紧急、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和报告时应说明情况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三 、与相应的其他单位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行文。公司下属单位除办公室外其余各单位均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 、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不应报办公室批转。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五 、请求答复或批准的事项如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六 、部门之间对有不同见解的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

  文。如擅自行文办公室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 6 - 七 、向公司各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集团相关业务部门。

 八 、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九 、除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部门名义向公司领导报送“请示” 、 “意见”和“报告” 。

 五、发文办理 一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编号登记、缮印、用印、发文登记、分发等程序。

 二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5、 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为 “一、 ”  第二层为 “(一)”  第三层为 “1.” 第四层为“(1)” 。

 6、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 7 - 8、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门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 、发文流程 1、以公司名义拟制的公文凡涉及各职能部门工作的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代拟文稿其它综合性文稿由办公室组织起草。

 以部门单位各义下发的公文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起草。

 2、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公文起草单位应根据公文内容准确拟定公文标题根据行文目的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文种。

 4、文搞拟好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

 5、 各单位以公司名义拟定的公文文稿 应先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核稿之后交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稿审稿的重点包括 1行文有无必要。

 2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3公文格式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4公文所涉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协商和会签。

 6、核稿过程中要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文稿进行审核并作例行的文字修改和技术处理。

 7、核稿人、审稿人均应在统一格式的公文首页稿纸指定栏目内签署意见和姓名、时间以示负责并便于查询。

 8、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

  面协商 仍不能取得一致时 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 提出建设性意见 - 8 - 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9、联合行文一般由主办机关首先签署意见协办单位依次会签。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

 10、行政公文审核签发过程应自下而上逐级把关一般不得越级送审。

 11、经审核过的公文部门发文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发。以公司名义拟制的公文凡涉及到公司全局性公文包括人事、财务、重大决策性公文 原则上由董事长签发 其它对外上报的日常生产经营类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内部下发的正常业务性文件由各主管领导签发。

 董事会会议纪要由公司董事长签发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公司总经理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签发。

 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党委会会议纪要、 党委文件由公司党委书记签发。

 12、 以公司名义拟制的行政公文在付印前要由公司办公室文秘部门认真进行复核、登记编号然后付印。

 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内容是否确当文字是否规范等。

 13、付印公文应先打出清样经核稿单位指定专人核对无误并签字方可正式印刷。

 14、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文办公室有权退回或宣布撤销 1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又未说明理由的 2 、内容不成熟结构不合理需作重大修改的 3 、观点、事实不清或有错误需作补充及修正的 4 、文字粗糙冗长须作大量修改或两个以上文稿可以合并发文的

 - 9 - 5 、主送单位不正确或越级行文又无特殊原因的 6 、 “请示”公文一文数事、多头报送的 “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的

 7 、公文未加盖公章文稿未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的 8 、上行文未按要求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及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 9 、文种使用不当、主题词标引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的 10 、其它违反行政公文及文稿起草、报送规定及程序的公文格式或文种使用错误的。

 六、收文办理 上级党政机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本单位的各类文件行政、财务、经营、生产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收文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文的签收 签收文件时 要检查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要对文件的份数、标题等内容逐份清查核对如发现其中一项不对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签收文件应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二 、文件的登记编号对收到的文件要分类逐件在收文登记薄上详细登记。登记项目一般包括收到日期、顺序编号、来文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汇报结束后应交办公室保管个人不得存放。

 三 、文件的阅批与分转。凡正式文件应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 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

 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就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

  门 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 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 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特 - 10 - 殊情况例外 。

 四 、文件的传阅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 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 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给办公室 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

篇五: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审核要求

 公文的审核,是公文稿付印之前的全面审核、把关,是各级行政机关的文书处理综合部门的核稿人员对承办处、科(室)草拟的文稿和部门代拟稿的审查、核对、把关,并提出审核意见或写明审核情况,最后呈领导人审签的全过程。公文的审核,是公文制作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它不仅仅是对文字、格式校核的把关,更重要的是确保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规定以及领导意图的准确体现,直接为领导决策服务。因此,公文的审核是确保公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非常细致而又严谨的工作。它要求公文核稿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文稿从内容、文种、格式到会签手续等方面严格衡量,逐字逐句审核,严格把关, 杜绝不准确、 不规范的文件印发。审核的总的要求是:全面审核,认真负责,仔细推敲,反对粗枝大叶,反对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努力使文稿准确、全面、完整。

 公文审核应注意的六个方面 (一)是否需要发文。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种不必要的发文。

 1、为应付上级而发文。对某些工作,上级已发文,下级只需贯彻执行即可。但由于一些地区和部门把是否行文纳入了目标管理,就逼得下级发“应付文件” 。

 2、为搪塞下级而发文。一些地方和部门为向上级表明

 重视,便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依样画葫芦,再发一个内容雷同、全无新意的文件,以便对上对下都有交代。

 3、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专业会议纪要、不成熟的文件以及可以口头或用电话等其它方式处理的事项,可以不另行文。

  (三)涉及有关部门和地区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

 一些文件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贯彻实施需要得到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办文机关不主动与涉文地区或部门协商、会签,也不送有关领导审批,便草草发文,造成认识不统一、意见不一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贯彻落实。因此,凡未经协商的,应退回来文单位重新会签。如协调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并由主办处、科(室)在拟办中提出建议和意见,一并报请有关领导同志审定。

  (四)文件提出的政策界限、措施和要求等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对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或者脱离实际、过于繁琐之处,应与报文单位研究修改。

  (五)引文是否无误引文方法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简练标点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凡需提请一定会议审定的文件应提出交何种会议审定的建议报请分管领导审阅后列入议程。公文审核应

 把好“四关”具体来说公文审核应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

  (一)政策关。公文作为传达政令的工具它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要求公文处理部门在公文的审核把关中要讲政治。要求公文的审核人员要强化政治观念、政策意识把好政策关。

 1、审核公文所反映和体现的基本立场、观点所提出的意见、措施、办法和要求以及所得出的结论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同现行有关规定有无矛盾。

 2、对于因情况变化而需要对原有政策作出变更或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的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同时在表述上注意前后之间的衔接并要求有关部门附上原有政策规定的文件材料供审签领导把关。

 3、文稿中的内容有无政策界限不清或把政策界限规定得过死、过宽的情况。有没有党政不分、内外不分的问题。

 4、文稿中的观点、提法是否正确提的意见、办法是否符合实际有无主观武断、片面的或者绝对化的问题。

 5、文稿中所下的结论是否恰当理由是否充足收文机关是否能接受文稿中下的结论涉及到其它部门是否经过充分的研究商讨 意见是否统一等等。

 如果公文内容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审核人员就应提请起草单位弄清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商修改。

  (二)文字关。

 公文是一种通过文字来传达政令的重要工具它依赖于文字的准确、简洁和明白的表述。同时公文又是一种特殊的文体有它的常用字句和固定的书写方式。因此公文的审核中对文字的要求是严谨而细致的要求审核人员以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字斟句酌锤炼文字 力求使文稿准确运用公文语体 达到以记述为特征以实用为目的把准确性、简洁性作为最基本的要求使每一个字都有每一个字的作用每一句话都有每一句话的力度。

 1、语言表述应准确、简洁和明白。

 准确。就是要求文稿准确传达政令如实反映情况确切体现公文的内容和基本精神观点明确。

 简洁。要求文稿的用语要精炼。要用较短的文字简明扼要、准确地表达丰富而深广的内容力戒穿靴戴帽。

 要提倡写短文反对空话、套话。

 明白。由于公文是用来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答复问题指导、布臵、商洽工作以及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因此要求文稿在表述上必须明白易懂直达其意不渲染清楚明白。

  2、篇章结构。要求文稿的层次清晰、条理清楚中心

 明确重点突出。必要时要忍痛割爱对文稿材料进行增删和改换即删掉多余的段落增补新的材料增加某些引文。要从大处着手统观全篇注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统盘考虑和处理文稿 防止顾此失彼 破坏公文结构的整体性。

 3、逻辑。要求概念准确、判断恰当、推理严密、合乎逻辑。

 4、语法修辞。用词要合乎语法规范句子通顺、完整无错别字、生僻字、怪字无错用数码、标点符号无滥用省略和简称。

  (三)格式关。由于公文是一种具有特定体式的文章因此起草公文和审核公文都要注意体式使其合乎公文体式的要求。对公文体式的把关是一项重要的、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审核人员在工作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每篇文稿都要从标题、发送范围、正文、附件到成文日期和落款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规范文件不出手。

 审核人员要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 《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确定的原则规范文稿的体例格式。

  1、行文名义是否得当在行文名义上一些部门或起草单位为提高文件 的规格往往不需要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的却要求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影响了政府公文的权威性审核时需要注意把关。

 2、公文使用是否合适。在行文中 “请示” 、 “报告”不分或“请示报告”连用的情况常常发生。审稿时需要认真阅读文稿内容审核文种使用是否恰当。

 3、标题有无毛病。按照规定标题必须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组成。但 是在行文中往往容易忽视“发文机关” 、使标题不完整需要审核人员及时补充完善。

  4、发文字号是否准确。

  5、发文机关是否准确。

  6、会签中部门印章、领导签字是否齐全。

  7、有无附件附件名称前后是否一致。

  8、涉及紧急或秘密事项的文件紧急程度或密级的标定是否恰当。一些办文的同志往往把需要印刷部门尽快印出来的文件标注为“急件” 。这种随意性的标注“急件”往往造成公文运转中急与不急的混淆反而会误大事。因此 “急件”的标准应根据文件内容的紧急程度来定而不应随意标注。

 9、人名、地名的引用是否准确。人名、地名的引用应准确无误。在审核文稿中对涉及政策性、法规性的问题核稿时往往是比较谨慎的。而对于人名、地名等却往往容易忽视。如从人名来说如果是众所周知的名人、领导一般不容易出错而对不熟悉的人名及其单位如不认真核对很难保证不出差错。这就需要我们在核稿时要再次核对甚

 至找起草单位核对尽量避免出错。

  10、数字的审核。一是要求准确二是要规范。按照有关规定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它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审稿人员在核稿时应按规定进行规范。

  11、公文的引用。引用公文应当是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公文的引用首先 的要求是准确其次是要规范。如果仅引用标题或者仅引用文号或者以公文的发文时间代替发文字号都是错误的。

 核稿人员对文稿部门要提出 “补齐”的要求。

  在具体审核中要认真核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要及时增补或更换必须完整、准确后才能正式发文。

  (四)程序关。

 政府部门担负的公文处理工作 任务繁重要求高责任大。办文部门的同志在公文的形成过程中文稿必须经审核人员的把关然后按规定程序送分管领导签发。

 部门内部文件送审程序

  起草人员——本处科长——部门负责文书处理工作的处 室 ——部门分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 重大问题 。

 政府办公厅室对部门上报批转文件的送审程序

 经办人员——本处科长——办公厅室文书综合

 部门——分管秘书长——分管文书工作的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政府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重大问题 。

 在文件送审过程中属于综合性、全局性工作的文件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属于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职领导人工作的文件经有关副职领导人审查后送主管副职领导人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文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或分管副职领导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

 属于政府授权以办公厅室名义对下级政府、政府部门安排布臵工作和转发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公文的文件由政府分管副职领导人或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属于办公厅室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由分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在领导审核中领导人应明确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日期。

  公文体式的准确规范单靠核稿人员的把关是不够的还要强化拟办同志的责任严格按制度规范公文的审核把关。审核人员对把关中发现的文稿体式不合规范的错误及时通报拟办同志 提出纠正建议 促进大家共同养成注重质量、讲究规范的良好习惯 从而减少差错 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

 公文中的常见病例

 (一)公文格式中的发文字号不规范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号和该年度的发文序号组成 位于文件版头下方居中处 发文字号是为文件的登记、分管、交办、引用、检索提供方便便于收文机关与发文机关进行联系。

  发文机关代字要选用能反映机关特征的两三字如中共成都市委用“成委发” 、成都市人民政府用“成府发” 。

  目前行政机关行文中 “发文机关代字”还有个约定俗成的特殊用法即在发文机关代字中加进了函这一文种名称。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所发的正式公函通常都编 “国办函号” 或 “川办函号” 。严格说来函只是法定公文文种之一但习惯上都把“批复”也作为函件对待也编公函的发文字号。如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所发的批复其发文字号也编“川办函号”或“成办函号” 。年号用阿拉伯数字并应写全年号外须用六角形括号如不得写为。年号的位臵应在机关代字与发文序号之间不能放在机关代字之前或之间如“成爱卫字号”不得写为“成爱卫字号”或“成爱卫字号” 。

  (二)公文标题的书写不规范

  公文标题是公文内容的综合概括位于文件版头间隔横

 线之下 主送机关之上。

 完整规范的公文标题应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如《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中“成都市人民政府”是发文机关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是事由 “通知”是文种。

  公文标题的三个组成部分一般应当齐全以使读者一看就能对公文的制发机关、公文的内容和公文的性质与作用有个概括了解给公文处理工作提供方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但我们在实际文书处理工作中常看到这样不规范的标题 “关于请示转发国发号文件的报告” 这是一个不完整的标题。一是没有发文机关二是公文内容不准确让人看了不知道国发号文件是什么。将文件字号代替内容提要。

  又如“局关于的请示报告”或“局关于的报告的请示” 此类标题的文种不清让人看了不知道此文是请示还是报告。

 对三个以上单位联合行文由于发文单位多标题可能很冗长可采用两个办法使标题简炼一些一是使用各发文单位的规范化简称如《市物价局市经济委员会市计划委员会成都电业局关于征收电网地方附加费的请示》可简写为《市物价局市经委市计委成都电业局关于征收电网地方附加费的请示》 二是使用概括法将标题改写为《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征收电网地方附加费的请示》 。公文标题必须

 简明、准确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切忌冗长累赘、晦涩费解。标题中除法规、规章类的公文名称加书名号外应尽量不用标点符号。...

篇六: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文审核制度

  (1)

 审核范围:

 以全会名义发出的公文。(2)

 审核程序。

 各部室起草的公文, 先由拟稿人自行审核, 经本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 交由办公室核稿; 涉及其他部室业务的要先经过相关部室会签后, 再送办公室核稿; 办公...

  (1)

 审核范围:

 以全会名义发出的公文。

 (2)

 审核程序。

 各部室起草的公文, 先由拟稿人自行审核, 经本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 交由办公室核稿; 涉及其他部室业务的要先经过相关部室会签后, 再送办公室核稿; 办公室核稿后, 拟稿部室将拟发公文呈送主管主席审核后, 送主席签批。

  (3)

 审核职责。

 公文审核实行具体分工制。

 ①各业务部室公文审核工作由部长负责, 主管主席负总责。

 主办部室与相关部室会签的公文, 相关部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也要按照分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和职责对公文进行审核。

 ③办公室全面负责机关公文核稿工作。

 ④公文每经一个环节, 有关审核人员都要签署自己的意见、 姓名、 时间。

 公文经领导签批后, 拟稿部室送办公室加盖印章后发出。

  (4)

 公文审核处理。

 办公室人员核稿时, 对有缺欠的文稿要及时提出意见, 以便修改、 补充和完善; 对涉及会内其他部室业务范围但未会签的, 退回拟稿部室会签后再行核稿; 对公文内容不完善或文字需要做较大改动的, 提出修改意见后, 退回拟稿部室重新拟稿; 文稿内容或文字虽有一些问题, 但不需作较大改动的, 由核稿人员核稿;

 核稿改动较大的, 须经拟稿部室负责人审签认可。

  (5)

 公文审核要求。

 核稿人员核稿时必须抓紧时间, 提高工作效率; 对核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核稿人员要敢于负责; 对需要协商或请示的问题, 要主动协商, 及时请示, 不自作主张; 公文审核要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 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篇七: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为规范公文审核,提高公文制发质量,确保公文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题审核 1、是否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是否符合中央、市委和县委的工作意图。

 3、是否符合工作实际。

 二、政策审核 1、是否能够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相衔接。

 2、是否能够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

 3、是否能够与中央、市委和县委已经发过的文件相衔接。

 三、内容审核 1、所涉及的工作的各项内容是否必要,有无新意。

 2、拟定的措施、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3、涉及有关部门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四、文体审核 1、文体的使用是否得当,与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的要求是否相符。

 2、版头的使用与内容的要求是否一致。

 五、标题审核 1、标题对全文内容的概括是否准确、简明,有无文题不符的问题。

 2、标题所含要素:“签发机关+公文内容概括+公文名称”是否齐全。

 3、标题中使用的文种的名称是否恰当,有无错用文种或杜撰文种的毛病。

 4、标题所反映的对于上级、平级、下级的关系是否清楚。

 六、结构审核 1、公文结构是否具备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递进关系。

 2、各部分是否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有无把并列关系当成了包容关系或把包容关系当成了并列关系等问题;各部分是否全面反映了整个公文的内涵。

 3、各个段落是否做到了观点与材料的统一,观点是否鲜明,能否覆盖材料;材料是否充实,能否支撑起观点。

 七、文字审核 1、文字叙述是否准确、简练、通顺,合乎语法、逻辑。

 2、引用经典著作的论述,领导人的讲话、批示,政策法规,上级有关文件,以及成语、谚语、群众的语言是否准确、得体。

 3、有无错别字、漏字、多字或使用了繁体字、异

 体字,特别是容易混淆的同音字、字型笔画近似的字。使用省略语是否明确。

 4、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正确。

 5、有关数字、计量单位的运用是否国家统一的规范。

 6、使用党的会议、文件名称、专有政治名词等是否准确、规范,人名、地名和关键性词语是否正确。

 八、技术审核 1、文件的编号、签发人是否齐全。

 2、文件的密级、急缓时限是否妥贴。

 3、文件的落款和年月是否正确。

 4、报送、抄送的领导及单位是否恰当、齐全,领导称谓和机关名称及排列顺序是否规范。

 5、主题词是否规范整齐。

 6、属于草稿的,是否标明“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初稿”等稿本标记。

 7、题目的位置是否居中,断行是否合理。

 8、段落安排是否适当。

 9、文中插入的表格或图解摆放的位置是否恰当,顺序编号是否有连续性。

 10、字体、字号是否合适,字迹是否清晰。

 11、页面是否美观大方,符合规定格式(尽量避免末页无正文现象)。

 12、页码编排是否符合要求。

 13、装订是否齐整、牢固。

 14、印章盖得是否端正、印文是否清晰。

 九、附件审核 1、附件内容是否得当,有无必要。

 2、附件标志是否放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

 3、是否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4、附件是否齐全。

 十、程序审核

 应按下列程序逐项审核:

 工作人员起草初稿——科室讨论,科室负责人审改,签署上报——办公室分管领导修审——主任办公室或起草小组讨论,有关科室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填报文件审签单——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报(县委办公室一般文件由主任审签,重要文件报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县委一般性文件报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全局性、重要性文件报县委主要领导审签,特别重要的文件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篇八: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XX 县委办公室 公文处理制度

 一、 公文受理

 综合科负责对各级来文和县级部门代拟发文稿的受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不予受理:

 ( 一)

 使用文种错误;

 ( 二)

 公文格式不完整, 不符合行文规则;

 ( 三)“请示” 一文多事, “报告” 夹带“请示” 事项;

 ( 四)

 多头主送;

 ( 五)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工作职责, 未进行会签;

 ( 六)

 越级报送;

 ( 七)

 未打印及其它不规范公文。

 二、 发文办理 综合科负责县委办公室发文各个环节的办理。

 ( 一)

 公文起草

  1. 公文起草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其它有关规定, 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 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如变更现行政策规定或提出新政策规定, 有关部门应当协商并就其必要性、 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

 ( 2)

 从实际出发, 分析问题实事求是, 所提政策、 措

 施、 办法切实可行;

 ( 3)

 公文涉及县级部门或乡 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起草单位必须征求其意见, 力求意见一致;

 ( 4)

 观点明确, 表述准确, 结构严谨, 条理清楚, 层次分明, 言简意赅, 字词规范, 标点正确。

 公文篇幅力求简短, 避免繁琐冗长;

 ( 5)

 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 的、 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 6)

 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应准确标定密级;

 ( 7)

 拟制紧急公文, 应体现紧急准则, 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 8)

 人名 、 地名 、 数字、 引 文准确;

 ( 9)

 公文中的数字, 除成文日 期, 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组、 惯用语、 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 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表示纪年用阿拉伯数码, 如 “21世纪”、“80 年代”; ( 10)

 公文中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在同一公文中必须统一使用计量单位的中文名 称或符号, 不能将中文名 称和符号混用( 如“米” 和“m” 混用); ( 11)

 公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 应先用全称并在第一次使用全称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简称或其缩写形式, 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

 ( 12)

 文中除人名 、 地名 外, 不得使用异体字、 不规范的简化字和繁体字。

 2.

 公文起草部门 ( 1)

 一般性公文由县级相关部门代草拟, 代草拟部门应对公文内容的真实性、 可行性及统计数字、 引 文的准确性负责, 并附上发文依据及文稿中涉及的有关材料说明。

 ( 2)

 各类会议通知由综合科负责草拟;

 ( 3)

 除县级相关部门和综合科草拟的公文以外, 其它需以县委、 县委办公室名 义的公文文稿由秘书科负责草拟。

 ( 二)

 登记

  综合科草拟或收到需要制发的公文后, 由文稿审核人员在发文稿笺上注明拟稿单位、 拟稿人、 核稿人、 到达时间、缓急、 发文字号、 密级、 公文印发份数、 标题后根据发文类型做好电子和纸质文档的登记。

 ( 三)

 审核 公文文稿送县委领导签发前, 先由综合科或秘书 科初核, 后由分管副主任审核, 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核。

 1. 审核重点 ( 1)

 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 2)

 是否确需行文, 如无行文必要, 应提出建议并说明情况, 供领导审批时参考。

 ( 3)

 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

 ( 4)

 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协商会签。

 ( 5)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公文文种、 格式、 用语是否符合要求。

 ( 6)

 其它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要求。

 2. 审核程序 ( 1)

 部门代草拟的文稿, 先由部门主要领导初核, 部门主要领导初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 送县委办公室综合科。

 ( 2)

 县委办综合科文稿审核人员 收到代拟稿后, 对公文格式、 起草部门主要领导是否签字、 发文内容等进行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 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 送分管副主任核稿;

 分管副主任审核后, 文稿审核人员 按分管副主任审核意见对文稿清稿, 呈办公室主任、 县委领导审签。

 ( 3)

 县委办公室各科室及代管部门起草的文稿, 由各科室及代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初核, 按程序送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主任审签。

 ( 5)

 以县委、 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行文的文件, 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文稿, 先由县政府办公室核稿, 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核后再转县委办公室复核, 送县委领导审签; 由县委有关部门起草的文稿, 先由县委办公室核稿, 再转县政府办公室复核, 送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核后, 送县委领导审签。

 ( 四)

 签发 1. 向上级党委报送的请示和工作报告, 由书记签发。

 2. 常委会通过或原则通过的公文, 一般由书记签发或书记委托县委其他领导签发。

 3. 根据常委会决定事项起草的公文, 视其内容由副书记或主管常委、 办公室主任签发, 特别重要的公文由书记签发;县委的决定、 决议等重要公文, 由书记签发。

 4. 县委办公室代县委发布的公文, 与县委公文的签发权限相同。

 发布办公室职权范围内事项, 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5. 县委、 县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名 义联合行文的文件, 视其内容由书记、 县长、 副书记、 分管常委、分管副县长或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签发, 县委办公室制发。

 ( 五)

 印制

  文件经领导签发再次经综合科文稿审核人员 复核后( 秘书科草拟的公文由秘书科专人复核), 送打印室进行登记、编号、 印制。

 ( 六)

 分发

  制发公文均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中心发出, 纸质文件原则上只送县委书记、 副书记和所涉常委、 办公室主任。

 三、 收文办理 综合科负 责上三级和县内文件收文各个环节的办理和

 跟踪。

 ( 一)

 签收

 县委办综合科负 责签收各级发往县委及县委办公室的公文。

 纸质公文应逐件清点、 重要公文应逐页清点、 紧急公文应注明收文的具体时间, 并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签收。

 电子公文签收应及时。

 ( 二)

 登记

 收到公文后, 按中央、 省级、 市级、 县内来文等分别做好电子和纸质文档的登记。

 ( 三)

 拟办

 登记后, 填写文件阅览处理笺, 注明来文机关、 文号、收件人、 公文标题、 收文编号、 密级、 等级、 收文时间等,呈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 四)

 分发 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拟办意见, 分送有关领导、 部门。

 ( 五)

 传阅、 传批 按照领导批示范围做好电子和纸质文档登记, 准确记录传阅、 传批内容和去向, 实行公文签收制。

 传阅、 传批原则: 传阅件按领导人的顺序由前向后传递;传批件按领导人的顺序由后向前传递。

 传阅、 传批时限: 一般传阅、 传批件, 在 2 个工作日 内完成; 需要落实处理的重要批示件, 一般在 5 个工作日 内完

 成。

 如领导超过时限未阅示、 批处的公文, 综合科应及时提示领导。

 ( 六)

 承办 有关领导在阅文后的批示件, 应先将领导批示意见报告办公室主任, 再及时传递所涉部门和办公室有关科室办理。

 ( 七)

 催办

 急件办结时间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 一般件办结时间为 10个工作日 , 重大疑难件办结时间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 每月收集整理公文办理情况。

 对有关部门办理的批示件, 超过时限的做好督促催办并做好记录, 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反馈办理情况。

 县委督查室对经办公室主任同 意后由其催办的重要公文, 做好督促催办并做好记录, 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反馈办理情况。

 四、 公文回复 1. 对呈报县委的请示性公文, 原则上在 3 个工作日 内对受理情况予以回复,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6 个工作日 ; 对紧急重要公文要随到随办, 及时回复。

 回复内容如下:

 ( 1)

 已转县委有关部门办理;

 ( 2)

 已送分管领导阅示;

 ( 3)

 须经常委( 扩大)

 会或专题会集体研究;

 ( 4)

 来文不符合要求, 退回来文单位按规定办理。

 对县委已明确签署审批意见的, 县委办公室及时退还来文单位或以公文批复。

 2. 对呈报县委的报告, 县委领导有明确批示的, 县委办公室在领导签署意见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 内按批示予以办理;若无明确批示的, 县委办公室原则上不再予以回复。

 3. 对上级交办的事项, 县委领导批示后, 县委办公室在领导签署意见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 内按批示予以办理。

 4. 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请示性公文, 承办部门应于收文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 内明确答复来文单位, 并将办理结果报县委办公室销案; 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事项, 承办部门应于收文后 5 个工作日 内提出处理意见, 报县委审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 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委办公室协调办理。

 5. 回复方式为电话、 书面或其它方式。

 五、 公文管理 ( 一)

 文件保密 1. 秘密文件要严格规定发放范围, 原则上只发组织, 不发个人, 非经批准, 不得擅自 扩大阅读范围。

  2. 秘密文件的收、 发、 分送、 传递、 借阅、 移交、 销毁等各个环节, 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3. 秘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有关人员 不得多印或多留。

 4. 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 不准通过普通传真

 机传递, 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

 5. 在外出递送秘密文件的过程中, 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

 6. 外出工作必须携带秘密文件时, 须经领导批准, 并采取安全措施。

 严禁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7. 对平时工作使用的秘密文件, 用后应随时入柜加锁,办公桌上不许存放秘密文件。

 8. 工作调动和离退休时, 必须把自 己经管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移交时, 要造册、 清点、 核对, 并办理签字手续。

 9. 秘密文件未经原发文机关同意, 不得翻印, 经批准翻印的文件要按原件管理, 秘密文件要认真执行清查清退制度。

 需要留存备查的, 应按文书立卷要求, 立卷归档。

 10. 销毁秘密文件必须登记造册, 经领导批准, 并派专人监销。

 ( 二)

 上三级文件清退销毁 1. 上三级文件的清退和销毁按年度进行, 应在次年的 3月 底前清退完毕。

 2. 上三级文件的清退和销毁由综合科负责, 除按规定留存归档外, 其余一律销毁。

 3. 秘密文件的销毁要进行登记。

 4. 销毁秘密文件应经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

 5. 销毁秘密文件必须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销毁,

 由二人以上监销, 确保不丢失、 不漏销。

 6. 清退销毁情况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委办公室。

 7. 发生文件遗失, 造成泄密时, 要及时报告, 严肃查处。

 ( 三)

 上三级文件复印汇编 1. 绝密文件不得复制、 汇编。

 2. 复制、 汇编机密级以下文件要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汇编。

 3. 复制秘密文件, 要在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进行复制。

 4. 批准复制汇编文件时, 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5. 复制的文件要与原件一样进行管理。

 6. 文件汇编本的密级要按其中最高密级进行管理。

 7. 复制、 汇编秘密文件要履行登记手续。

  附件:

 1. 中共 XX 县委、 县委办公室公文制发流程 2. 中共 XX 县委、 县委办公室收文办理流程图 3. 《党 政机关 公文处理工 作 条例 》

 附件 1:

 中共 XX 县委、 县委办公室 公文制发流程

  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办主任或政府办主任→ 县委或政府领导

 (审稿)

  (签发、 会签)

  (签发、 会签)

 ↖

 ↓

 ↙

 受文单位

  →

  综合科

  →

 机要局

  (代草似)

 (起草、 核稿、 登记、 校稿、 盖章、 分发、 立卷、 归档)

 (登记、 编号、 印制)

 ↓ ↑

 办公室主任

  (阅知)

 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办主任或政府办主任→ 县委或政府领导

 (审稿)

  (签发、 会签)

  (签发、 会签)

 ↖

 ↓

 ↙ 综合科

  ←

  秘书科

 →

 机要局

  ( 盖章、 分发、 立卷、 归档)

  (起草、 核稿、 校稿、)

 (登记、 编号、 印制)

  ↘

 办公室主任

 (阅知)

 ↓ ↑

 附件 2:

 中共 XX 县委、 县委办公室 公文收文办理流程

 一、 上三级文件收文办理流程

 机要局、 综合科 →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科→领导 (签收、 登记、 分送)

  (阅批)

 (签批)

  (登记、 分送)

 (阅处)

 ↓

  综合科

 ←

  机要局、 综合科

 ←

  受文单位

 ←

  综合科 (立卷、 归档)

  (登记、 销案)

 (办理)

  (登记、 分送)

  ↖

 ↑

  ↙

 ↓ ↑

  督查室

  办公室主任

  (催办、 督办)

 (阅知)

  二、 县内文件收文办理流程

 综合科

 →

 办公室副主任 → 办公室主任 → 综合科 → 领导 (签收、 登记、 分送)

  (阅批)

 (签批)

  (登记、 分送)

 (阅处)

 ↓

 综合科

  ←

 受文单位

  ←

 综合科 (登记、 销案、 立卷、 归档)

  (办理)

 (登记、 分送)

  ↖

 ↓

 ↙

 ↓ ↑

 督查室

  办公室主任

 (催办、 督办)

 (阅知)

 附件 3: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工作需要, 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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